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057670467
全国海事法院: 上海 南京 宁波 厦门 广州 北海 海口 青岛 天津 大连 武汉
律师团队
>>
  • 南京海事海商律师姜律师
  • 南京海事海商律师朱律师
  • 南京海事海商律师叶律师
  • 南京海事海商律师章律师
0%
业务范围
>> 
  办理最高人民法院南京第三巡回法庭、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江苏省人民检察院、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申请再审、申诉、申请抗诉等法律事务,包括刑事案件申诉、民事案件再审、行政案件再审、执行案件申诉,具有丰富的刑事申诉、民事、行政、执行案件申请再审经验。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随着车流量的增加,交通事故也越来越多,一起交通事故毁掉的可能


南京海事海商律师 www.hs64.net


  随着车流量的增加,交通事故也越来越多,一起交通事故毁掉的可能就是好几个幸福的家庭,带来的危害是巨大的。醉驾后发生交通事故的可能性更是大大增加,现在我国把醉驾列入了可以被拘留的范围内,醉驾后可由人担保,醉驾担保人担保时间是多久?一、
  ?醉驾担保人担保时间是多久《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九条规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取保候审最长不得超过十二个月。所以担保人担保时间也不超过12个月。《刑事诉讼法》第七十条
  保证人应当履行以下义务:(一)监督被保证人遵守本法第六十九条的规定;(二)发现被保证人可能发生或者已经发生违反本法第七十一条规定的行为的,应当及时向执行机关报告。被保证人有违反本法第七十一条规定的行为,保证人未履行保证义务的,对保证人处以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二、担保人责任《刑事诉讼法》明确规定司法机关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取保候审应当责令其提出保证人或交纳保证金。但在中国法律上存在两种保证人,一种是民事上的保证人,一种是刑事上的保证人,而作为刑事上的保证人,刑事诉讼法中只规定了保证人条件、义务及承担的法律责任等,却对于保证人名称、定义、法律地位,一直没有明确的称呼和法律概念。应当以法律形式明确其名称、法律定义及其特征,区分其与民事上保证人的异同,确立其在刑事诉讼中的法律地位以及与刑事诉讼参与人的联系。中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八条规定了刑事诉讼参与人的范围,即当事人、法定代理人、诉讼代理人、辩护人、证人、鉴定人和翻译人员。而刑事保证人则是在刑事诉讼特定环节、履行特别义务的、具有特殊身份的人,它既不同于刑事诉讼参与人中任何一种人,又与刑事诉讼参与人有着千丝万缕的联系。刑事保证人并不象其他刑事诉讼参与人那样,直接地参与刑事诉讼活动,而是负有担保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的义务。所以,作为刑事保证人在刑事诉讼中应视为刑事诉讼参加人,这样的提法比较恰当,符合刑事诉讼法律的有关规定。一般情况下酒驾需要被拘留七天以后才可以办理取保候审,同时还需要担保人,对担保人也是有要求的:必须与本案无关且有能力履行保证的义务。担保人要保证被担保人不会逃逸,只要被担保人不逃逸,担保人就没有责任。
  
  
  


·一、交通事故赔偿拿不出怎么办?
      一、交通事故赔偿拿不出怎么办? 交通事故赔偿拿不出的话有两种解决方法: 1、可以按月支付,慢慢还款。 2、没有强制执行的财产,一般也不会怎么样,可以拖着等有钱再赔偿。 二、交通事故赔偿标准: (一)医疗费 医疗费包括受害人为治疗因交通事故所致伤病而支付的挂号费、检查费、治疗费、手术费、医药费、输血费、住院费、康复费、整容费和后续治疗费等费用。根据医疗机构出具的收款凭证,结合病历(包括门诊病历和住院病历)和诊断证明等相关证据确...


·关于交通事故伤残理赔规定是怎样的
      关于交通事故伤残理赔规定是怎样的 根据法律规定,交通事故保险公司应赔偿的项目费用包括受害人遭受人身损害的赔偿项目、受害人因伤致残的赔偿项目。所以,交通事故伤残赔偿保险公司是需要理赔的。 二、交通事故伤残保险理赔程序 1、“事故双方自行报案”处理程序以及相关手续:在道路上发生交通事故,未造成人身伤亡,当事人双方对事实及成因无争议的,按照以下步骤处理: (1)撤出事故现场,迅速恢复交通; (2)由责任方通知保险公司进行定损; (...


·骑公路车飙车犯法吗
      违法,飙车是违法行为,会被处于罚款、治安拘留及吊销驾照等处罚;在情节严重时,将构成危险驾驶罪,处于罚金及拘役的刑罚;如果飙车致使人员重伤、死亡及公私财物重大损失的,还将构成交通肇事罪,将会处于拘役或有期徒刑的刑罚。《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拘役,并处罚金: (一)追逐竞驶,情节恶劣的; (二)醉酒驾驶机动车的; (三)从事校车业务或者旅客运输,严重超过额定乘员载客,或者严重超过规定时速行驶的; (...


·交强险在什么情况下赔偿?
      交强险在什么情况下赔偿? 交强险是车险当中法律规定必须购买的保险,而在车辆行驶的过程可能会出现交通事故,而交强险就是非常有用的保险了,但是交强险不是所有事故都会赔偿的,那么哪些情况交强险可以赔偿了?下面就由本站为您解答交强险在什么情况下赔偿? 一、赔偿范围 交强险即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我国《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对于交强险的赔偿范围进行了明确规定。保险公司对被保险机动车发生道路交通事故造成本车人员、被保险人以外的...


·安徽省交通事故死亡赔偿标准及项目有哪些?
      当今社会,由于交通事故的频繁的发生,安徽省政府也在不断地完善相应的规定。每一年的项目都不会有大的改变,只是相关的参考标准会有所差异。接下来的我们将会为您解答一下安微省交通事故死亡赔偿标准及项目有哪些。 安徽省交通事故死亡赔偿标准及项目有哪些 1、医疗费:如果产生了医疗及抢救 (1)医疗费根据医疗机构出具的医药费、住院费等收款凭证,结合病历和诊断证明等相关证据确定; (2)医疗费的赔偿数额,按照一审法庭辩论终结前实际发生的数额确定...


·月工资多少要交个人所得税
      月工资多少要交个人所得税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的决定》自2018年10月1日至2018年12月31日,纳税人的工资、薪金所得,先行以每月收入额减除费用五千元以及专项扣除、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根据《个人所得税法》第六条第(一)项的规定,居民个人的综合所得,以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额减除费用六万元以及专项扣除、专项附加扣除和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所谓免征额是在征税对象总额中免予征税的数额。它...


·深圳交通事故死亡赔偿标准的相关规定
      众所周知,一旦发生交通事故肯定是要涉及到赔偿的,但是各地出台的交通事故死亡赔偿标准都不一样,比如北京上海,地区不同赔偿标准也不相同。那么,深圳交通事故死亡赔偿标准是什么样的呢?以下,就是的我们为您整理的关于深圳交通事故死亡赔偿标准的相关问题的介绍,供您参考。 深圳市交通事故赔偿各项目的计算标准 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为40741.88元; 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为26727.68元; 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10542.84元; ...


·如何进行交通事故官司
      人民法院虽说是为老百姓打官司的,但其民事诉讼却规定着“不告不理”原则,你不去法院起诉立案,没人给你判决赔偿。交通事故是等不来的,一旦超过了诉讼时效,就什么都晚了。如何进行交通事故官司?请跟随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吧。 一、如何进行交通事故官司 第一:明确被告。 在诉讼中,被告是一个很重要的问题。如果起诉的被告不对,不仅浪费了时间、人力、财力,还达不到要求赔偿的目的。在被告的确定上,首先要看发生事故时对方所驾车辆行驶证上的车主是...


·电瓶车逆向行驶撞上机动车丶一般怎么划分责任?
      在日益繁忙的城市交通中,电瓶车由于其机动灵活、方便快捷,倍受广大市民喜爱,成为很多人出行代步工具的首选。然而,电瓶车逆行、闯红灯、占用机动车的现象却越来越严重,导致交通事故频发。那么,电瓶车逆向行驶撞上机动车丶一般怎么划分责任呢?下面,我们通过现实案例和您一起聊一聊这个备受热议的问题。律师说法:电动车逆行出事故怎么承担责任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的部分,...


·一、醉驾后交通事故的处罚?
      一、醉驾后交通事故的处罚有哪些机动车驾驶人因为醉酒驾驶机动车导致发生交通事故的,如果造成一人重伤以上结果的,就会构成交通肇事罪,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但仅发生轻微交通事故,没有人受伤,或者伤情只是轻伤或者轻微伤的,那么构成危险驾驶罪,处拘役,并处罚金。《刑法》中 第一百三十三条 【交通肇事罪】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


·一、公车私用交通事故怎么赔偿?
      一、公车私用交通事故怎么赔偿? 公车私用交通事故的,由用人单位赔偿,但当事人未进行工作相关的活动的,由当事人承担赔偿责任。公车私用行为无疑是职务行为,而执行公务期间,应是指从踏上执行该公务的路程开始到完成公务返回单位或家中时为止,职工驾驶车辆正常上下班不属于“私车公用”。在执行公务期间造成损害后果,我国法律、司法解释有明确规定,该规定主要体现于《侵权责任法》第三十四条“用人单位的工作人员因执行工作任务造成他人损害的,由用人单位承担侵权...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南京海事海商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057670467 13057670467
13057670467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