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057670467
全国海事法院: 上海 南京 宁波 厦门 广州 北海 海口 青岛 天津 大连 武汉
律师团队
>>
  • 南京海事海商律师姜律师
  • 南京海事海商律师朱律师
  • 南京海事海商律师叶律师
  • 南京海事海商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办理最高人民法院南京第三巡回法庭、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江苏省人民检察院、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申请再审、申诉、申请抗诉等法律事务,包括刑事案件申诉、民事案件再审、行政案件再审、执行案件申诉,具有丰富的刑事申诉、民事、行政、执行案件申请再审经验。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起诉离婚的时间是多久,起诉离婚要多长时间


南京海事海商律师 www.hs64.net


  无论是协议离婚还是诉讼离婚,都需要当事人办理相应的手续,同时也就需要花费一定的时间,但是相对而言协议离婚所花费的时间是比较少的。那么您知道起诉离婚的时间是多久吗?现在,我们将在下面的文章中就该问题做详细的阐述,希望能帮助您解决相关的法律问题。
  一、协议离婚需要多长时间?
  协议离婚速度较快,如果双方达成离婚协议并通过民政局办理离婚登记的,依据新的婚姻登记法律规定,只要手续齐全当天可办理,发《离婚证》。
  二、起诉离婚的时间是多久?
  1、双方已经达成离婚协议,但通过诉讼到法院要求离婚解除婚姻关系的,一般三个月内审结,由法院出具离婚调解书或者离婚判决书作为离婚凭据(通常是离婚调解书)2、若对方不同意离婚,除非有符合婚姻法第
  32条规定的情形,否则只要对方不同意离婚,人民法院针对第一次起诉的案件,一般都判决不准许双方离婚。在该判决生效后(若双方均不上诉,在判决作出15
  日后该判决发生法律效力。)六个月,你可再次诉讼(指第二次起诉,但非指“二审”。所谓二审,是之一审的当事人不服一审法院的判决或裁定在法律规定的期限人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出重新审理。若一审法院判决不准许双方离婚,且原告没有有效证明夫妻感情确已破裂的证据的,建议当事人千万不要上诉,因为上诉二审法院基本上都是维持,对当事人而言唯一的结果就是又浪费几个月的时间,拖延了第二次起诉的时间。),再次诉讼人民法院一般都判决准许双方离婚。3、人民法院现在审理民事案件一般都先使用简易程序,若对方不同意离婚,基本上都会在三个月之内结案(简易程序的概念是审理期限不超过三个月),在司法实践中每个法院的具体情况有一定的差异,有的法院判决不准许双方离婚的案件有时可能会在一个月内甚至一周内结案(例如上海部分法院的速裁庭审理的案件)。若人民法院在简易程序中未能审结案件,可转入普通程序(审理期限不得超过六个月)审理,但一般情况下转入普通程序审理就意味着法院准备判决离婚,只是因为案情复杂,无法再三个月内审理完毕,所以普通程序也不见得是坏事。综上可知,如果是协议离婚的话,那么在符合条件准备好相关材料的情况下,当天就能办理离婚手续,领取离婚证。但如果是诉讼离婚的话,则就需要经过法院的审理,那么所花费的时间就要长的多。我们为您整理本篇文章,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离开两年算自动离婚吗?
      离开两年算自动离婚吗?离开两年不算自动离婚,国没有自动离婚一说,需要办理离婚登记后才不是夫妻;男女双方自愿离婚,并对子女抚养和财产处理达成协议的,必须双方亲自到一方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离婚登记。申请时,应持居民身份或户籍证明和《结婚证》。夫妻双方不共同居住选择分居,一般有两种情况:一种是因为夫妻双方感情不睦,不愿意共同生活,不一定经过协议而永久或临时分居;一种是因为夫妻一方由于工作或居住地限制而形成的暂时不能共同居住。依《民法典》第...


·一、离婚财产公证所需材料有什么?
      一、离婚财产公证所需材料有什么?1、个人的身份证明,如身份证、户口簿,已婚夫妻办理财产公证需要带上结婚证;2、与约定内容有关的财产所有权证明,如房产证、未拿到产权证的带购房合同和付款发票;3、双方已经草拟好的协议书。协议书的内容一般包括:当事人的姓名、性别、职业、住址等个人基本情况;财产的名称、数量、价值、状况、归属;上述婚前财产的使用、维修、处分的原则等。一般双方当事人的签名和订约日期空缺,待公证员对协议进行审查和修改后,再在公证员面...


·非婚生子女有什么权利?
      非婚生子女有什么权利? 一、非婚生子女有什么权利 非婚生子女享有与婚生子同等的权利,任何人不得加以危害和歧视。不直接抚养非婚生子女的生父或生母,应当负担子女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直至子女能够独立生活为止。 非婚生子女享有的权利如下: 1、要求生父母对其抚养教育的权利。如果生父母或其中一方不履行抚养教育义务,未成年的、不能独立生活的非婚生成年子女,有要求父母给付抚养费和教育费的权利; 2、非婚生子女有受生父母保护的权利; 3、非婚...


·离婚如何分财产分割夫妻离婚财产分配
      离婚如何分财产分割夫妻离婚财产分配,是指离婚时依法将夫妻共同财产划分为各自的个人财产。现行《婚姻法》第17条到第19条明确了夫妻共同财产是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取得的财产,以列举式和概括式的方式规定了夫妻共同财产的内容。该法也规定了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有协议分割和判决分割两种做法。离婚时,双方有合法婚姻财产约定的,依约定。一方的特有财产归本人所有。夫妻共有财产一般应当均等分割,必要时亦可不均等,有争议的,人民法院应依法判决。《婚姻法》第十九条...


·实体店商家排队返现犯法吗
      看具体情况定。不是所有的全额返现行为都是违法的,不过如果是运用消费返现的名义做传销的勾当或者假消费就属于违法行为。全额返现的形式如下:1.收取入门费、发展下线、团队计酬的“消费返利”,借助“消费返利”名义,要求会员及加入者交纳入门费或者变相交纳入门费,靠发展下线盈利。代理商交纳“保证金”,发展渠道商,瓜分“保证金”获取报酬;会员自由充值,按照数倍进行分期返还;诱导鼓励会员抛弃消费,进行投资行为获取报酬。2.不收取入门费、不存在团队计酬、...


·单方如果起诉离婚怎么办?
      由于种种原因,当今社会的离婚率正在逐年上升,离婚也越来越成为常见的事情了。离婚有两种方式,一种是双方通过协商孩子的抚养以及财产分配等问题并达成一致意见,最后办理离婚手续正式离婚,另一种则是通过诉讼的方式来解除双方的婚姻关系。那么,单方如果起诉离婚怎么办?其中具体的流程是怎样的。今天我们就来为您解答这个问题。 一、单方如果起诉离婚怎么办? 1、到人民法院向法院提起诉讼申请。 一般是到立案大厅,由立案大厅进行审查,对于符合立案条件的,给予...


·如何认定婚前财产,婚前财产认定标准是什么
       我国法律规定,男女结婚前可以订立婚前协议约定婚前财产的归属。但在订立协议之前,要先明确认定婚前财产的范围。那么,通常是如何认定婚前财产的呢?接下来,我们就针对这个问题,为您做详细解答。 一、如何认定婚前财产 夫妻的个人财产是指归夫妻一方个人所有的财产,具体分为六类: 1、夫妻一方的婚前财产,如女方的嫁妆; 2、夫妻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生活补助费、精神损失赔偿金等; 3、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


·如今即使是国家的正式单位
      如今即使是国家的正式单位,甚至是公务员,都早就已经不存在只要被录用就终身存在劳动关系的情况,基本上所有行业所实行的都是劳动合同制。有很多劳动者在合同即将到期之前就已经开始担心,害怕因为合同到期而失去当前的这份工作。那么,在我国劳动合同到期可以解除么? 在我国劳动合同到期可以解除么? 劳动合同到期后。用人单位可以不续订劳动合同,但是需要支付补偿金。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合同终止: (一)劳动合同期满...


·如何要求增加抚养费?
      一、怎样增加抚养费 父或母有给付能力的,应予支持: (1)由于物价调整,原定抚育费数额不足以维持当地实际生活水平的; (2)因子女患病、上学,实际需要已超过原定数额的; (3)有其他正当理由应当增加的。 二、相关法律规定 最高人民法院在《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第7条中明确规定:“子女抚育费的数额,可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确定。有固定收入的,抚育费一般可按其...


·非婚生的私生子抚养费怎么算?
      现在不少的年轻人思想特别的开放,不少的人已经过上了未婚同居的生活,这个时候就可能会出现这样的问题,那就是在非法同居期间可能会有孩子诞生,如果在孩子诞生之后依然没有领取结婚证的话,那么就可能会成为私生子,即使是私生子也同样需要支付一定的抚养费的,那么私生子抚养费怎么算?非婚生子女享有与婚生子女同等的权利,适用婚生子抚养费的法律规定;法律依据:《婚姻法》 第二十五条 非婚生子女 非婚生子女享有与婚生子女同等的权利,任何人不得加以危害和歧视。...


·什么情况下离婚可以要补偿
      什么情况下离婚可以要补偿离婚经济补偿是对夫妻一方在婚姻生活中的付出所给予的经济补偿。离婚经济补偿应满足什么条件呢?(一)首先,双方约定婚后财产归各自所有。适用家务补偿的一个前提条件就是夫妻对婚后财产进行了约定。这种约定只能是对婚后财产的约定。针对此种情况,如果离婚时按 照约定分割财产,则对那些对家庭事务付出较多的一方有失公平。如果双方约定只是针对婚前财产,或者约定婚后财产为共同所有,则不适用该条规定。因为,如果未约定夫妻婚后财产分割的方...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南京海事海商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057670467 1305767046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