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057670467
全国海事法院: 上海 南京 宁波 厦门 广州 北海 海口 青岛 天津 大连 武汉
律师团队
>>
  • 南京海事海商律师姜律师
  • 南京海事海商律师朱律师
  • 南京海事海商律师叶律师
  • 南京海事海商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办理最高人民法院南京第三巡回法庭、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江苏省人民检察院、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申请再审、申诉、申请抗诉等法律事务,包括刑事案件申诉、民事案件再审、行政案件再审、执行案件申诉,具有丰富的刑事申诉、民事、行政、执行案件申请再审经验。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交通肇事致人死亡且逃逸如何处罚


南京海事海商律师 www.hs64.net


  交通肇事致人死亡且逃逸如何处罚
  
  有的交通肇事者在事后会有逃逸行为,而此时如果导致受害人死亡的话,需要知道受害人是因为逃逸没有得到及时救助而死亡的,还是因为之前的肇事行为死亡。不同的情况下对肇事者的处罚不同。下面我们一起来看看交通肇事致人死亡且逃逸的该如何处罚。
  
  一、交通肇事致人死亡且逃逸如何处罚
  
  交通肇事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的情节的,属于交通肇事罪的情节加重犯。《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规定: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具体的量刑起点为:
  
  
  1、负事故全部责任,死亡一人且逃逸的,为有期徒刑四年;
  
  2、重伤一人逃逸,且有定罪的其他特殊情形的,为有期徒刑三年六个月。死亡增加一人,刑期增加一年;重伤增加一人,刑期增加六个月。
  
  3、负事故主要责任,死亡一人且逃逸的,为有期徒刑三年六个月;有前项规定的情形之一的,为有期徒刑三年。死亡增加一人,刑期增加九个月;重伤增加一人,刑期增加四个月。
  
  4、负事故全部责任,逃逸致一人死亡的,为有期徒刑七年六个月;死亡增加一人,刑情增加二年;
  
  5、负事故主要责任,逃逸致一人死亡的,为有期徒刑七年;死亡增加一人,刑情增加一年四个月;
  
  6、负事故同等责任,三人死亡的,且逃逸致一人死亡的,为有期徒刑七年六个月;死亡增加一人,刑情增加一年;
  
  7、逃逸致人死亡,同时出现其他后果,对其他后果部分增加刑期,适用前两条的规定。
  
  二、交通肇事逃逸如何认定
  
  交通肇事逃逸是指机动车驾驶员在发生交通事故的同时,擅自逃离事故现场,使交通事故所引起的民事、刑事、行政责任无法确定,其目的在于推卸、逃脱责任的行为。
  
  1、主观方面
  
  主观方面即行为人的主观动机,交通肇事后逃逸的动机一般是逃避抢救义务以及逃避责任追究。这种动机是积极的心理活动。虽然交通肇事罪是过失犯罪,但仅就逃逸行为而言,具有直接的行为故意。因此只有行为人对肇事行为明知,同时又有逃逸的直接犯意,才构成交通肇事后逃逸。
  
  2、客观方面
  
  有下列情形之一,即被认定为交通肇事逃逸:
  
  (1)明知发生交通事故,行为人驾车或弃车逃离事故现场的;
  
  (2)行为人有酒后和无证驾车等嫌疑,在报案后不履行现场听候处理的义务,弃车离开事故现场后又返回的;
  
  (3)行为人虽将伤者送到医院,但未报案且无故离开医院的;
  
  (4)行为人虽将伤者送到医院,但给伤者或家属留下假姓名、假地址、假联系方式后离开医院的;
  
  (5)行为人接受调查期间逃匿的;
  
  (6)行为人离开事故现场且不承认曾发生交通事故,但有证据证明应知道发生交通事故的。
  
  以上就是交通肇事导致受害人死亡后,肇事者又有逃逸行为的处罚,按照法律的规定,此时逃逸属于严重情节,起刑点为3年有期徒刑。如果你对此还有疑问的话,可以直接来电咨询我们的在线律师。
  
  


·车身划痕险多少
      车身划痕险多少钱,有必要买保险吗 对于有车一族来说,除了交强险是给爱车必须买的保险外,一般也会有人给爱车买一些其他的保险,比如在小区停车的可能会有时候遇到爱车被划的情况,这个时候就需要汽车划痕险了,那么汽车身划痕险多少钱呢?下面我们将带来相关介绍。 一、划痕险多少钱 划痕险即车辆划痕险,它属于附加险中的一项,主要是作为车损险的补充,能够为意外原因造成的车身划痕提供有效的保障。 需要注意的是,划痕险既然是车辆损失险的附加险,只有投...


·车辆转让协议书买卖合同怎么写?
      车辆转让协议书买卖合同怎么写? 在当代社会,物质财富极大丰富,几乎每个家庭都会有一辆属于自己家的车辆,但是可能因为车子旧了或者一些其他的原因需要把车辆转让,车辆转让的时候需要注意很多事项,比如说需要写一份车辆转让协议书买卖合同。那么,车辆转让协议书买卖合同应该怎么写呢?下面我们将为您详细的介绍一下车辆转让协议书买卖合同应该怎样写。 一、车辆转让协议书买卖合同应该怎么写呢? 车方(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 购...


·生活中要是不幸发生了交通事故造成了人身损害的,你知道该怎么要
      生活中要是不幸发生了交通事故造成了人身损害的,你知道该怎么要求交通事故人身伤害赔偿吗?这首先要了解清楚我国关于交通事故人身损害的赔偿标准是如何规定的。接下来,我们就来为您做详细解答。 一、一般车祸赔偿标准 1、医疗费的赔偿标准 医疗费是指受害人在遭受人身伤害之后接受医学上的检查、治疗与康复训练所必须支出的费用。 《人身损害赔偿解释》第19条规定:医疗费根据医疗机构出具的医药费、住院费等收款凭证,结合病历和诊断证明等相关证据确定。...


·法院的罚金不交派出所的保证金拿的到吗?
       一、法院的罚金不交派出所的保证金拿的到吗 拿不到,在司法实践中,针对这类情况,在宣判前,法院会提前通知公安机关暂缓办理保证金的退还手续。事实上,在适用罚金刑时,法院一般在判决前,就会跟被告方沟通,要求提前准备好罚金,如果拒不缴纳的,在量刑上,必然将从重处罚 1、公安机关侦查的案件,所有卷宗最终都移送到法院; 2、关于强制措施的手续,包括收取保证金的情况,在卷宗中有记录; 3、判决生效后,罪犯不缴纳罚金的,法院可以通知公...


·单位租车合同协议范文
      单位租车合同协议范文 单位租车合同协议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据《民法典》等法律规定的有关规定,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经充分协商就汽车租赁事宜达成如下协议,供双方共同恪守: 一、车辆及驾驶员 甲方租用乙方的车型为__________________:,车牌号:_______________...


·摩托车交强险的赔偿对象规定有哪些
      摩托车交强险的赔偿对象规定有哪些《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第三条规定:本条例所称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是指由保险公司对被保险机动车发生道路交通事故造成本车人员、被保险人以外的受害人的人身伤亡、财产损失,在责任限额内予以赔偿的强制性责任保险。根据该规定,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赔偿对象为“本车人员、被保险人以外的受害人”,这说明被保险的机动车上人员受伤,除驾驶人员外,亦应是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的赔偿对象。但各保险公司...


·保外就医申请书交给监狱哪个部门
      在一个法治化的社会,监狱对于犯人的管理也是人性化的。有些在监狱里患了病、但是监狱内无法医治的犯人可以申请保外就医。那么保外就医申请书交给监狱哪个部门呢?需要哪些条件才可以申请保外就医呢?下面我们就为您一一解答。 一、保外就医申请书交给监狱哪个部门? 交刑法执行科(处),不设刑法执行科(处)的交狱政科(处)。 二、保外就医的简介 被判处无期徒刑、有期徒刑或拘役的罪犯因患有严重疾病,经有关机关批准取保在监外医治。保外就医...


·车祸造成的护理费怎么计算
      护理费根据护理人员的收入状况和护理人数、护理期限确定。护理人员有收人的,参照误工费的规定计算;护理人员没有收入或者雇佣护工的,参照当地护工从事同等级别护理的劳务报酬标准计算。护理人员原则上为一人,但医疗机构或者鉴定机构有明确意见的,可以参照确定护理人员人数。护理期限应计算至受害人恢复生活自理能力时止。受害人因残疾不能恢复生活自理能力的,可以根据其年龄、健康状况等因素确定合理的护理期限,但最长不超过20年。受害人定残后的护理,应当根据其护...


·交通事故死亡所有赔偿最新项目
      交通事故死亡所有赔偿最新项目 交通事故死亡可以主张的赔偿费用 1、因抢救、治疗支出的费用医疗费 2、(如果存在抢救和治疗)误工费 3、护理费 4、交通费 5、住宿费 6、住院伙食补助费 7、营养费 8、死亡支出的必要费用丧葬费 9、近亲属交通费 10、近亲属住宿费 11、近亲属误工费 12、因死亡丧失的收入损失死亡赔偿金 13、被抚养人生活费 14、近亲属的精神损失精神抚慰金 15、财产损失物质损失赔偿金...


·婚后夫妻买车属于共同财产吗?
      婚后夫妻买车属于共同财产吗?属于共同财产,婚后买车,是在夫妻关系存续关系取得的财产,如果没有例外约定的,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1)工资、奖金;(2)生产、经营的收益;(3)知识产权的收益;(4)因继承或赠予所得的财产,但遗嘱或赠予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除外;(5)其他共同所有的财产。夫妻共同财产包括夫妻双方或者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取得的劳动收入和其他合法收入、受赠的财产、继承...


·由于现在很多人考不过驾照考试,但是却已经会开车了,为了过过手
      由于现在很多人考不过驾照考试,但是却已经会开车了,为了过过手瘾就直接无驾照上路了,这时不好运的被交通警察住抓到了,违反了交通法,那么关于无证醉驾还能考驾照吗这个问题,我们给您准备了一些相关的资料。 无证醉驾还能考驾照吗? 无证驾驶不影响考取驾驶证,但 醉酒驾驶法律规定在一定期限内不得考取驾驶证。如果是 醉酒驾驶机动车的,五年内不得取得驾驶证,如果是 醉酒驾驶营运机动车的,十年内不得取得机动车驾驶证,如果是饮酒后或者醉酒驾驶机动车发生...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南京海事海商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057670467 1305767046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