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057670467
全国海事法院: 上海 南京 宁波 厦门 广州 北海 海口 青岛 天津 大连 武汉
律师团队
>>
  • 南京海事海商律师姜律师
  • 南京海事海商律师朱律师
  • 南京海事海商律师叶律师
  • 南京海事海商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办理最高人民法院南京第三巡回法庭、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江苏省人民检察院、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申请再审、申诉、申请抗诉等法律事务,包括刑事案件申诉、民事案件再审、行政案件再审、执行案件申诉,具有丰富的刑事申诉、民事、行政、执行案件申请再审经验。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什么是敲诈勒索罪,敲诈勒索罪如何认定?


南京海事海商律师 www.hs64.net


  敲诈勒索罪是一种常见罪,敲诈勒索还伴以一定程度的暴力或暴力威胁,带有非法占用的目的。那么,什么是敲诈勒索罪,敲诈勒索罪应该如何认定?请跟随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具体了解。
  
  一、 什么是敲诈勒索罪
  
  尽管我国刑法第二百七十四条规定了“敲诈勒索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虽然立法对于敲诈勒索罪没有做具体的界定,但在理论界对于此罪的界定基本上达成共识,即敲诈勒索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对被害人使用威胁或者要挟的方法,强索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行为。
  
  二、敲诈勒索罪应该如何认定
  
  司法实践中认定本罪,应注意下列问题:
  
  (一)行为人实施了敲诈勒索的行为,是构成本罪的关键。所谓敲诈勒索,是指以威胁或者要挟的方法,强行索取他人财物的行为。此处应把握三点:
  
  1、威胁或者要挟的内容,可以是暴力侵害人身,毁坏财物,也可以是损坏他人的人格、名誉或者揭发隐私及违纪、违法等。行为人扬言要侵害的对象可以是财物所有人、持有人或者管理人,也可以是与他们有利害关系的其他人;
  
  2、威胁或者要挟的作用,是对被害人的精神进行强制,使其产生恐惧心理,被迫在一定期限内或者当场交出财物;
  
  3、威胁、要挟的方式没有限制,既可以向被害人当面实施,也可以通过书信、电话或者他人转达等其他方式实施,但只要使被害人知道即可。
  
  (二)构成本罪以勒索财物数额较大为必要条件。根据有关司法解释的规定,本罪的数额较大以1000元至3000元为起点。未达此数额标准的敲诈勒索行为,只能予以治安处罚。
  
  (三)本罪的罪过形式为故意,并以非法占有公私财物为目的。如果行为人实施威胁、要挟,是为了取回自己被他人非法占有的财物或者是为了索回自己的债务,因缺乏犯本罪的故意,而不能定本罪。
  
  (四)犯本罪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3年以上10以下有期徒刑。
  
  敲诈勒索罪,伴以一定程度的暴力或暴力威胁,其危害程度和抢劫犯罪相差无几。要是你还想了解敲诈勒索犯罪立案、构成要件等方面的内容,建议咨询网站相关的律师,律师会给你满意的答案。
  
  ?
  
  


·刑法修正案九职务侵占罪怎么认定?
      刑法修正案九职务侵占罪怎么认定? 一、定义 职务侵占罪(《刑法》第271条),是指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本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的行为。 二、与容易混淆概念的就别 1、本罪与贪污罪的界限 (1)主体要件不同,本罪的主体是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人员。无论是股份有限公司、有限责任公司,还是国有公司、企业、中外合资、中外合作、集体性质企业、外商独资企业、私营企业等中不具有国家工作人员身份的一切职工都...


·危险驾驶罪其量刑标准是怎样规定的
      近年来,大量交通案件接踵而来。其中颇为受关注的是危险驾驶罪,那么根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这个危险驾驶罪的构成要件包括什么内容呢?而要是构成危险驾驶罪其量刑标准又是怎样规定的?我们一起从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什么是危险驾驶罪 危险驾驶罪是指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追逐竞驶,情节恶劣的;醉酒驾驶机动车的;从事校车业务或者旅客运输,严重超过定额乘员载客,或者严重超过规定时速行驶的;违反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规定运输危险化学品,危害公共安全的行...


·集资诈骗判刑十三年正常减几年?
      非法集资是采用集资的方法诈骗钱财的行为,因为集资诈骗来钱快,因此许多不法分子都会采取这种手段骗取钱财。没有得到相关部门批准集资的行为就属于集资诈骗,这是违法行为,被抓后要被判刑,集资诈骗判刑十三年正常减几年? 一、集资诈骗判刑十三年正常减几年? 符合减刑条件的可以申请减刑,能否减刑取决于罪犯的日常表现,是否有悔改表现、立功表现等。 法律规定最多可以减一半刑期,实际基本达不到。 法律依据: 《刑法》第七十八条 【适用条件与限度】...


·刑诉法移送案件至公安是否必须立案?
      老百姓之间发生矛盾,为了更好的解决冲突,有人会采取诉讼的手段,向法院提出诉讼。法院在审理民事案件的时候,如果发现当事人存在违法犯罪行为,可以中止审理,将案件移送给公安机关。那么,刑诉法移送案件至公安是否必须立案?下面我们就给您做个介绍。一、刑诉法移送案件至公安是否必须立案?刑事诉讼中的立案是指公安司法机关对于报案/控告/举报/自首/自诉人的起诉等材料,按照各自职能管辖范围进行审查后认为有犯罪事实发生,需追究刑事责任时,决定将其作为刑事案...


·犯罪中止的概述是怎样的
      犯罪中止的概述是怎样的刑法第24条第一款规定犯罪中止的概念是:“在犯罪过程中,自动放弃犯罪或者自动有效防止犯罪结果发生的,是犯罪中止。”犯罪中止存在两种情况:一是在犯罪预备阶段或者在实行行为还没有实行终了的情况下,自动放弃犯罪;二是在实行行为实行终了的情况下,自动有效地防止犯罪结果的发生。作为故意犯罪的未完成形态的犯罪中止,是指行为人已经开始实施犯罪而又中止了犯罪的形态。犯罪中止形态与犯罪中止行为本身具有密切关系:没有中止行为就不可能有...


·犯罪中止和犯罪未遂区别有什么
      犯罪中止和犯罪未遂区别有什么1、发生的时间不同。犯罪未遂发生在已经着手实施犯罪以后,犯罪预备阶段不存在犯罪未遂。犯罪中止则要求必须在犯罪过程中放弃犯罪,即在实施犯罪预备或者在着手实施犯罪以后,达到即遂以前放弃犯罪,均能构成犯罪中止。2、未能完成犯罪的原因不同。在犯罪未遂中,犯罪未能得逞是由于行为人意志以外的原因,犯罪的实际结果违背行为人的本意,即欲为而不能为。在犯罪中止中,行为人出于自己的意志而主动放弃当时可以继续实施和完成的犯罪,即能...


·遇到网络诈骗罪到哪里报警
      遇到网络诈骗罪到哪里报警近年来,网络诈骗甚是猖獗,很多人都受到了网络诈骗的侵害,国家也因此制定更加完善的法律来打击这种犯罪行为。那么,当我们遇到网络诈骗应该怎么做呢?网络诈骗罪到哪里报警呢?大多数人都会存在这样的疑问,接下来,我们来给您普及一下。 一、遇到网络诈骗罪到哪里报警? 1、所有的诈骗活动都是公安负责的;2、遭遇网络诈骗,建议到网络违法犯罪举报网站举报诈骗行为或者拨打110及到当地派出所报警3、遭遇其他诈骗,可以直接拨打110或...


·对被羁押服刑的未成年人应当如何处理?
      对被羁押服刑的未成年人应当如何处理? 一、对被羁押服刑的未成年人应当如何处理? 对被羁押服刑的未成年人应当不与那些已经成年犯罪主体关押在一起,根据《未成年人保护法》第五十七条规定:“对羁押、服刑 的未成年人,应当与成年人分别关押。羁押、服刑的未成年人 没有完成义务教育的,应当对其进行义务教育。解除羁押、服刑期满的未成年人的复学、升学、就业不受歧视。” 二、未成年人犯罪的处理原则是怎样的? 1、从宽处理的原则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


·脱逃罪帮助犯的处罚是怎样的
      脱逃罪帮助犯的处罚是怎样的1、窝藏、包庇罪2、窝藏、包庇罪,是指明知是犯罪的人而为其提供隐藏处所、财物,帮助其逃匿或者作假证明包庇的行为。本罪为选择性罪名,具体包括窝藏罪和包庇罪。包庇罪只能由作为方式实施,单纯不提供证言、沉默不语或者不出庭作证行为,不属于“做假证明包庇他人”的行为,不成立包庇罪。刑法规定第三百一十条 明知是犯罪的人而为其提供隐藏处所、财物,帮助其逃匿或者作假证明包庇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情节严重的,处三...


·我国的缓刑刑期起止如何计算?
      缓刑作为我国一种重要的刑罚,是有十分重要的作用,且其刑期规定也是十分严格。可是,很多人对缓刑的刑期问题不太清楚。那么,我国的缓刑刑期起止如何计算?为此,我们在下文中整理了该问题的相关资料,希望对您有所帮助。我国的缓刑刑期起止如何计算?缓刑刑期的起止时间如何表述及如何折抵计算的问题提出如下意见,供参照执行。一、对于判处有期徒刑、拘役的案件,其刑期的起止时间,应当区分以下三种情况分别表述:1、对于判决执行之日前已经被先行羁押,且羁押时间没有...


·盗取商业秘密罪未遂怎么处理?
      盗取商业秘密罪未遂怎么处理? 一、盗取商业秘密罪未遂怎么处理? 盗取商业秘密罪未遂一般判处罚金,侵犯商业秘密罪要导致受害人或者说是权利人造成严重损失的行为才构成既遂,因为某些原因中断了的,就是未遂,未遂也是要对行为人进行刑事处罚的,一般处一到二十万元的罚款。 《刑法》第二百一十九条规定的“给权利人造成重大损失”这一危害结果的出现意味着构成要件的齐备,即犯罪的既遂,“给权利人造成重大损失”就是侵犯商业秘密既遂的标志。如果认为刑法分则...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南京海事海商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057670467 1305767046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