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057670467
全国海事法院: 上海 南京 宁波 厦门 广州 北海 海口 青岛 天津 大连 武汉
律师团队
>>
  • 南京海事海商律师姜律师
  • 南京海事海商律师朱律师
  • 南京海事海商律师叶律师
  • 南京海事海商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办理最高人民法院南京第三巡回法庭、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江苏省人民检察院、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申请再审、申诉、申请抗诉等法律事务,包括刑事案件申诉、民事案件再审、行政案件再审、执行案件申诉,具有丰富的刑事申诉、民事、行政、执行案件申请再审经验。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工伤伤残鉴定标准级别是什么?


南京海事海商律师 www.hs64.net


  在生活中不管是做什么工作都是将安全放在第一位,在生活中也是始终把安全看的很重,但是一些特殊的职业人员始终在危险性比较高的岗位,如果发生事故就会造成劳动者的身体损伤甚至死亡,如果伤残就可以得到一定的赔偿,那工伤伤残鉴定标准级别是什么?下面就详细介绍。
  
  工伤伤残等级鉴定标准
  
  GB/T16180-2014《劳动能力鉴定——职工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等级分级》
  
  a)一级
  
  b)二级
  
  c)三级
  
  d)四级
  
  e)五级
  
  f)六级
  
  g)七级
  
  h)八级
  
  i)九级
  
  j)十级
  
  a)一级
  
  1)极重度智能损伤;
  
  2)四肢瘫肌力≤3级或三肢瘫肌力≤2级;
  
  3)颈4以上截瘫,肌力≤2级;
  
  4)重度运动障碍(非肢体瘫);
  
  5)面部重度毁容,同时伴有表B.2中二级伤残之一者;
  
  6)全身重度瘢痕形成,占体表面积≥90%,伴有脊柱及四肢大关节活动功能基本丧失;
  
  7)双肘关节以上缺失或功能完全丧失;
  
  8)双下肢高位缺失及一上肢高位缺失;
  
  9)双下肢及一上肢严重瘢痕畸形,活动功能丧失;
  
  10)双眼无光感或仅有光感但光定位不准者;
  
  11)肺功能重度损伤和呼吸困难Ⅳ级,需终生依赖机械通气;
  
  12)双肺或心肺联合移植术;13)小肠切除≥90%;
  
  14)肝切除后原位肝移植;
  
  15)胆道损伤原位肝移植;
  
  16)全胰切除;
  
  17)双侧肾切除或孤肾切除术后,用透析维持或同种肾移植术后肾功能不全尿毒症期;
  
  18)尘肺Ⅲ期伴肺功能重度损伤及/或重度低氧血症〔PO2 <53kPa(40 mmHg)〕;
  
  19)其他职业性肺部疾患,伴肺功能重度损伤及/或重度低氧血症〔PO2<53 kPa(40 mmHg)〕;
  
  20)放射性肺炎后,两叶以上肺纤维化伴重度低氧血症〔PO2<53kPa(40 mmHg)〕;
  
  21)职业性肺癌伴肺功能重度损伤;
  
  22)职业性肝血管肉瘤,重度肝功能损害;
  
  23)肝硬化伴食道静脉破裂出血,肝功能重度损害;
  
  24)肾功能不全尿毒症期,内生肌酐清除率持续<10 mL/min,或血浆肌酐水平持续>707μmol/L(8 mg/dL)。
  
  b)二级
  
  1)重度智能损伤;
  
  2)三肢瘫肌力3级;
  
  3)偏瘫肌力≤2级;
  
  4)截瘫肌力≤2级;
  
  5)双手全肌瘫肌力≤3级;
  
  6)完全感觉性或混合性失语;
  
  7)全身重度瘢痕形成,占体表面积≥80%,伴有四肢大关节中3个以上活动功能受限;
  
  8)全面部瘢痕或植皮伴有重度毁容;
  
  9)双侧前臂缺失或双手功能完全丧失;
  
  10)双下肢高位缺失;
  
  11)双下肢瘢痕畸形,功能完全丧失;
  
  12)双膝双踝僵直于非功能位;
  
  13)双膝以上缺失;
  
  14)双膝、踝关节功能完全丧失;
  
  15)同侧上、下肢瘢痕畸形,功能完全丧失;
  
  16)四肢大关节(肩、髋、膝、肘)中四个以上关节功能完全丧失者;
  
  17)一眼有或无光感,另眼矫正视力≤0.02,或视野≤8%(或半径≤5°);
  
  18)无吞咽功能,完全依赖胃管进食;
  
  19)双侧上颌骨完全缺损;
  
  20)双侧下颌骨完全缺损;
  
  21)一侧上颌骨及对侧下颌骨完全缺损,并伴有颜面软组织缺损>30cm2;
  
  22)一侧全肺切除并胸廓成形术,呼吸困难Ⅲ级;
  
  23)心功能不全三级;
  
  24)食管闭锁或损伤后无法行食管重建术,依赖胃造瘘或空肠造瘘进食;
  
  25)小肠切除3/4,合并短肠综合症;
  
  26)肝切除3/4,并肝功能重度损害;
  
  27)肝外伤后发生门脉高压三联症或发生Budd-chiari综合征;
  
  28)胆道损伤致肝功能重度损害;
  
  29)胰次全切除,胰腺移植术后;
  
  30)孤肾部分切除后,肾功能不全失代偿期;
  
  31)肺功能重度损伤及/或重度低氧血症;
  
  32)尘肺Ⅲ期伴肺功能中度损伤及/或中度低氧血症;
  
  33)尘肺Ⅱ期伴肺功能重度损伤及/或重度低氧血症〔PO2<53kPa(40mmHg)〕;
  
  34)尘肺Ⅲ期伴活动性肺结核;
  
  35)职业性肺癌或胸膜间皮瘤;
  
  36)职业性急性白血病;
  
  37)急性重型再生障碍性贫血;
  
  38)慢性重度中毒性肝病;
  
  39)肝血管肉瘤;
  
  40)肾功能不全尿毒症期,内生肌酐清除率<25 mL/min,或血浆肌酐水平持续>450μmol/L(5 mg/dL);
  
  41)职业性膀胱癌;
  
  42)放射性肿瘤。
  
  c)三级
  
  1)精神病性症状表现为危险或冲动行为者;
  
  2)精神病性症状致使缺乏生活自理能力者;
  
  3)重度癫痫;
  
  4)偏瘫肌力3级;
  
  5)截瘫肌力3级;
  
  6)双足全肌瘫肌力≤2级
  
  7)中度运动障碍(非肢体瘫);
  
  8)完全性失用、失写、失读、失认等具有两项及两项以上者;
  
  9)全身重度瘢痕形成,占体表面积≥70%,伴有四肢大关节中2个以上活动功能受限;
  
  10)面部瘢痕或植皮≥2/3并有中度毁容;
  
  11)一手缺失,另一手拇指缺失;
  
  12)双手拇、食指缺失或功能完全丧失;
  
  13)一侧肘上缺失;
  
  14)一手功能完全丧失,另一手拇指对掌功能丧失;
  
  15)双髋、双膝关节中,有一个关节缺失或无功能及另一关节伸屈活动达不到0°~90°者;
  
  16)一侧髋、膝关节畸形,功能完全丧失;
  
  17)非同侧腕上、踝上缺失;
  
  18)非同侧上、下肢瘢痕畸形,功能完全丧失;
  
  19)一眼有或无光感,另眼矫正视力≤0.05或视野≤16 %(半径≤10°);
  
  20)双眼矫正视力<0.05或视野≤16%(半径≤10°);
  
  21)一侧眼球摘除或眶内容剜出,另眼矫正视力<0.1或视野≤24%(或半径≤15°);
  
  22)呼吸完全依赖气管套管或造口;
  
  23)静止状态下或仅轻微活动即有呼吸困难(喉源性);
  
  24)同侧上、下颌骨完全缺损;
  
  25)一侧上颌骨完全缺损,伴颜面部软组织缺损>30cm2;
  
  26)一侧下颌骨完全缺损,伴颜面部软组织缺损>30cm2;
  
  27)舌缺损>全舌的2/3;
  
  28)一侧全肺切除并胸廓成形术;
  
  29)一侧胸廓成形术,肋骨切除6根以上;
  
  30)一侧全肺切除并隆凸切除成形术;
  
  31)一侧全肺切除并血管代用品重建大血管术;
  
  32) Ⅲ度房室传导阻滞;
  
  33)肝切除2/3,并肝功能中度损害;
  
  34)胰次全切除,胰岛素依赖;
  
  35)一侧肾切除,对侧肾功能不全失代偿期;
  
  36)双侧输尿管狭窄,肾功能不全失代偿期;
  
  37)永久性输尿管腹壁造瘘;
  
  38)膀胱全切除;
  
  39)尘肺Ⅲ期;
  
  40)尘肺II期伴肺功能中度损伤及(或)中度低氧血症;
  
  41)尘肺II期合并活动性肺结核;
  
  42)放射性肺炎后两叶肺纤维化,伴肺功能中度损伤及(或)中度低氧血症;
  
  43)粒细胞缺乏症;
  
  44)再生障碍性贫血;
  
  45)职业性慢性白血病;
  
  46)中毒性血液病,骨髓增生异常综合征;
  
  47)中毒性血液病,严重出血或血小板含量≤2×1010/L;
  
  48)砷性皮肤癌;
  
  49)放射性皮肤癌
  
  在发生事故之后受害者要在第一时间去申请工伤认定,因为工伤认定的申请是有一定的时间限制的,而工伤残疾鉴定需要有关人员调查鉴定,在审核完成之后就可以按等级进行补贴以及发放福利补贴。
  
  


·劳动合同及劳动争议处理实用核心法规
      职工和企事业单位达成用工意向,在正式就职开始工作前要先签订一份劳动合同。劳动合同具有法律效力,若是以后职工和用人单位之间发生劳动争议,可以作为一项重要的证据,下面给您讲解一下劳动合同及劳动争议处理实用核心法规。 一、劳动合同 劳动合同 ,是指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确立劳动关系,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的协议。订立和变更劳动合同,应当遵循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不得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劳动合同依法订立即具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必须履行劳...


·克扣劳动者的工资有什么后果
      企业在和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的时候双方就约定在某些情况下劳动者有可能会被扣除一部分的工资,但是不代表企业可以随意克扣劳动者工资,而要是企业违法克扣的话,则还会承担法律责任。那到底克扣劳动者的工资有什么后果呢?以下是具体介绍。 根据劳动法等法律的相关规定,所谓“克扣工资”系指用人单位无正当理由扣减劳动者应得工资(即在劳动者已提供正常劳动的前提下,用人单位按劳动合同规定的标准应当支付给劳动者的全部劳动报酬)。克扣工资不包括以下减发工资的情况:...


·劳动争议仲裁的申请和受理的规定有哪些?
      劳动争议仲裁的申请和受理的规定有哪些? 一、劳动争议仲裁的申请和受理的规定有哪些? 根据《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十九条规定,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收到仲裁申请之日起五日内,认为符合受理条件的,应当受理,并通知申请人;认为不符合受理条件的,应当书面通知申请人不予受理,并说明理由。对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不予受理或者逾期未作出决定的,申请人可以就该劳动争议事项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一)受理 仲裁的受理是指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对当事人的申请,...


·四川省工伤赔偿项目和标准是什么?
      工伤对于从事危险事业的劳动者来说再正常不过,更重要的是要知道受伤以后如何处理、如何申诉赔偿、赔偿的标准和项目。但由于各地的发展水平不一,经济发展情况不一,对于工伤的处理标准也不同。我们以四川为例,整理了四川省工伤赔偿项目和标准。 一、工伤赔偿标准如何计算 (一)一级至四级伤残待遇标准 一次性伤残补助金 1、一级伤残补助金=本人工资×27个月 2、二级伤残补助金=本人工资×25个月 3、三级伤残补助金=本人工资×23个月 4...


·公司辞退员工不用赔偿的情形有几种
      辞退员工不用赔偿的情况有几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也就是在劳动者有以下过失的情况下提出的辞退才可以不用支付赔偿金):(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五)因本法...


·工程质量等级评定计算公式是怎样的
       工程质量等级评定计算公式 分项工程评分值不小于75分者为合格,小于75分者为不合格;机电工程、属于工厂加工制造的桥梁金属构件不小于90分者为合格,小于90分者为不合格。评定为不合格的分项工程,竟加固、补强或返工、调测,满足设计要求后,可以重新评定其质量等级,但计算分部工程评分值时按其复评分值的90%计算。 工程质量检验评定的等级标准 国家颁发的《建筑安装工程质量检验评理标准》规定,分项、分部、单位工程质量均分为“合格”与“...


·脑出血到底算不算工伤?
      脑出血到底算不算工伤?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地点内可以认定为工伤事故,工伤认定是劳动行政部门依据法律的授权对职工因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是否属于工伤或者视同工伤给予定性的行政确认行为。劳动者在工作或视同工作过程中因操作不当或其它原因造成了对人身的侵害,为了鉴定该侵害的主体而对过程进行的定性的行为。根据我国的相关规定,一般由劳动行政部门来确认。二、工伤认定的范围我国原劳动部1996年发布的《企业职工工伤保险试行办法》对工伤的范围作了明确规定。...


·在销售不畅的情况下,由于施工进度延缓和资金链压力等诸多问题导
      在销售不畅的情况下,由于施工进度延缓和资金链压力等诸多问题导致的“开发商延期交房”现象逐渐增多。那么,在开发商延期交房、不按时交房的情况下,购房者应该怎么办?我们将在下文中为您解答。 一、购房者的合同解除权 《合同法》第九十四条规定,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的,对方可以解除合同。最高人民法院《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解释》对“合理期限”进行了明确,该解释规定,出卖人迟延交付房屋,经催告后在三个月的合理期限内仍未...


·电气安装工程质量验收规范 工程建设不同于那些只注重劳动时长
      电气安装工程质量验收规范 工程建设不同于那些只注重劳动时长的工作,工程的合格与否不仅要看能否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工程,还需要保证工程质量符合合同的要求和强制性的法律的规定。具体的质量要求依照相应的验收规范进行。下面我们就为您总结了电气安装工程质量验收规范,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一、电气工程质量验收规范 1、正常条件下安装和调整试验的通用低压电器。不适用于无需固定安装的家用电器、电力系统保护电器、电工仪器仪表、变送器、电子计算机系统及成...


·北京市建筑工程预算定额的主要内容是什么?
      北京市建筑工程预算定额的主要内容是什么? 北京市建筑工程预算定额的主要内容: (一) 《北京市建设工程预算定额》(以下简称本定额)共分十册。 (二)本定额是在全国和本市有关定额的基础上,结合多年来的执行情况,经及行之有效的“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设备”的应用,并根据正常施工条件、国家颁发的施工及验收规范、质量评定标准和安全技术操作规程,施工现场文明安全施工及环境保护的要求,现行的标准图、通用图等为依据编制的。 (三)本定...


·拒绝加班是违反劳动法吗
      不违反。正常情况下用人单位要求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首先必须是由于生产经营需要,其次要与工会和劳动者协商,用人单位不得强迫劳动者加班,也就是说劳动者若不同意加班有权拒绝。除此之外,延长工作时间的长度也不是随意的,一般每日不超过1小时,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长时间的,在保障劳动者身体健康的条件下延长工作时间不得超过3小时,但是每个月不得超过36小时。但用人单位延长工作时间是由于下列情况,劳动者不得拒绝:一是发生自然灾害、事故或因其他原因,威胁劳动...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南京海事海商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057670467 1305767046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