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057670467
全国海事法院: 上海 南京 宁波 厦门 广州 北海 海口 青岛 天津 大连 武汉
律师团队
>>
  • 南京海事海商律师姜律师
  • 南京海事海商律师朱律师
  • 南京海事海商律师叶律师
  • 南京海事海商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办理最高人民法院南京第三巡回法庭、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江苏省人民检察院、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申请再审、申诉、申请抗诉等法律事务,包括刑事案件申诉、民事案件再审、行政案件再审、执行案件申诉,具有丰富的刑事申诉、民事、行政、执行案件申请再审经验。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我国政府日前着力解决城市外来人口子女就学难的问题。广州在国家


南京海事海商律师 www.hs64.net


  我国政府日前着力解决城市外来人口子女就学难的问题。广州在国家的大政方针下,创造性的提出了租售同权的政策。可见这个政策将深化房地产改革,并且对租房的人非常有益。但也并不是无一害的。那目前租售同权的后果主要有哪些?下文中将对此问题详细介绍。
  一、租售同权的后果有啊些?
  租售同权能否真正落地,似乎并不乐观。从最近的一些新闻报道看,广东资深教育界人士指出,租购同权中的“权”,只是指符合条件的租户子女可以拥有就读公办学校的资格,并不是拥有读名校的资格。广州一直以来都有“具备正规租赁合同就有可能入读公校”的规定,新政措施并无多大变化。武汉市教育部门相关负责人表示,武汉已于多年前出台《居住证服务与管理暂行办法》,明确租房子女能够就近入学享受义务教育,但条件是当学区生源不足时,符合条件的租户子女才能就近入学,学龄儿童户口、父母户口和家庭住房三者一致者优先安排就近入学,第二顺位是有房无户者,最后才是租户子女。最有可能就是租金大幅上涨,租金越来越贵 租金一涨,从投资角度来看,投资客反而增多,从而导致房价上涨更快 。租售并举的话,表面看是实现了一个租跟售的群类的平等,减少了这种因为房价导致的这个不平等现象,但实际上如果教育资源有限的话,还是会导致这个租金也会价更高。
  二、租售同权详细条文的内容包括哪些?
  1、做大租赁供应市场,鼓励供应主体多元化,商住同权。允许商业用房改租赁住房,土地年限不变,水电气按照民用标准实行。贯彻落实去年六月三号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快培育和发展住房租赁市场的若干意见》第十二条的描述“允许改建房屋用于租赁,允许将商业用房等按规定改建为租赁住房,土地使用年限和容积率不变,土地用途调整为居住用地,调整后用水、用电、用气价格应当按照居民标准执行”。2、减税,只要租赁就减税。对依法登记备案的住房租赁企业,机构和个人,必须落实税收优惠政策支持。
  三、租售同权规定租房可以落户
  “租售同权”能否落地,前提之一是租房能否落户,因为很多公共福利与户籍“捆绑”。近期多个城市提出“租房可落户”,既可以视为对“租售同权”的认可和践行,也可以认为是对推进城镇化相关精神的落实。过去很多年,我国很多城市落户政策中都设定了一个前提条件,即落户者要有“合法稳定住所”,但把租房排除之外。还有一些城市推出购房可落户的“蓝印户口”,即户口变成楼市“促销品”。即便在这一轮户籍制度改革中,之前一些城市积分落户政策中仍把购房作为落户条件之一。“购房落户”与“租售同权”显然背道而驰。多个城市最近提出或酝酿提出“租房可落户”,希望这能成为一种共识,期待更多城市加入“租房可落户”阵营。当“租房可落户”在很多城市照进现实,不仅让户籍制度走向公平,也能让“租售同权”更好更快落地。以首推“租售同权”的深圳为例,多年以前就通过人才市场接纳大学毕业生落户,几年之前也推出“积分入户”,让非户籍人员有了流动渠道,而去年又率先推出“公共集体户”,这些政策都不需要以房产为前提,即便是租房,也未必需要占用房东的户籍,这种尝试,无疑是务实的推进之策。租房可落户”多设有不低的门槛。比如,无锡为租房落户设置的门槛是:参加城镇社会保险、申领(签注)《江苏省居住证》均满五年。也就是说,租房居民只有满足了这一条件,才有可能与买房居民享受“同权”,可见实现“同权”并不容易。除设立年限条件外,有的城市还围绕人才入户、积分入户等设置了各种门槛。这些门槛的存在,有其现实意义,既是为了让居民长期稳定居住,也是为了便于城市管理,既是照顾为城市做出一定贡献的人,也是为了选择城市需要的人才;另外,也是防止户籍人口过快增长给城市带来管理和服务压力。可以知晓:租售同权带来的危害是孩子教育不能得到彻底解决,不能读名校。还可能带来房租的大幅上涨,造成外来打工者经济上巨大的压力,面临租不起学区房的情况。所以说,凡事都需要分两面去看,不能盲目跟风。
  
  
  


·离婚财产纠纷法院怎么收费
      离婚夫妻就财产分割问题闹上法院的,此时除了要向法院提交起诉书外,还要支付一定的诉讼费,而这个费用也可以说是法院受理案件的收费。那么这个费用的具体标准是怎样的呢?我们将在下文中为您解答。 一、离婚财产纠纷法院怎么收费 原告向人民法院起诉离婚,人民法院作出立案受理决定时,同时通知原告预交诉讼费。 人民法院确定诉讼费的承担方和双方责任的大小各自承担的比例,如果诉讼费交缴后原告又撤诉,人民法院只退还诉讼费的50%。 离婚案件按最高人民法...


·双方无能力抚养孩子离婚后抚养权归谁?
      夫妻双方会因为各种各样的原因而选择离婚,当一段婚姻走到尽头,孩子究竟由谁抚养就成为双方都十分关心的问题。在法院审理的离婚案件中,有大部分是为了争取孩子的抚养权。但同样,也有一些父母经济能力不佳,那么,双方无能力抚养孩子离婚后抚养权归谁?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 一、双方无能力抚养孩子离婚后抚养权归谁? 父母都有抚养孩子的义务,双方应尽自己最大的努力去抚养孩子。抚养权可以由双方进行协商,若是协商不成,法院会根据哪一方能给孩子更好的经...


·离婚期间不停的挥霍财产可以申请财产保全吗
      离婚期间不停的挥霍财产可以申请财产保全吗 一、离婚期间不停的挥霍财产可以申请财产保全吗? 离婚期间不停的挥霍财产可以申请财产保全。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零一条 利害关系人因情况紧急,不立即申请保全将会使其合法权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害的,可以在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前向被保全财产所在地、被申请人住所地或者对案件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采取保全措施。申请人应当提供担保,不提供担保的,裁定驳回申请。 人民法院接受申请后,必...


·离婚案件与婚姻无效案件的区别
      第一,行为的性质不同。离婚所要解除的婚姻是符合结婚实质要件的合法婚姻;而宣告婚姻无效所要解除的是不符合结婚实质要件的违法婚姻。第二,产生的原因不同。离婚的原因的发生于婚姻关系成立之后,且不是因为婚姻本身违法,而是由于“夫妻感情确已破裂”;而宣告婚姻无效的原因是在违反婚姻成立的法定条件,婚姻本身具有违法性。第三,行为的效力和时效不同。离婚应当自该婚姻关系解除之日起生效,且为当事人生前的法律行为;而宣告婚姻无效则表现为该婚姻自始无效,既可以...


·什么情况下子女由母亲抚养
      什么情况下子女由母亲抚养 一、什么情况下子女由母亲抚养 根据我国婚姻法等相关法律的规定,下列情况下,离婚时子女一般由母亲抚养: (1)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随母方生活; (2)已作绝育手术或因其他原因丧失生育能力的; (3)子女随其生活时间较长,改变生活环境对子女健康成长明显不利的; (4)无其他子女,而另一方有其他子女的; (5)子女随其生活,对子女成长有利,而另一方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或者有其他不利于子女身心健...


·起诉离婚的流程是什么
      夫妻一方要离婚而另一方不同意的情况下,要离婚的一方可以准备好相关材料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离婚,可是现实生活中很多人对起诉离婚的流程都是一无所知的,针对这个问题,我们下文详细讲解了起诉离婚的流程,希望对您有所帮助。一、起诉离婚案件的起诉,是指的一方向人民法院提出依法解除与对方婚姻关系的请求。离婚案件起诉时,起诉者应向人民法院提交诉状和副本。诉状包括以下几个方面的内容:1、原告、被告的姓名、性别、年龄、籍贯、工作单位及现住址;2、诉讼请求和所...


·离婚时有哪些少分财产的情形
      离婚时有哪些少分财产的情形?1、离婚时,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的一方,可以少分或不分。2、夫妻书面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归各自所有,一方因抚育子女、照料老人、协助另一方工作等付出较多义务的,离婚时有权向另一方请求补偿,另一方应当予以补偿。3、离婚时,如一方生活困难,另一方应从其住房等个人财产中给予适当帮助。二、离婚...


·如何开男女分居证明?
      对于一些因为感情不和分居而提出离婚的夫妻而言,要让法院判决离婚,必须提供一些相关的分居证明才行,那么如何开男女分居证明呢?下面,的我们将为您做详细的说明。 如何开男女分居证明 一、分居证明的用途 在去法院离婚时,一般来说如果能证明夫妻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就可以构成夫妻感情破裂的事实证明,从而提高法院判决离婚的可能。因此如何提供分居满两年的分居证明,就成了一个关键问题。 二、离婚分居证明如何搜集 如何向法庭举证分居事实呢?仅凭空口说分...


·一、离婚财产分割协议无法履行怎么办?
      一、离婚财产分割协议无法履行怎么办?离婚财产分割协议无法履行的情况下,可以向司法机关请求强制执行。人民法院按照法定程序,运用国家强制力量,根据发生法律效力文书明确具体的执行内容,强制民事义务人完成其所承担的义务,以保证权利人的权利得以实现。发生法律效力的文书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种:民事判决书、实现担保物权裁定、确认调解协议裁定、支付令等。它们一经生效,义务人即应自动履行。如拒不履行,权利人可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提出申请的权利人称申请人,...


·拐卖妇女罪六个情形分别是什么
      拐卖妇女罪六个情形分别是什么拐卖妇女罪,指以出卖为目的,拐骗、绑架、收买、贩卖、接送、中转妇女的行为。本罪的对象限于妇女。妇女是指年满14周岁的女性。这里的妇女儿童既包括具有中国国籍的,也包括具有外国国籍和无国籍的;既可以是与行为人无任何关系的,也可以是行为人的妻子、子女及其他亲属;既可以是有合法身份证明的,也可以是没有合法身份证明的。行为人实施了拐卖妇女的行为是本罪的关键所在。所谓拐卖妇女,是指以出卖为目的,拐骗、绑架、收买、贩卖、接...


·过错方离婚财产分割是不是不分
      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有过错的,只要是指有法律规定的哪几种过错行为,因此道导致夫妻离婚的,是不是在进行离婚财产分割的时候就可以不分财产给过错方?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具体了解过错方离婚财产分割是不是不分的相关知识。 在办理离婚案件过程中,经常有当事人以为,只要夫妻一方有过错(如有第三者、实施家庭暴力等),在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有过错方就应当不分或少分夫妻共同财产,以体现对有过错方的惩罚。这种观点到底是否正确呢? 根据《民法典》的规...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南京海事海商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057670467 1305767046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