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057670467
全国海事法院: 上海 南京 宁波 厦门 广州 北海 海口 青岛 天津 大连 武汉
律师团队
>>
  • 南京海事海商律师姜律师
  • 南京海事海商律师朱律师
  • 南京海事海商律师叶律师
  • 南京海事海商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海事海商律师团队专业处理全国各地海事纠纷、海商与物流、货运代理、国际贸易、海上保险、海洋与建设工程、涉外诉讼与仲裁,具有丰富的诉讼与仲裁办案经验,海事律师为国内外企业、单位和个人提供专业海事法律服务。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医疗纠纷赔偿承担比例怎么确定的


南京海事海商律师 www.hs64.net


  医疗纠纷赔偿承担比例怎么确定的医疗纠纷是由医疗事故造成的民事纠纷,主要是医院在治疗患者过程中因为某种原因导致患者受到不应受的损害,医疗纠纷在进行解决时要根据实际情况确定责任比例作为赔偿标准的依据,医疗纠纷赔偿承担比例的划分是有相关法律和政策规定的,在符合规定的范围内进行责任划分进行相应的赔偿。
   一、医疗事故赔偿责任比例怎么确定
  《医疗事故技术鉴定暂行办法》第36条规定,专家鉴定组应当综合分析医疗过失行为在导致医疗事故损害后果中的作用、患者原有疾病状况等因素,判定医疗过失行为的责任程度。
  医疗事故中医疗过失行为责任程度分为:
  1、完全责任,指医疗事故损害后果完全由医疗过失行为造成;
  2、主要责任,指医疗事故损害后果主要由医疗过失行为造成,其他因素起次要作用;
  3、次要责任,指医疗事故损害后果主要由其他因素造成,医疗过失行为起次要作用。
  4、轻微责任,指医疗事故损害后果绝大部分由其他因素造成,医疗过失行为起轻微作用。
  需要注意的是,上述四种责任程度划分仅仅是定性,而没有完全解决定量的问题,即具体应承担多少比例的责任。有人认为,主要责任应承担60%~90%,次要责任承担20%~40%,轻微责任承担比例不超过10%。
   二、医疗事故赔偿金怎么计算
  医疗事故赔偿,按照下列项目和标准计算:
  1、医疗费:按照医疗事故对患者造成的人身损害进行治疗所发生的医疗费用计算,凭据支付,但不包括原发病医疗费用。结案后确实需要继续治疗的,按照基本医疗费用支付。
  2、误工费:患者有固定收入的,按照本人因误工减少的固定收入计算,对收入高于医疗事故发生地上一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3倍计算;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医疗事故发生上一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计算。
  3、住院伙食补助费: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伙食补助标准计算。
  4、陪护费:患者住院地期间需要专人陪护的,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上一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计算。
  5、残疾生活补助费:根据伤残等级,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居民年平均生活费计算,自定残之月起最长赔偿30年;但是,60周岁以上的,不超过15年;70周岁以上的,不超过5年。
  6、残疾用具费:因残疾需要配置补助器具的,凭医疗机构证明,按照普及型器具的费用计算。
  7、丧葬费: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规定的丧葬费补助标准计算。
  8、被扶养人生活费:以死者生前或者残疾者丧失劳动能力前实际扶养且没有劳动能力的人为限,按照其户籍所在地或者居所地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计算。对不满16周岁的,扶养到16周岁。对年满16周岁但无劳动能力的,扶养20年;但是,60周岁以上的,不超过15年;70周岁以上的,不超过5年。
  9、交通费:按照患者实际必需的交通费用计算,凭据支付。
  10、住宿费: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住宿补助标准计算,凭据支付。
  11、精神损害抚慰金: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居民年平均生活费计算。造成患者死亡的,赔偿年限最长不超过6年;造成患者残疾的,赔偿年限最长不超过3年。
  参加医疗事故处理的患者近亲属所需交通费、误工费、住宿费,参照《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五十条的有关规定计算,计算费用的人数不超过2人。
  医疗事故造成患者死亡的,参加丧葬活动的患者的配偶和直系亲属所需交通费、误工费、住宿费,参照《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五十条的有关规定计算,计算费用的人数不超过2人。
  综上所述,医疗纠纷赔偿承担比例要按照法律规定进行责任划分承担赔偿,在赔偿金额计算过程中对于赔偿项目也有规定,只有符合规定的赔偿项目才能算在赔偿中并进行相关计算,只有医疗纠纷赔偿责任划分清楚了才能进行赔偿,否则就没有赔偿的依据。
  
  
  


·医疗期间工资标准是怎样的
      一、职工医疗期怎么计算?根据劳动部《关于发布<企业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的规定>的通知》第4条规定,职工医疗期的计算如下:1、医疗期三个月的,按六个月内累计病休时间计算;2、六个月的,按12个月内累计病休时间计算;3、九个月的,按15个月内累计病休时间计算;4、十二个月的,按18个月内累计病休时间计算;5、十八个月的,按24个月内累计病休时间计算;6、二十四个月的,按30个月内累计病休时间计算。医疗期计算应从病休第一天开始,累计计算...


·医疗期满解除劳动合同规定可以吗
      员工在医疗期间仍然和用人单位保持劳动关系,那么医疗期满解除劳动合同规定可以吗?劳动合同在员工和用人单位之间起着很重要的作用,用人单位根据实际情况向员工支付经济补偿,下面我们就一起来了解关于劳动合同方面的知识,请继续阅读。 医疗期满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吗? 医疗期结束后,如果劳动者仍然无法继续工作,用人单位可以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但是需要支付劳动者经济补偿金和医疗补助金。 经济补偿金的标准为每工作1年支付1个月工资;医疗补助金的标准...


·医疗事故纠纷举证责任的分配?
      医疗事故纠纷举证责任的分配? 一、诉讼的事实依据 在医疗行为引起的侵权诉讼中,人民法院要做出患者胜诉的判决,必须要确认下列事实存在: 1、患者在医疗过程中受到人身损害; 2、医疗机构的医务人员在诊疗护理过程中存在着疏忽或懈怠的过失行为; 3、患者所受的人身损害是医疗过失行为所致。对于第1项事实,较易于证明。 但对于第2、3项事实,一般的患者,则很难以证据证明。在现有的医疗服务水平下,误诊与否、治疗及时与否、手术及处置适当与否以及使用...


·工伤认定医院病历证明能替代医疗证明吗?
      通常情况下能提供医疗诊断证明就提供证明书,而在生活中受伤工人会碰到只有病历证明的尴尬情况,那么工伤认定医院病历证明可以替代医疗证明书吗就成了关注的话题。不能因为在证据形式上不符合规定就一口否决了普通病历的证明效力,快和我们在下面看看具体解释吧。 实践中,在很多伤害简单、伤情明显的工伤认定中,不排除相关部门有以普通病历代替诊断证明书的做法,但是医疗诊断证明是指医疗单位出具的具有一定法律效力的医疗文件,包括健康证明、疾病证明、诊断证明、伤残...


·哪些医疗事故鉴定不会受理
      1、当事人一方直接向医学会提出鉴定申请的;医学会不会受理医疗事故鉴定。这就是我们在前面提到的,如果是患者及其家属单方向医学会提出医疗事故鉴定申请,医学会不会受理的情况。因此,如果向通过医疗事故鉴定确定是否有医疗事故、医疗事故等级的,应当先与医疗机构协商,共同委托医疗事故鉴定机构鉴定2、医疗事故争议涉及多个医疗机构,其中一所医疗机构所在地的医学会已经受理的医疗事故鉴定的;医学会不会再受理医疗事故鉴定的申请。在医疗纠纷法律实务中,如果多家医...


·上海医患纠纷投诉的流程是什么?
      上海医患纠纷投诉的流程是什么,怎么投诉? 上海作为一个国际大都市,人口素质普遍较高。对于医疗纠纷的认识也相对透彻。可是对于医疗纠纷投诉等的具体流程,很多人都还不很清楚。那么,上海医患纠纷投诉的流程是什么,怎么投诉?为此,我们在下文中整理了该问题的相关资料,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一十八条规定:“患者在诊疗活动中受到损害,医疗机构或者其医务人员有过错的,由医疗机构承担赔偿责任。” 一、医疗纠纷去哪里投诉 1、医院...


·上海城镇医保怎么报销?
      上海作为我国经济中心,在医疗保险体系方面的建设也居于国内领先水平。上海的职工依法享有社会医疗保险的待遇,而年龄较小的儿童可以缴纳上海城镇居民保险。中小学生因看病就医发生的医药费,可以进行适当的报销。那么上海城镇医保怎么报销?下面就由我们来告诉下广大上海市民。 一、上海城镇医保适用对象是谁? 凡未参加本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小城镇医疗保险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且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人员,可以参加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以下简称“居民医保”...


·医疗纠纷代理词书写要点
      医疗纠纷代理词书写要点 一、医疗纠纷代理词 医疗纠纷代理词是指在医疗纠纷诉讼案件中,原告、被告所委托的代理人,在法庭审理的辩论阶段,为维护其所代理的一方的合法权益,以被代理人的名义,在代理权限内发表或庭审后向法院递交的综合性的代理意见。 医疗纠纷代理词是诉讼代理人(律师、法律工作者、公民)在庭审过程中独自使用的非正式文书,医疗纠纷代理词最重要的部分是质证和辩论,质证和辩论是诉讼代理人多年的心得。一宗案件的代理词通常需要数小时甚至数天的...


·根据法律规定医患纠纷如何维权?
      根据法律规定医患纠纷如何维权? 一、根据法律规定医患纠纷如何维权? 根据法律规定医患纠纷的维权是通过诉讼或者是向当地的医疗机构进行举报,发生医疗纠纷,患者最重要的事情应当是立即复制病历“客观性病历资料”、封存“主观性病历资料”和疑似输液、输血、注射、药物等引起不良后果的现场实物。 所谓“客观性病历资料”包括:门诊病历、住院志、体温单、医嘱单、化验单(检验报告)、医学影像检查资料、特殊检查同意书、手术同意书、手术及麻醉记录单、病理资...


·医学会不会受理的医疗事故技术鉴定?
      医学会不会受理的医疗事故技术鉴定有哪些 一、医学会不会受理的医疗事故技术鉴定有哪些 按照我国相关法规的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医学会不予受理医疗事故技术鉴定: (一)当事人一方直接向医学会提出鉴定申请的;医学会不会受理医疗事故鉴定。这就是我们在前面提到的,如果是患者及其家属单方向医学会提出医疗事故鉴定申请,医学会不会受理的情况。因此,如果向通过医疗事故鉴定确定是否有医疗事故、医疗事故等级的,应当先与医疗机构协商,共同委托医疗事故鉴...


·医疗事故罪被判刑多少年
      实践中发生的医疗事故并非必然就构成了医疗事故罪,但要是一旦被认定为医疗事故罪的话,则就要依法追究相关人员的法律责任。那您知道医疗事故罪被判刑多少年吗?以下是具体介绍。 一、医疗事故罪被判刑多少年 根据我国《刑法》的规定: 第三百三十五条:医务人员由于严重不负责任,造成就诊人死亡或者严重损害就诊人身体健康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二、哪些行为构成医疗事故罪 医疗事故罪,是指医务人员由于严重不负责任,造成就诊人死亡或者严...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南京海事海商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057670467 1305767046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