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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事故争议处理申请程序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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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医疗事故争议处理申请程序是什么
   受理材料
  1、《医疗事故争议处理申请书》;
  2、申请医疗事故技术鉴定材料;
  3、申请人是患者本人的,应提交身份证;
  4、患者无行为能力的,申请人应是患者的法定代表人或监护人,除提交患者和申请人的身份证外,还需提交申请人和患者关系的法定证明材料;
  5、患者死亡的,申请人应是患者直系亲属,除提交申请人的身份证外,还需提交申请人与患者关系的法定证明材料;
  6、申请人是医疗机构的,应提交《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复印件;
  7、申请人是医务人员的,应提交身份证、专业技术任职资格、具备合法执业资格的证书;
  8、其他。
   受理程序:申请--审查--受理--移交
  1、申请(咨询)
  ①告知权利:医疗事故争议处理有三条途径:医患双方协商解决、申请卫生行政部门行政处理或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争议当事人可自行选择。
  ②提出申请:争议当事人申请卫生行政部门行政处理的,争议医疗机构所在地的区(县)卫生行政部门提出申请,填写《医疗事故争议处理申请书》,并提交相关材料。
  2、审查
  审查人员对申请材料的完整性、合法性进行审查,审查的内容包括:
  ①申请处理的医疗事故争议,是否属于本级卫生行政部门管辖范围;
  ②发生“医疗事故争议”的医疗主体方,是否具备法定的行医资格;
  ③医疗事故争议行政申请人是否具有申请资格;
  ④是否符合法定:的申请处理时限;
  ⑤医疗事故争议。处理有无明确的争议相对方;
  ⑥是否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⑦其他。
  对符合规定的申请予以签收,并签送受理人员审核。
  3、受理
  ①受理人员对申请材料审查,在自收到符合规定的申请10日内作出是否受理的决定。
  ②对符合申请条件的,予以受理,填写《医疗事故争议处理申请受理通知》通知申请人;
  ③对不符合申请条件的,不予受理,填写《医疗事故争议处理申请不予受理通知》通知申请人。
  4、移交
  ①受理后,需要进行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卫生行政部门应自作出受理决定之日起5日内,填写《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移交书》和有关材料交由朝阳区医学会组织鉴定,并填写《医疗事故争议处理申请受理决定书》通知申请人。
  以上便是我们为您整理的关于医疗事故争议处理申请程序的相关资料。由此可知,当事人需要向有关卫生部门提交申请书,经过该部门的审查之后,才会对相关争议进行受理,不过也只有符合受理条件的才可以被受理,最后移交卫生行政部门进行争议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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