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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品房买卖取得物权的相关法律规定是怎样的


南京海事海商律师 www.hs64.net


  商品房买卖取得物权的相关法律规定是怎样的?商品房在我国是比较常见的,因为在我们的现实生活中,商品房的买卖时常发生,您都知道的一件事情是,购买商品房的时候,需要取得房产证,这一点异常重要,那么,商品房买卖取得物权的相关法律规定是怎样的?那么,接下来我们将为您详细的介绍一下相关的知识。一、住宅用地使用权到期自动续期,解除了购房者的担忧《民法典》第三百五十九条规定,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限届满的,自动续期。续期费用的缴纳或者减免,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办理。非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限届满后的续期,依照法律规定办理。该土地上的房屋以及其他不动产的归属,有约定的,按照约定;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办理。二、房屋登记制度有了较大的变化,购房者应该充分重视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要经依法登记才发生效力,因此购房者应该充分重视登记制度,以免让自己的权利落空,遭受到不必要的损失。1、物权公示制度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有一个案例很好地解释了这个原则。上海发生过这样一起民事纠纷:一套地理位置很好的商品房被开发商卖给了6个消费者。房子只有一套,可却有6个买家,这意味着只能有一个人得到房屋。在6个买家中有一个精明的买受人抢先办理了房产登记,而另外5个买家虽然也签订了购房合同并付了款,但却未办理登记手续,所以法院就把这个房屋判给了办理登记的那个买受人,而不论其签订购房合同是在先还是在后,也不论其价款是否已经支付完毕。登记是购房者必须履行的手续。因为我国实行的是登记生效制度,如果没有经过登记,房屋的所有权实际上并没有发生转移,一旦有第三人凭房产证主张权利,那么购房者即使与开发商签订了商品房买卖合同,交付房款,仍然得不到法律的支持。现实中常会发生因为没有完善登记手续,开发商将房屋“一房二卖”,或者是上当受骗的情况发生。因此,从交易安全出发,购房者应该尽可能的在第一时间办理好登记手续,以免权利落空。2、统一登记制度,减少购房者的手续国家对不动产实行统一登记制度。不动产登记,由不动产所在地的登记机构办理。首先我们需要为您介绍的是,商品房买卖是需要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的,在签订相关合同以后,并且将相关的手续都完成后,比如说实施了登记等事项后,就可以取得房屋的所有权。可能您对于这个问题还是对某些地方不太清楚,可以咨询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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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房产抵押担保未做公证和他项有什么后果?下列房产交易当事人必须先办理公证,然后持公证书和有关资料到房产管理部门办理房屋所有证书转移登记手续。但在办理所有权证书时,有几种必须公证的情形: 1、合法继承人继承房产,必须提交《继承权公证书》; 2、遗嘱人为处分房产而设立的遗嘱,应当办理公证:合法继承人和遗嘱受益人根据未经公证的生效遗嘱内容签订的遗产分割协议,应当办理公证; 3、赠与房产应当办理赠与人的《赠与人公证书》和受赠人的《接受赠与公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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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抵押合同合不合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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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们知道,我国将房屋转租具体区分为了承诺转租与责任转租,其实对应的就是合法转正与非法转正。因此,各位在转正房屋的时候一定要搞清楚,什么情况下房屋转租是合法的,避免自己的利益受到损害。 一、什么情况下房屋转租是合法 房屋转租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1、承租人在租赁期限内,必须征得出租人同意,出租人可以从转租中获得收益,承租人与出租人之间的租赁合同继续有效,第三人对租赁房屋造成损失的,承租人应当赔偿损失; 2、应当订立转租合同,可以是三方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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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私人间进行房屋买卖的,此时所需要签订的书面合同内容,其实多半都是由当事人协商之后确定的,这就与商品房买卖合同不一样了。因而当事人买卖房屋之前最好先了解一下私人之间的房屋买卖合同是怎么写的,下面我们就为您提供私人之间的房屋买卖合同样本,供你参考阅读。 私人之间的房屋买卖合同样本 合同当事人: 卖方(甲方): 身份证号码: 地址:××镇××路××号 电话: 买方(乙方): 身份证号码: 地址:××镇××幢××单元×××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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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买新房,等过户,高高兴兴准备搬家,但突然卖房人毁约怎么办?这时候,我们可以采取哪些办法呢?是拿回定金,还是要求卖房人履行合同,办理交房手续呢?我们整理了有关卖房违约怎么办的资料,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一、卖主毁约,买方可否要求继续履行合同 卖房人看到房价上涨后拒绝卖房,属于民事违约行为,按照《民法典》规定,要承担三种违约结果:一是继续履行合同;二是采取措施补救;三是赔偿缺失。 这三种违约结果是由买房人选择的。因此,买房人可以不要卖房...


·父亲去世房产继承分配是怎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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