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通过中介进行房屋买卖的时候,中介为购房者提供了服务的,此时
南京海事海商律师 www.hs64.net
在通过中介进行房屋买卖的时候,中介为购房者提供了服务的,此时自然需要支付一定的费用给中介才行,这属于中介费。而通常二手房的中介费会根据实际情况来计算,那此时是不是二手房中介费越低越好呢?请跟随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吧。
一、二手房中介费是不是越低越好
多购房者在决定通过哪家中介机构提供看房服务之前,一般会选择多家公司进行询价。而当前房产中介市场竞争异常激烈,确实也存在部分小型中介机构大幅降低中介费以争取客户的现象。然而,这是不是说明可以中介费能够大幅“砍价”了呢?不少小型的、甚至没有资质的中介机构习惯靠低中介费吸引客户,但是这些中介公司往往会利用赚取房产差价等“捞偏门”的方式获取利益,购房者自认占得便宜的同时也许已经付出了更大的代价。我们提醒,房产买卖不同于一般的商品交易,一味地追求中介费的让步很有可能将承担隐藏的风险。除了追求中介费“物有所值”之外,能否帮助自己安全、合法地完成交易才是购房者选择中介机构需要考虑的首要因素。
二、支付中介费的条件有哪些
二手房中介服务费用是由房地产中介服务机构按收费标准统一收取,并且要开,依法纳税。房地产中介服务收费实行明码标价制度,中介服务机构应该在其经营场所或者交费地点的醒目位置公布它的收费项目、计费方法、服务内容和收费标准等等。1、不要让中介公司代理两方。在进行二手房交易的时候,要尽量让中介公司只代理一方,这样才能真正保证委托方的利益。2、好是三方见面,交易要透明化。因为房屋买卖其实十分复杂,所以在交易之前三方都应该有所沟通。3、查看相关证件,以防房源是假的,这个是很很重要的,不然到时候会钱房两空,这样的话就得不偿失了。二手房中介费的收取,一般都是按照这个标准来进行的。值得提醒的是,中介费是第三方收取的,也就是房屋中介公司,不要向房东支付。而且中介费都是一次性收取,注意将要回来。一般在计算中介费用的时候,需要实际考虑到房屋的成交价,毕竟中介公司也是实际提供了服务的,收取相应费用也理所应当。而要是二手房中介费比较好的话,意味着当事人需要支付的费用就比较多。因此,自然是希望二手房中介费能够越低越好,但从实际出发二手房中介费越低对方提供的服务不一定就是比较好的,因此您要综合考虑清楚才行。
·农村房屋拆迁赔偿标准是什么?
现在化建设一直是我国非常注重的一方面,农村的发展一直是我国非常关注的民生问题,所以现在的许多房屋拆迁建设绿化商城道路交通是非常普遍的,所以了解农村房屋拆迁赔偿标准是什么?非常重要。下面一起来了解一下关于房屋拆迁的具体赔偿内容。农村房屋拆迁赔偿标准是什么?拆建单位依照规定标准向被拆迁房屋的所有权人或使用人支付的各种补偿金。一般有:(1)房屋补偿费(房屋重置费),用于补偿被拆迁房屋所有权人的损失,以被拆迁房屋的结构和折旧程度划档,按平方米单...
·买房子签约其实也就是买卖双方之间签订购房合同,这是买房过程中
买房子签约其实也就是买卖双方之间签订购房合同,这是买房过程中必须要进行的一步,毕竟在登记备案、办理过户手续的时候都是需要提供购房合同的。而签约的时候也有需要注意的事项,那么买房子签约要注意什么呢?请跟随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吧。第一,在合约书中,应注明与发展商谈定的付款方式与位价,是按揭付款还是工程期分期付款。如是分期付款,每期款的缴款时间应明确注明。第二,发展商付交房屋的日期一定要写明确,应明确到某年某月某日交屋,而不应用模棱两可的...
·如果没起诉债权人能封债务人的房产吗
债务人借了债权人的钱一直未偿还,债权人在没有起诉的情况下查封对方的房产是不合法的。没起诉债权人没有资格查封债务人的房产,这种行为是违法的,债权人要为此行为承担法律责任。债权人查封对方的房产的方法:当出现债务人欠钱不还的情况时,首先,当事人需要起诉,在起诉后申请财产保全并交纳保全费用。其次,法院认为确有查封必要,才可以可以由法院依照职权裁定查封。若房产已经被其他债权人查封过了,可以再次申请查封一次。如果债务人的房产面积大具有较高价值,胜诉...
·房屋租赁最长时间是多少年
房屋租赁最长时间是多少年
一、房屋租赁最长时间是多少年
《民法典》规定,租赁期限不得超过二十年。超过二十年的,超过部分无效。租赁期间届满,当事人可以续订租赁合同,但约定的租赁期限自续订之日起不得超过二十年。因此,房屋租赁合同包括续订房屋租赁合同的最长期限均为20年。租赁合同期限最长20年,是指当事人每次签订的租赁合同所约定租赁期限不得超过20年;并非指数次签订租赁合同或者数份租赁合同的总租赁期限不能超过20年。房屋租赁期间届满,当事...
·将房子转租出去要房东的同意吗
将房子转租出去要房东的同意吗
一、将房子转租出去要房东的同意吗?
将房子转租出去需要经过房东的同意。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2021年1月1日生效)
第七百一十六条 【承租人对租赁物转租】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可以将租赁物转租给第三人。承租人转租的,承租人与出租人之间的租赁合同继续有效;第三人造成租赁物损失的,承租人应当赔偿损失。
承租人未经出租人同意转租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
第七百一十七条 【超过承租人剩余租赁期限的...
·新婚姻法婚前个人购房的归属有什么规定?
婚姻的破裂双方为了避免损失更多的利益就会选择离婚,如今是法治社会,因此离婚需要走法律程序。一般在离婚的过程中,主要的问题集中在关于房产的分割以及房产的归属问题,房产有可能是也有可能是婚后购得,那新婚姻法婚前个人购房的归属有什么规定?下面就详细介绍。
一、只要没做公证,就算给了承诺,一方也没办法拥有另一方的房产
《婚姻法司法解释三》第六条:婚前或者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当事人约定将一方所有的房产赠与另一方,赠与方在赠与房产变更登记之前撤销赠与...
·一、买卖不破租赁如何处理租房合同?
一、买卖不破租赁如何处理租房合同?也就是说,当租期未届满时,原房东若将房屋转让给其他人,则原房东在租赁合同中的出租人地位自动被新房东代换,新房东应遵守租赁合同的相关约定,享有相关权利并承担相应义务直至租赁合同约定的租期届满。买卖不破租赁原则是应当遵守的,在城镇房屋租赁合同中同样如此。出租人和承租人订立了租赁合同,在租赁期间,出租人出卖租赁房屋,是可以的,第三人作为买受人可以买到该房的所有权,但在这个租赁房屋上存在的租赁关系不能消灭,必须...
·一、父母债务子女名下房产能查封吗?
一、父母债务子女名下房产能查封吗?父母欠债,房子是儿子的名字法院无权查封。根据《民法典》的规定,如果该房屋登记在儿子名下的,其物权就归儿子所有,不属于父母的财产,而且,父母的欠债,也应该由父母来承担,儿子没有帮其偿还债务的法律义务,所以法院是不可以进行查封的。但是,如果存在以逃避债务为目的,由父母将该房屋赠与给儿子、或以明显不合理的价格转让给儿子等情形的,则该行为无效,有关利害关系人可以向法院起诉,由法院确认该行为无效,之后就可以正常查...
·拆迁房是夫妻共同财产吗?
拆迁房是夫妻共同财产吗
1.说到拆迁房是不是夫妻之间的共同财产,这样就要看一下该拆迁房是你们夫妻是在婚后购买还是婚前购买,如果该拆迁房是你们夫妻双方在婚前买的,那么该拆迁房属于购买的那个人,如果该拆迁房是你们夫妻双方在婚后买的,那么该拆迁房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2.根据《婚姻法》第十七条: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归夫妻共同,夫妻对共同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二、拆迁房离婚如何分割
由于拆迁房取得方式的多样化,拆迁房房屋权...
·内蒙古房屋拆迁补偿内容有哪些?
内蒙古房屋拆迁补偿内容有哪些?
一、内蒙古房屋拆迁补偿内容有哪些?
第十七条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包括:
(一)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
(二)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
(三)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
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制定补助和奖励办法,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助和奖励。
第十八条征收个人住宅,被征收人符合住房保障条件的,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优先给予住房...
·我国多套房产税如何征收?
如果我们拥有多套的房产,那么在政府征收我们房产税的时候应该如何交纳税赋呢?为了让您更具体的了解多套房产税的征收方式,我们整理相关资料,为您讲解多套房产税如何征收。
一、纳税义务人:以拥有名下房产的计税家庭或机构为纳税义务人。
二、计税家庭:夫妻、未成年子女、名下无房产的成年子女。夫妻以外的成年家庭成员拥有独立房产后自动脱离不再为家庭成员。除继承外,今后应禁止未成年人拥有房产。
三、征收对象:对计税家庭于全国范围内所拥有的产权房以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