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057670467
全国海事法院: 上海 南京 宁波 厦门 广州 北海 海口 青岛 天津 大连 武汉
律师团队
>>
  • 南京海事海商律师姜律师
  • 南京海事海商律师朱律师
  • 南京海事海商律师叶律师
  • 南京海事海商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办理最高人民法院南京第三巡回法庭、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江苏省人民检察院、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申请再审、申诉、申请抗诉等法律事务,包括刑事案件申诉、民事案件再审、行政案件再审、执行案件申诉,具有丰富的刑事申诉、民事、行政、执行案件申请再审经验。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电气工程质量保证措施的内容是什么?


南京海事海商律师 www.hs64.net


  电气工程质量保证措施的内容是什么
  
  在一项建设工程完工后内容也是需要保证工程质量的,比如一些电气工程等也是属于主要工作,他们的施工质量好坏影响到整个工程的工作质量,所以这项工作也是十分必要的,那么电气工程质量保证措施的内容是什么呢?我们通过下文来了解一下。
  
  
  一、影响电气工程建设质量的主要因素
  
  
  电气工程安装时,影响工程安装质量的因素有很多:
  
  1、基建人员的责任心与施工素质对工程建设质量有着极大影响,如没有过硬的业务水平,就很难保证工程建设质量;
  
  2、电气安装过程中施工技术与施工工艺落后,也会对工程建设质量造成极大影响;
  
  3、土建设施质量与电气工程建设质量有着密不可分的关系,如果土建设施质量不符合要求,那么就很难保证电气设备的可靠运行;
  
  
  4、施工环境与气候条件制约;
  
  5、工种间交叉作业的配合程度,如工种间的配合不够默契,就会使线路铺设出现堵塞等情况;6.电气设施本身质量,很多施工单位为节省工程造价,使用质量不达标的电气设备,这些电气设备没有质量保障,影响了电气工程建设质量。
  
  二、施工准备环节的质量控制内容研究
  
  电气施工人员必须按图施工,应根据设计图纸内容,全面掌握设计图纸设计意图,并努力发现设计图纸中存在的问题,提出合理的改善措施,在维护业主利益的同时提升自身技术水平。工程质量是否符合合同要求是高水平高素质的基建人员决定的,因此,在工程开始建设前,必须要全面评估与考核施工人员及施工团队的综合素质,并调整普工与技工的人数编制。技工人员必须明确持证上岗制度,并且在该用人制度基础上严格考察技工人员的技术水平。电气建设项目施工准备环节的质量管控首先应详细、全面的了解控制施工质量的各项基本内容,在施工准备环节控制施工质量应做好以下工作:
  
  1、应全面分析电气建设项目所涉及的各个细则与规定,并且应严格审核即将投入使用的工程施工方案。通常情况下,操作人员应从电气施工方法、施工材料、基建人员和电气设备等方面入手考虑,再比对具体的施工合同规定,将最为合理、可行的施工方案选择出来。
  
  2、电力建设项目质量控制人员应十分熟悉施工图纸和相关技术要求,尤其是应重视施工图纸审核工作。除此之外,在审核施工方案时,如果发现施工方案存在不合理问题,应及时向上级单位报告,并联系设计人员及时修改施工方案,最后要做好施工方案修改记录,以便后期查阅。
  
  3、在优选出施工图纸与施工方案后,还应及时开展技术交底工作,如此一来,就能保证各个参建方在施工目标与操作方法等方面达成共识。
  
  三、施工环节的质量控制内容研究
  
  电气工程施工过程中必须参照已经会审的相关技术施工方案与设计图纸,并应按照我国现行的电气建设工程施工验收规范、地方相关工程的建设文件、法规等条例开展工作,工程建设期间如果发现施工图纸存在设计问题,应及时分析问题产生的原因并处理,应严控私自变更行为,严格按照三检制度开展质量管控工作,在工程施工的关键部位应开展旁站监理工作,严格推行标准化操作规程,制定符合工艺标准与规范的质量管控程序。一般情况下,项目施工阶段施工单位应做好以下工作:第一,项目施工质量管控人员应对电气建设项目所用设备与材料质量进行全面检测,确保施工设备与材料的质量符合项目建设需求,在该工作运行时,应将存在外观缺陷和性能较低的设备或材料剔除。并且应在消防器材进入施工现场前,将各种消防检测工作做好。
  
  其次,应与土建单位开展配合工作,将预留管线与管线铺设工作做好,在开展该项工作时,应做好以下几方面的质量管控工作:
  
  1、主体施工部位。
  
  第一,楼板中铺设线管的位置应在底筋与面筋之间;第二,管线在楼板内埋设时,其埋设深度应超过15mm;第三,如果在预埋管线过程中所选用管线材质为硬塑料,那么就必须做好接口密封工作,并且线盒与线管应采用锁扣方式连接,确保线盒与线管连接紧密。在该项工作完成后,应立即通知电气工程承建方与相关监理单位进行查收,特别是在检查隐蔽工程时,必须认真检查工程质量。再次,在管控电气建设项目施工质量时,必须安排专业人员检测电气建设项目的各施工阶段的电气安装质量,并且应认真审核电气工程运行后是否会出现质量问题。最后,严格管控并审核电缆铺设与电线穿管质量,在检查电线穿管质量时应结合电线户口和管口位置的外观,全面检查穿管质量,确保配电箱内线路排放整齐。
  
  2、安装与调试阶段。
  
  要求先对线盒或配电箱内的压线做模板,应整齐布线、牢固压接,多股电线搪锡然后再展开,以防做无用工作。连接接地线时,接地端预留的位置应符合相关规定,应做好外墙金属栏杆、屋面金属大件、金属门窗等设施的防电工作,将工序衔接工作做好,以防遗漏工序。要求施工操作应按照一定顺序进行,比如所有设备、导线、电缆和插接母线必须经过绝缘测试,只有测试合格的产品才能进行电调试,严禁凭借个人经验送电的现象发生。在设备调试阶段应按照先单体再联动和先空载再带负荷的方式调试设备,并且应调整可调控元件的设计值,调试过程中还应确保运行时间的长度,验证机械与电气性能的安全性。
  
  应重点检测吊顶线路,线路穿管铺设应符合相关规定。发动机自启动、与市电切换,双电源末端切换等调试金融尽管实施较为简便,但通常因这些调试工作过于简单相关调试人员不重视而致使设备调试出现质量问题。比如某工程就出现过发动机无法带动负荷的情况,该现象只因发动机开关整定值没有按照设计标准设置。发动机在供电时双电源末端切换箱无法自行切换,因为二次回路变换开关没有打入自行切换位置,发动机的供电回路没有核对供电相序,由于相序反连接而致使电机反向转动。控制消防栓时因涉及备用互投控制、降压起动控制和现场手动控制等内容,很容易在技术上出现不协调配合的问题,再加上某些设计存在缺陷,严重影响了设备调试及验收。电气工程技术操作人员必须提前了解设计图纸的设计意图,充分掌握设计图纸的设计原理,预见或及早发现可能出现的设备控制问题,及时处理设备运行过程中的质量隐患。该调试工作十分关键,在调试过程中哪怕出现一丁点不合规操作,就会给消防工程验收工作造成不必要的麻烦。
  
  为了保证建筑工程整体的施工质量,所以我们的安装施工人员就必须要有一个比较高的技术水平,并且管理好工程质量的管控,落实好各项管控的体系工作。
  
  


·确认劳动关系是否适用仲裁时效?
      确认劳动关系是否适用仲裁时效?劳动者在劳动过程中,如果与用人单位发生纠纷,为了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必然需要证明自己与用人单位之间存在劳动关系。我国法院规定了仲裁时效为一年的时间,而确认劳动关系是否适用仲裁时效则是劳动者们非常关心的一个问题。下面,我们将通过以下文章为您详细说明相关的内容。一、确认劳动关系是否适用仲裁时效?确认劳动关系并不适用于仲裁时效。根据民法理论,“诉”有三类:确认之诉、给付之诉和变更之诉,在这三类“诉”中只有给付之诉...


·工作没满一年被辞退有违约金吗?
      工作没满一年被辞退有违约金吗? 一、工作没满一年被辞退有违约金吗? 没有违约金,根据《劳动合同法》第46条规定,用人单位按照上述第36条、第40条、第41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关系的,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第47条规定,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


·一、员工怀孕期间工资待遇是什么?
      一、员工怀孕期间工资待遇是什么 1、如果是产假,当然是三个月,按底薪算。计件按过去三个月的平均工资算。 2、如果是病假,所有月薪工人以月薪为计算基准,所有计件工人则以其过去三个月的平均工资为计算基准。但工人所有之工资不低于最低工资的80%,如果低于此标准的,以最低工资的80%计发。 二、女职工怀孕期间享受哪些待遇 1、不得与女职工解除。《劳动法》第29条规定,女职工怀孕期间,用人单位不得单方与女职工解除劳动合同,即使双方的劳动合...


·建设工程承包合同解除的条件是什么?
      建设工程承包合同解除的条件是什么 1、明确表示或者以行为表明不履行合同主要义务的; 2、合同约定的期限内没有完工,且在发包人催告的合理期限内仍未完工的; 3、已经完成的建设工程质量不合格,并拒绝修复的; 4、将承包的建设工程非法转包、违法分包的。 承包方施工合同解除的情形 发包人具有下列情形之一,致使承包人无法施工,且在催告的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相应义务,承包人可以请求解除合同的: 1、未按约定支付工程价款的; 2、提供的...


·三年工作合同毁约后申请劳动仲裁的材料有哪些
      三年工作合同毁约后申请劳动仲裁的材料有哪些?1、申请书。申请书一式三份,递交仲裁委两份,申请人留存一份。申请书除应写明劳动者的的基本情况外,还应当有明确、具体的申请请求及申请所依据的事实和理由。2、身份证明。申请人是劳动者的,应携带本人身份证明并提交复印件,有委托代理人的,还应提交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明等;申请人是用人单位的,应携带单位营业执照副本,并提交复印件,以及本单位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明等。3...


·劳动合同到期后公司不续签支付赔偿金吗?
      劳动合同到期后公司不续签支付赔偿金吗? 用人单位提出不续签的,应该支付劳动者经济补偿金,工作1年支付1个月工资;如果劳动者存在《劳动合同法》14条的情况下要求续签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话,用人单位拒绝续签违法,应该支付劳动者赔偿金,工作1年支付2个月工资; 如果员工不续签,要看具体情况 又细分为两种情况: 1、如果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原来劳动条件,员工仍然不续签的,则不进行经济补偿。 2、如果单位降低原来劳动条件,员工不续签的,则单...


·人工费欠钱不还怎么办理
      人工费欠钱不还怎么办理如有这种情况发生,要与其他一同被拖欠工资的工友们一起,搜集和保留对方拖欠工资的具体事实和确凿证据,派代表到当地有管辖权的劳动监察部门反映和投诉,请劳动部门帮助催讨被拖欠度的工资。如果还是不能解决问题或对其结果不满意的话,就向法院起诉处理。内要注意保持冷静和克制,不要以过激的行为与对方发生其他冲突事件。二、工资不还应该怎么办如果用人单位拖延或者不发工资,劳动者可以依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用人单位未及时足额支付...


·终止劳动合同的原因通常有哪些
      终止劳动合同的原因通常有哪些劳动合同终止是指劳动合同因期限届满等法定原因而结束。依据《劳动合同法》第44条及其《实施条例》第21条的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合同终止:(1)劳动合同期满的;(2)劳动者开始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3)劳动者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4)劳动者死亡,或者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或者宣告失踪的;(5)用人单位被依法宣告破产的;(6)用人单位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者用人单位决定提前解散的;(7)法律、...


·哪些劳动争议适于劳动仲裁法?
      哪些劳动争议适于劳动仲裁法?在现今社会上,工作者与企业经常出现因劳资、工伤等问题等产生分歧从而引发两者之间的争议。这也是我们所称的劳动争议。那么,哪些劳动争议适于劳动仲裁法?其实在我国法定上就有了详细讲解。下面,就让小篇给您讲解一下有关知识吧。 一 、六种劳动争议适于劳动仲裁法 (一)因确认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 劳动关系是指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为其成员,劳动者在用人单位的管理下提供有报酬的劳动而产生的权利义务关系。因确认劳动关系是否存在...


·春节加班工资如何计算
      一、春节加班工资如何计算春节放假安排:农历除夕到正月初六,其中正月初一、正月初二、正月初三单位安排劳动者加班的,应该支付不低于劳动者日工资的300%加班报酬给劳动者,并且不能安排补休或者调休;正月初四到正月初六单位安排劳动者加班的,应该支付不低于劳动者日工资200%的加班报酬。《劳动法》第四十四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下列标准支付高于劳动者正常工作时间工资的工资报酬:(一)安排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一...


·用人单位可以辞退生病的员工吗
      用人单位可以辞退生病的员工吗?不可以,根据《劳动法》的规定,劳动者患病只有在一种情况下才能合法辞退劳动者,就是劳动者在规定的医疗期满之后既不能从事原工作,又不能从事其他工作的,用人单位可以提前一个月书面通知劳动者或者另外支付一个月工资以解除劳动同。《劳动合同法》还规定,如果劳动者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在实践中,如果是因为患病这些不能避免克服的不可抗拒原因无法上班的,不以旷工处理《企业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南京海事海商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057670467 1305767046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