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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伤残鉴定标准级别是什么?


南京海事海商律师 www.hs64.net


  在生活中不管是做什么工作都是将安全放在第一位,在生活中也是始终把安全看的很重,但是一些特殊的职业人员始终在危险性比较高的岗位,如果发生事故就会造成劳动者的身体损伤甚至死亡,如果伤残就可以得到一定的赔偿,那工伤伤残鉴定标准级别是什么?下面就详细介绍。
  
  工伤伤残等级鉴定标准
  
  GB/T16180-2014《劳动能力鉴定——职工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等级分级》
  
  a)一级
  
  b)二级
  
  c)三级
  
  d)四级
  
  e)五级
  
  f)六级
  
  g)七级
  
  h)八级
  
  i)九级
  
  j)十级
  
  a)一级
  
  1)极重度智能损伤;
  
  2)四肢瘫肌力≤3级或三肢瘫肌力≤2级;
  
  3)颈4以上截瘫,肌力≤2级;
  
  4)重度运动障碍(非肢体瘫);
  
  5)面部重度毁容,同时伴有表B.2中二级伤残之一者;
  
  6)全身重度瘢痕形成,占体表面积≥90%,伴有脊柱及四肢大关节活动功能基本丧失;
  
  7)双肘关节以上缺失或功能完全丧失;
  
  8)双下肢高位缺失及一上肢高位缺失;
  
  9)双下肢及一上肢严重瘢痕畸形,活动功能丧失;
  
  10)双眼无光感或仅有光感但光定位不准者;
  
  11)肺功能重度损伤和呼吸困难Ⅳ级,需终生依赖机械通气;
  
  12)双肺或心肺联合移植术;13)小肠切除≥90%;
  
  14)肝切除后原位肝移植;
  
  15)胆道损伤原位肝移植;
  
  16)全胰切除;
  
  17)双侧肾切除或孤肾切除术后,用透析维持或同种肾移植术后肾功能不全尿毒症期;
  
  18)尘肺Ⅲ期伴肺功能重度损伤及/或重度低氧血症〔PO2 <53kPa(40 mmHg)〕;
  
  19)其他职业性肺部疾患,伴肺功能重度损伤及/或重度低氧血症〔PO2<53 kPa(40 mmHg)〕;
  
  20)放射性肺炎后,两叶以上肺纤维化伴重度低氧血症〔PO2<53kPa(40 mmHg)〕;
  
  21)职业性肺癌伴肺功能重度损伤;
  
  22)职业性肝血管肉瘤,重度肝功能损害;
  
  23)肝硬化伴食道静脉破裂出血,肝功能重度损害;
  
  24)肾功能不全尿毒症期,内生肌酐清除率持续<10 mL/min,或血浆肌酐水平持续>707μmol/L(8 mg/dL)。
  
  b)二级
  
  1)重度智能损伤;
  
  2)三肢瘫肌力3级;
  
  3)偏瘫肌力≤2级;
  
  4)截瘫肌力≤2级;
  
  5)双手全肌瘫肌力≤3级;
  
  6)完全感觉性或混合性失语;
  
  7)全身重度瘢痕形成,占体表面积≥80%,伴有四肢大关节中3个以上活动功能受限;
  
  8)全面部瘢痕或植皮伴有重度毁容;
  
  9)双侧前臂缺失或双手功能完全丧失;
  
  10)双下肢高位缺失;
  
  11)双下肢瘢痕畸形,功能完全丧失;
  
  12)双膝双踝僵直于非功能位;
  
  13)双膝以上缺失;
  
  14)双膝、踝关节功能完全丧失;
  
  15)同侧上、下肢瘢痕畸形,功能完全丧失;
  
  16)四肢大关节(肩、髋、膝、肘)中四个以上关节功能完全丧失者;
  
  17)一眼有或无光感,另眼矫正视力≤0.02,或视野≤8%(或半径≤5°);
  
  18)无吞咽功能,完全依赖胃管进食;
  
  19)双侧上颌骨完全缺损;
  
  20)双侧下颌骨完全缺损;
  
  21)一侧上颌骨及对侧下颌骨完全缺损,并伴有颜面软组织缺损>30cm2;
  
  22)一侧全肺切除并胸廓成形术,呼吸困难Ⅲ级;
  
  23)心功能不全三级;
  
  24)食管闭锁或损伤后无法行食管重建术,依赖胃造瘘或空肠造瘘进食;
  
  25)小肠切除3/4,合并短肠综合症;
  
  26)肝切除3/4,并肝功能重度损害;
  
  27)肝外伤后发生门脉高压三联症或发生Budd-chiari综合征;
  
  28)胆道损伤致肝功能重度损害;
  
  29)胰次全切除,胰腺移植术后;
  
  30)孤肾部分切除后,肾功能不全失代偿期;
  
  31)肺功能重度损伤及/或重度低氧血症;
  
  32)尘肺Ⅲ期伴肺功能中度损伤及/或中度低氧血症;
  
  33)尘肺Ⅱ期伴肺功能重度损伤及/或重度低氧血症〔PO2<53kPa(40mmHg)〕;
  
  34)尘肺Ⅲ期伴活动性肺结核;
  
  35)职业性肺癌或胸膜间皮瘤;
  
  36)职业性急性白血病;
  
  37)急性重型再生障碍性贫血;
  
  38)慢性重度中毒性肝病;
  
  39)肝血管肉瘤;
  
  40)肾功能不全尿毒症期,内生肌酐清除率<25 mL/min,或血浆肌酐水平持续>450μmol/L(5 mg/dL);
  
  41)职业性膀胱癌;
  
  42)放射性肿瘤。
  
  c)三级
  
  1)精神病性症状表现为危险或冲动行为者;
  
  2)精神病性症状致使缺乏生活自理能力者;
  
  3)重度癫痫;
  
  4)偏瘫肌力3级;
  
  5)截瘫肌力3级;
  
  6)双足全肌瘫肌力≤2级
  
  7)中度运动障碍(非肢体瘫);
  
  8)完全性失用、失写、失读、失认等具有两项及两项以上者;
  
  9)全身重度瘢痕形成,占体表面积≥70%,伴有四肢大关节中2个以上活动功能受限;
  
  10)面部瘢痕或植皮≥2/3并有中度毁容;
  
  11)一手缺失,另一手拇指缺失;
  
  12)双手拇、食指缺失或功能完全丧失;
  
  13)一侧肘上缺失;
  
  14)一手功能完全丧失,另一手拇指对掌功能丧失;
  
  15)双髋、双膝关节中,有一个关节缺失或无功能及另一关节伸屈活动达不到0°~90°者;
  
  16)一侧髋、膝关节畸形,功能完全丧失;
  
  17)非同侧腕上、踝上缺失;
  
  18)非同侧上、下肢瘢痕畸形,功能完全丧失;
  
  19)一眼有或无光感,另眼矫正视力≤0.05或视野≤16 %(半径≤10°);
  
  20)双眼矫正视力<0.05或视野≤16%(半径≤10°);
  
  21)一侧眼球摘除或眶内容剜出,另眼矫正视力<0.1或视野≤24%(或半径≤15°);
  
  22)呼吸完全依赖气管套管或造口;
  
  23)静止状态下或仅轻微活动即有呼吸困难(喉源性);
  
  24)同侧上、下颌骨完全缺损;
  
  25)一侧上颌骨完全缺损,伴颜面部软组织缺损>30cm2;
  
  26)一侧下颌骨完全缺损,伴颜面部软组织缺损>30cm2;
  
  27)舌缺损>全舌的2/3;
  
  28)一侧全肺切除并胸廓成形术;
  
  29)一侧胸廓成形术,肋骨切除6根以上;
  
  30)一侧全肺切除并隆凸切除成形术;
  
  31)一侧全肺切除并血管代用品重建大血管术;
  
  32) Ⅲ度房室传导阻滞;
  
  33)肝切除2/3,并肝功能中度损害;
  
  34)胰次全切除,胰岛素依赖;
  
  35)一侧肾切除,对侧肾功能不全失代偿期;
  
  36)双侧输尿管狭窄,肾功能不全失代偿期;
  
  37)永久性输尿管腹壁造瘘;
  
  38)膀胱全切除;
  
  39)尘肺Ⅲ期;
  
  40)尘肺II期伴肺功能中度损伤及(或)中度低氧血症;
  
  41)尘肺II期合并活动性肺结核;
  
  42)放射性肺炎后两叶肺纤维化,伴肺功能中度损伤及(或)中度低氧血症;
  
  43)粒细胞缺乏症;
  
  44)再生障碍性贫血;
  
  45)职业性慢性白血病;
  
  46)中毒性血液病,骨髓增生异常综合征;
  
  47)中毒性血液病,严重出血或血小板含量≤2×1010/L;
  
  48)砷性皮肤癌;
  
  49)放射性皮肤癌
  
  在发生事故之后受害者要在第一时间去申请工伤认定,因为工伤认定的申请是有一定的时间限制的,而工伤残疾鉴定需要有关人员调查鉴定,在审核完成之后就可以按等级进行补贴以及发放福利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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