13057670467
全国海事法院: 上海 南京 宁波 厦门 广州 北海 海口 青岛 天津 大连 武汉
律师团队
>>
  • 南京海事海商律师姜律师
  • 南京海事海商律师朱律师
  • 南京海事海商律师叶律师
  • 南京海事海商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海事海商律师团队专业处理全国各地海事纠纷、海商与物流、货运代理、国际贸易、海上保险、海洋与建设工程、涉外诉讼与仲裁,具有丰富的诉讼与仲裁办案经验,海事律师为国内外企业、单位和个人提供专业海事法律服务。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企业收购的方式有哪些


南京海事海商律师 www.hs64.net


  企业收购的方式有哪些企业收购是企业的一种投资行为,购买者一般可通过现金或股票完成收购,取得被收购企业的实际控制权,这在一定的程度上能提高企业的竞争力。下面我们一起来看一下什么是企业收购的方式。
  一、公开收购方式
  公开收购是指收购方向目标公司所有股东发出收购要约或与之进行协商。根据我国证券法的规定,任何投资者持有一家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的5%时,应在该事实发生之日起三日内向证券监管机构、证券交易所作出书面报告,通知该上市公司并予以公告;其后投资者持该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比例每增减5%,均应报告及公告;当其持有一家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的30%时,如继续进行收购,应当依法向该上市公司所有股东发出收购要约。发出收购要约前,收购人须事先向证券监管机构和证券交易所报送收购报告书。收购要约的期限不得少于30日并不得超过60日。收购要约期限届满,收购人持有被收购公司股份数达该公司已发行股份总数的75%以上的,该上市公司股票应在证券交易所终止上市交易;这一比例如达到90%以上的,其余仍持有被收购公司的股票的股东,有权向收购人以收购要约的同等条件出售其股票,收购人应当收购。公开收购又可分为敌意收购和善意收购两种方式:1、敌意收购这种收购是指收购方的收购遭目标公司经营者的反对后,收购者仍要收购或者收购者事先未与目标公司经营者协商而突然提出收购股权的收购方式。如目标公司经营者反对收购,则公开收购者不仅不能对目标公司经营内容有充分、详细的调查了解,而且目标公司还会设置各种障碍,力争使此项公开收购行动失败。所以,敌意收购开出的收购价格一般是很高的,只有高到股东们不顾经营者的劝告而出售股票,收购者才能达到收购股权、控制目标公司经营决策权的目的。显然,这种收购行动的风险较大。一般地,下面两种公司常成为敌意收购的目标公司:资产价值超过账面价值的公司和经营业绩不佳的公司。一般地,收购前者是由于公司经多年积累,净资产值高,发展潜力较大,前程乐观,其长远利益较大。收购后者则是由于其股价相对较低,股东对公司失去信心,加上收购者说服股东的条件等,较易完成收购行动,达到收购目的。2、善意收购善意收购是指收购者事先与目标公司经营者商议,征是同意,目标公司经营者主动向收购者提供必备资料的收购方式。一般目标公司经营者还劝其股东接受公开收购要约,出售股票,从而完成收购。敌意收购与善意收购的区别主要在于被收购公司的管理层对收购要约是抱合作态度还是反对态度。显然善意收购的成功率较高,收购价格相对较低。
  二、杠杆收购方式
  杠杆收购又叫融资收购,简记为LBO。它是指通过大量举债来购买目标公司股东股权。通常收购者只有整个收购资金的很少一部分,一般约为10%,而其余大部分是由投资银行代收购者发行垃圾债券和向商业银行贷款筹集而来。收购者唯恐获利不够支付利息,为降低成本,收购者在收购后常裁掉一些部门或者干脆卖掉部分资产来清偿债务。因此,杠杆收购的特点即在其不仅是股权的转移,更将是目标公司的资本结构的变化。显然,如何清偿债务和利息是收购者关注的焦点。故一般收购者要对公司进行改组包装,以短期内改善后的财务报表,来提高公司市场价值,然后择机卖出或者拆开分别出售。显然,这种收购方式的目的是看中短期获利,投机成分较多。
  从上文中我们可以知道企业的收购方式一般分为两种,一种是公开收购,一种是杠杠收购。为了更好地帮您解决企业收购方式问题,防止陷入法律误区,您可以通过委托当地有经验的律师为您提供专业的法律服务,使您的合法权益得到最大限度的保护。
  
  
  


·河南非法集资担保公司的立案条件是什么?
      在实际生活中,相信您都听过非法集资这一词。对于非法集资,往往会给受害者带来很大的影响。非法集资的形式有很多种,但是都具有一定的特征,因此,我们有必要了解一些关于担保公司的相关知识。下面我们以河南非法集资担保公司为例,将其立案条件介绍给您。 一、河南非法集资担保公司的立案条件是什么? 根据《关于审理非法集资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条 违反国家金融管理法律规定,向社会公众(包括单位和个人)吸收资金的行为,同时具备下列四...


·一个人可否同时在两个公司入职?
      一、一个人可否同时在两个公司入职? 按照《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四)款和第九十一条规定,劳动者可以与两家公司订立劳动合同,建立劳动关系。前提是前单位无异议,后单位知晓。前单位不同意的经提出拒不改正的,或者对完成前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的,前单位可以解除合同,并要求劳动者赔偿损失,而后单位需要对赔偿损失承担连带责任。如果劳动者事先隐瞒了已与其他单位有劳动关系的情况与后单位订立劳动合同,后单位可以以劳动者欺诈主张合同无效,要求劳动者...


·公司法股份回购注销的形式有哪些
      公司法股份回购注销的形式有哪些?上市公司通过发行股份来筹集资金,一般情况下,公司不得回购股份,但是当公司因减少注册资本需要时,可以向证监会提出回购股份申请。股份回购注销也是一种员工激励手段,可以优化上市公司股权结构。那么公司法股份回购注销的形式有哪些?下面我们一起通过下面这篇文章做个了解。 一、公司法股份回购注销的形式有哪些? 股份回购的基本形式有两种:1、目标公司将可用的现金或公积金分配给股东以换回后者手中所持的股票;2、公司通过发...


·企业印花税偷税漏税的处罚是什么?
       一、企业印花税偷税漏税的处罚是什么? 企业印花税偷税漏税的处罚是: 逃避缴纳税款数额较大并且占应纳税额百分之十以上的,处三年以下 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 ;数额巨大并且占应纳税额百分之三十以上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单位犯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上述规定处罚。 二、偷税漏税的处罚是什么 1. 逃避缴纳税款数额较大并且占应纳税额百分之十以上的,处三年以下 有...


·新公司法一人有限公司最低注册资本限额是多少
      新公司法一人有限公司最低注册资本限额是多少随着经济的发展,人们对于工作的思想观念越来越开放,不再仅仅局限于在大公司工作,而是选择创业,开设一人有限公司。国家为了鼓励经济的发展,把门槛放低。那么,我们今天想就新公司法一人有限公司最低注册资本限额是多少,为您介绍一下。新公司法一人有限公司最低注册资本限额是多少由于一人公司存在的上述弊端,法律在允许设立一人公司的同时往往规定若干不同于一般情形下有限责任公司的限制性条件,对一人公司进行规制,旨在...


·新公司法技术入股的依据是什么?
      要知道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所监督和约束的对象是比较特殊的,一家公司从成立到运营,甚至到最终的破产几乎都由公司法统一进行监管。公司法修正了以后,特别针对股东入股的这一块进行了很大的调整,其中提到凭借技术也是可以入股投资的。所以下面我们就详细来了解一下新公司法技术入股的依据是什么? 一、新公司法技术入股的依据是什么? 1、公司法第27条2、可以用货币估值的技术,如知识产权等,可以作为公司出资,不能估值的无法作为出资;3、法律依据:《中华人民...


·公司裁员时优先留用谁,裁员后如何补偿
      在公司裁员的时候,毕竟只是对一部分员工进行裁减。于是有的员工就不清楚了,究竟公司裁员时优先留用谁呢?要是自己不幸被裁减的话,此时公司又该如何来对我进行补偿?针对这两个问题,本文将在下文中为您详细解答。一、公司裁员时优先留用谁裁减人员时,应当优先留用下列人员:(一)与本单位订立较长期限的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二)与本单位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三)家庭无其他就业人员,有需要扶养的老人或者未成年人的。用人单位不得裁减下列人员:(一)从事...


·企业倒闭了保险怎么办
      企业倒闭了保险怎么办许多人听到公司快要倒闭是,而担心自己的保险证明怎么解决。对于这个问题,我们可以告诉您不必担心企业倒闭了保险的问题。接下来我们就具体来介绍企业倒闭了保险怎么办的相关知识,供您了解。一、企业倒闭了保险怎么办企业破产的时候,在破产清算时优先拨付应由单位支付的工伤保险待遇费用。二、企业倒闭了保险处理原则破产企业在参加工伤保险期间发生工伤的人员,《工伤保险条例》规定的各项工伤待遇由工伤保险基金全额支付;对于未参加工伤保险的破产...


·控股企业非法集资处罚标准是怎么样的?
      随着我国经济的不断发展,社会上企业公司林立,各式各样的公司企业,运营的方式也不尽相同。有股份责任有限公司,股份有限公司,国有企业,私营企业等等。根据公司的生产经营方式,将公司企业分门别类。其中就有一种企业,叫做控股企业,是持有某一企业的股份,并通过股份来控制该企业的企业。那么控股企业非法集资处罚标准是怎么样的? 一、控股企业的定义 控股企业是指通过持有某一企业一定数量的股份,而对该企业进行控制的企业。控股企业按控股方式,分为纯粹控股企...


·公司法人转让费用实际上有多少
      公司法人转让费用实际上有多少 公司法人转让费用具体有多少 变更法人的费用高低分为两种: 1、法人不占股份:变更费用八百到一千的就可以搞定了; 2、法人占有股份:如果法人占有公司股份,则会牵扯到股权问题,需要做股权转让,就工本费这一块有两个大头,印花税,照注册资金的万分之五收费,在一个就是个人所得税,它有两种收费方式: (1)平转,收费是注册资金的万分之五。 (2)差额转,费用是注册资金的万分之二十。 扩展资料 法人变更的...


·600万注册资本属于什么企业
      600万注册资本属于什么企业600万元注册资本企业也应当属于有限责任公司,具体的注册资本多少与公司的类型并没有直接的联系。注册资本的多少,其实与公司大小没有太大关系,关键要看所从事的业务有多大规模,还有公司占用非自有资本的能力如何。按照国际通行标准,公司大小一般按雇员人数来划分。一般500人以下的公司都是小公司,中型公司为500——2000人,2000人以上的公司为大型公司。《公司法》第二十六条?【注册资本】有限责任公司的注册资本为在公...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南京海事海商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057670467 1305767046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