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057670467
全国海事法院: 上海 南京 宁波 厦门 广州 北海 海口 青岛 天津 大连 武汉
律师团队
>>
  • 南京海事海商律师姜律师
  • 南京海事海商律师朱律师
  • 南京海事海商律师叶律师
  • 南京海事海商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海事海商律师团队专业处理全国各地海事纠纷、海商与物流、货运代理、国际贸易、海上保险、海洋与建设工程、涉外诉讼与仲裁,具有丰富的诉讼与仲裁办案经验,海事律师为国内外企业、单位和个人提供专业海事法律服务。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我国起诉离婚要多久能离


南京海事海商律师 www.hs64.net


  夫妻双方在选择离婚时,如果可以协商共同财产的划分、孩子抚养权等离婚事项解决问题是可以通过办理离婚证,很快可以完成离婚。但是由于很多纠纷选择法院起诉离婚可能发费时间就比较长,那么在我国起诉离婚要多久能离?我们通过下文来了解一下。1、双方已经达成离婚协议,但通过诉讼到法院要求离婚解除婚姻关系的,一般三个月内审结,由法院出具离婚调解书或者离婚判决书作为离婚凭据(通常是离婚调解书)2、若对方不同意离婚,除非有符合婚姻法第 32条规定的情形,否则只要对方不同意离婚,人民法院针对第一次起诉的案件,一般都判决不准许双方离婚。在该判决生效后(若双方均不上诉,在判决作出15 日后该判决发生法律效力。)六个月,你可再次诉讼(指第二次起诉,但非指“二审”。所谓二审,是之一审的当事人不服一审法院的判决或裁定在法律规定的期限人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出重新审理。若一审法院判决不准许双方离婚,且原告没有有效证明夫妻感情确已破裂的证据的,建议当事人千万不要上诉,因为上诉二审法院基本上都是维持,对当事人而言唯一的结果就是又浪费几个月的时间,拖延了第二次起诉的时间。),再次诉讼人民法院一般都判决准许双方离婚。3、人民法院现在审理民事案件一般都先使用简易程序,若对方不同意离婚,基本上都会在三个月之内结案(简易程序的概念是审理期限不超过三个月),在司法实践中每个法院的具体情况有一定的差异,有的法院判决不准许双方离婚的案件有时可能会在一个月内甚至一周内结案(例如上海部分法院的速裁庭审理的案件)。若人民法院在简易程序中未能审结案件,可转入普通程序(审理期限不得超过六个月)审理,但一般情况下转入普通程序审理就意味着法院准备判决离婚,只是因为案情复杂,无法再三个月内审理完毕,所以普通程序也不见得是坏事。如果双方都同意离婚的情况下三个月内离婚,但是在第一次起诉一方不同意离婚,基本都会离婚失败,在第二次能够证明夫妻双方感情破裂无法共同生活,法院宣布夫妻感情破裂也就是离婚会多花费六个月的时间,具体情况还是要结合审判法院的自身实际。
  
  
  


·女方提出离婚孩子抚养费怎么算?
      离婚后双方不仅对共同财产会进行分割,还会对孩子的抚养权和抚养费进行协商,协商未果可以上法院进行诉讼。很多人知道未获得抚养权的一方应该支付另一方抚养费。那么,女方提出离婚孩子抚养费怎么算?下面就让我们整理一下相关的法律知识,为您解答疑惑。 一、离婚抚养费应该怎么计算 《婚姻法》第三十七条规定:“离婚后,一方抚养子女,另一方应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或全部。”哺乳期离婚抚养费一般为对方工资的20%-30%,一直计算到孩子18周...


·关于离婚的法律规定有哪些
      一、离婚的法律规定有哪些 《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实施) 第一千零七十六条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第一千零七十九条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


·一方诉讼离婚程序是怎样的
      一方向法院起诉离婚的,其实也就是单方起诉离婚,按照法律的规定这样是可以的,也就是在这种情况下是可以启动离婚诉讼程序。那此时,一方诉讼离婚程序是怎样的呢?这就让不少当事人头疼了,我们整理了相关资料,马上在下文中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一方诉讼离婚程序是怎样的 单方起诉离婚的程序包括当事人提交诉状、证据;法院决定是否受理;法院调解;调解不成开庭审理;法院判决五个阶段: (一) 提交起诉状和相关证据:提出离婚诉讼请求的一方首先要向法院提交...


·由于婚姻关系的不稳定性
      由于婚姻关系的不稳定性,我国对于婚姻关系方面的法律在不断进行着完善与细分。在离婚案件当中,最为关注的问题就是子女的房产问题以及婚姻当中双方的财产分割问题。那么刚结婚离婚财产孩子怎么分呢?下文中就作出了详尽的说明与解释分析。 刚结婚离婚财产孩子怎么分? 第三十九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夫或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申请律师国家赔偿需要什么材料?
      一、申请律师国家赔偿需要什么材料? 1、赔偿请求人向赔偿委员会申请作出赔偿决定,应当递交赔偿申请书一式四份。申请书应当载明: (1)受害人的姓名、性别、年龄、职业、工作单位和住所。 (2)具体的要求、事实根据和理由。 (3)申请的年、月、日。 赔偿请求人书写申请书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申请。口头提出申请的,人民法院应当填写《申请赔偿登记表》,由赔偿请求人签名或者盖章。 2、赔偿请求人向赔偿委员会申请作出赔偿决定,应当提供以下法...


·新婚姻法对子女抚养权的解释怎么确定抚养权?
      2021年1月1日起《民法典》正式施行,《婚姻法》同时废止。 子女抚养权问题是离婚夫妻需要面对的重要问题之一。夫妻离婚之后,孩子的抚养权只能由其中一方所有,这就会导致夫妻双方因为抚养权的问题产生争议。为了更好地审理此类案件,最高人民法院在司法解释中对抚养权问题做了一定的规定,那对子女抚养权的解释怎么确定抚养权?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一、对子女抚养权的解释怎么确定抚养权? 1、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随母方生活。母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


·家庭暴力离婚探视权如何规定?
      家庭暴力离婚探视权如何规定?一般法院会判决另一方在每个月的单周或双周的某一天行使探视权,也可能会有一至两天的探视时间。如果另一方行使探视权明显影响孩子的成长健康,或十周岁以下的儿童明确不愿被另一方探视,可另行向法院起诉,由法院暂时中止另一方的探视权。除此之外,任何人不能剥夺另一方对孩子的探视权。次数规定一般以协商为主,双方本着实际方便的原则来定,不能太多。具体方式在离婚时由你们双方约定。如果不能达成一致,法院会判决。一般每个月两、三次,...


·起诉离婚调解一方不到要怎么办?
      目前我国离婚夫妻主要采取的协议离婚;但起诉离婚因为具有较远的传统,也一直为人们所采用。可是,仍然有很多人对于起诉离婚调解程序的相关内容都不太清楚。那么,起诉离婚调解一方不到要怎么办?为此,我们在下文中整理了该问题的相关资料,希望对您有所帮助。起诉离婚调解一方不到要怎么办?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规定,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


·可提起离婚损害赔偿的情形都有哪些
      可提起离婚损害赔偿的情形都有哪些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一)重婚的;(二)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三)实施家庭暴力的;(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二、离婚损害赔偿数额确定原则(一).法官自由裁量原则。这一原则,是英美法系国家所采用的基本原则。一般认为,法院“应该斟酌各种情况,以自由心证之原则来量定,并且没有必要显示该数额的算定依据”。(6) 《精神损害赔偿解释》第10条的规定给精神损害赔偿的计算提供的立法...


·涉外婚前财产协议范本
      与外国人结婚的,也是可以在婚前签订一份财产协议,这便是涉外婚前财产协议。其中肯定是详细对财产做出约定。那么这个涉外婚前财产协议是怎么写的呢?我们将在下文中为您解答。 涉外婚前财产协议 甲方(男方): 身份证号: 住址: 联系电话: 乙方(女方): 身份证号: 住址: 联系电话: 鉴于甲乙双方经多年相识相恋,并打算依据我国《婚姻法》的规定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为防止今后可能出现的财产纠纷,也为明确婚前及婚后双方财产的所有权归属...


·一、离婚后财产分割多久生效?
      一、离婚后财产分割多久生效?我国法律在离婚方面规定了离婚有两种途径:一是登记离婚,二是诉讼离婚。登记离婚是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按照法律规定解除婚姻关系的一种行政程序。《婚姻法》第31条规定,男女双方自愿离婚的,准予离婚。双方必须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并对子女和财产问题已有适当处理时,发给离婚证。诉讼离婚就是通过诉讼途径由法院出判决或调解书的形式离婚。双方离婚后,往往因为各种原因,又要求进行财产分割,这类案件...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南京海事海商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057670467 1305767046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