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057670467
全国海事法院: 上海 南京 宁波 厦门 广州 北海 海口 青岛 天津 大连 武汉
律师团队
>>
  • 南京海事海商律师姜律师
  • 南京海事海商律师朱律师
  • 南京海事海商律师叶律师
  • 南京海事海商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办理最高人民法院南京第三巡回法庭、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江苏省人民检察院、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申请再审、申诉、申请抗诉等法律事务,包括刑事案件申诉、民事案件再审、行政案件再审、执行案件申诉,具有丰富的刑事申诉、民事、行政、执行案件申请再审经验。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公司注册资本可以随便填吗


南京海事海商律师 www.hs64.net


  公司注册资本可以随便填吗一、公司注册资本可以随便填吗?2014年3月1日起,所有公司的注册资本金都可以采用认缴制,(即你说的随便写),你可以认缴一个您希望得到的注册资本金,但是要注意的是,《公司法》规定,您认缴的这部分注册资本需要在股东商议并规定的年限内补齐,所以建议您认缴一个符合您公司基本要求或能力范围内的注册资本为好。除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决定对公司注册资本最低限额另有规定的外,新公司法取消了有限责任公司最低注册资本3万元、一人有限责任公司最低注册资本10万元、股份有限公司最低注册资本500万元的限制;不再限制公司设立时股东(发起人)的首次出资比例;不再限制股东(发起人)的货币出资比例。二、注册资金、注册资本和实收资本三者的区别是什么?注册资金是国家授予企业法人经营管理的财产或者企业法人自有财产的数额体现。注册资金所反映的是企业经营管理权;是企业实有资产的总和,注册资金随实有资金的增减而增减,即当企业实有资金比注册资金增加或减少20%以上时,要进行变更登记。注册资本,是公司制企业章程规定的全体股东或发起人认缴的出资额或认购的股本总额,并在公司登记机关依法登记。公司的注册资本是公司的登记机关登记注册的资本额,也叫法定资本。注册资本反映的是公司法人财产权,所有的股东投入的资本一律不得抽回,由公司行使财产权。实收资本即所谓的发行资本(又称已发行资本),指的是股东实际将现金或实物投入公司的资本额,是指投资者按照企业章程或合同、协议的约定,实际投入企业的资本,它是企业注册登记的法定资本总额的来源,它表明所有者对企业的基本产权关系。实收资本是企业永久性的资金来源,它是保证企业持续经营和偿还债务的最基本的物质基础,是企业抵御各种风险的缓冲器。通过上文,我们给您分析了公司注册资本可以随便填吗这个问题。目前新公司法规定注册资本实行认缴制,不需要进行验资。也就是说公司股东可以按照实际情况填写公司注册资本。虽然是没有太多限制,但是也不应该随便的写,不能太高或者太低,要结合公司实际经营填写。
  
  
  


·开公司如何防范合伙纠纷?
      开公司如何防范合伙纠纷? 合伙事务的管理无章可循。在合伙之初,未制定完善的管理制度。实际执行合伙事务的合伙人与其他合伙人,往往造成个别合伙人滥用权利,擅用合伙资源,时间长久之后,必然是会影响到合伙人之间的信任度和凝聚力。合伙财务的制度无法可依。个人合伙的记账凭证是有很大的随意性,再加上合伙人的监督不及时,一旦发生了纠纷,而事过境迁,即使签订协议,也是太过于简单,并未对出资的数额、盈余的分配、债务的承担、入伙、退伙、合伙的终止等事项进行...


·企业拆迁评估报告太低怎么办
      企业拆迁评估报告太低怎么办 一、企业拆迁评估报告太低怎么办 被征收人对房屋评估报告有疑问的,出具评估报告的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应当向其作出解释说明。 对于评估确定的被征收房屋价值有异议的,可以向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申请复核评估。应当自收到评估报告之日起10日内进行申请。对于复核结果有异议的,可以自收到书面复核结果之日起10日内向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专家委员会申请鉴定。 征收评估包括七环节 1、被征收人在规定时间内协商选定房地产价格评...


·侵犯企业名称权的行为有哪些
      侵犯企业名称权的行为有哪些侵犯企业名称权的行为有哪些 一、非法干涉企业名称设定权。企业对其名称具有独立的设定权,只要企业在设定自身的名称时,按照《企业名称登记管理规定》的要求,只要名称符合真实性原则,且不违背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他人不得非法干涉。 二、非法干涉企业变更名称权。企业对其名称权有依法变更的权利,只要不违背国家设立企业名称权的相关禁止性规定,不侵犯第三人合法权益,他人不得非法干涉。 三、非法干涉企业使用名称权。这其中主要包括...


·企业要如何应对不正当竞争
      企业要如何应对不正当竞争不正当竞争通常都是发生在有竞争关系的企业之间,至少为两个企业。而此时不正当竞争所带来的影响是很大的,主要是会扰乱市场。而作为企业要是对手有不正当竞争行为的话,此时要考虑该如何应对才能减少给自身造成的损害。下面我们就来告诉您企业要如何应对不正当竞争。市场经济的核心是健康、有序的商品竞争,而商品竞争最主要的保障是竞争法,竞争法是调整竞争关系及与其密切联系的其他社会关系的法律规范。规范市场竞争的法律规范一般有两类,一类...


·公司法解散的规定内容是什么?
      公司法解散的规定内容是什么? 在我国经济飞速发展的环境下,市场经济的竞争极其激烈,对所有大中小型企业都是一种考验,每一个企业都要在发展中不断的改革创新,来保证企业公司的实力,确保自身的竞争力,但是难免会有公司出现经营困难的情况,出现破产解散的情况,那公司法解散的规定内容是什么?下面就详细介绍。 我国《公司法》第一百八十二条规定,公司经营管理发生严重困难,继续存续会使股东利益受到重大损失,通过其他途径不能解决的,持有公司全部股东表决权...


·企业倒闭了保险怎么办
      企业倒闭了保险怎么办许多人听到公司快要倒闭是,而担心自己的保险证明怎么解决。对于这个问题,我们可以告诉您不必担心企业倒闭了保险的问题。接下来我们就具体来介绍企业倒闭了保险怎么办的相关知识,供您了解。一、企业倒闭了保险怎么办企业破产的时候,在破产清算时优先拨付应由单位支付的工伤保险待遇费用。二、企业倒闭了保险处理原则破产企业在参加工伤保险期间发生工伤的人员,《工伤保险条例》规定的各项工伤待遇由工伤保险基金全额支付;对于未参加工伤保险的破产...


·公司法最新注册资本的相关规定是什么
      注册公司是需要有一定的注册资本的,公司的注册资本一般就是全体股东的出资额,代表着公司的股本总额的。由各位股东实际认缴的注册资本需要在当地的登记机关依法进行登记,这部分资金是属于公司的法定资本,新公司法当中对于公司的注册资本可以说做出了很大的修改。那么,公司法最新注册资本的相关规定是什么? 一、公司法最新注册资本的相关规定是什么? 2017年公司注册资金新规定除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决定对公司注册资本实缴有另行规定的以外,取消了关于公司...


·企业小股东如何制约大股东?
      企业小股东如何制约大股东?1、查阅公司会计报告及账簿。法律依据:《公司法》第三十四条:股东有权查阅、复制公司章程、股东会会议记录、董事会会议决议、监事会会议决议和财务会计报告。股东可以要求查阅公司会计账簿。股东要求查阅公司会计账簿的,应当向公司提出书面请求,说明目的。公司有合理根据认为股东查阅会计账簿有不正当目的,可能损害公司合法利益的,可以拒绝提供查阅,并应当自股东提出书面请求之日起十五日内书面答复股东并说明理由。公司拒绝提供查阅的,...


·我国公司法规定股票不得如何发行?
      我国公司法规定股票不得如何发行? 公司法是我国出台的规定所有公司行为准则的法律,各公司不论是设立、活动还是解散都要在公司法许可的范围下进行,公司法对于公司的股票发行也做出了明确的规定,虽然股票归公司所有,但不能随意发行,我国公司法规定股票不得如何发行? 一、我国公司法规定股票不得如何发行? 我国公司法规定股票不得折价发行。 我国《公司法》规定: 第七十七条 设立股份有限公司,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发起人符合法定人数; (...


·有限公司禁止股权转让是否有效?
      有限公司禁止股权转让是否有效?一、有限公司禁止股权转让是否有效 《公司法》第七十一条规定:”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 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 经股东同意转让的股权,在同等条件下,其他...


·公司法人转让需要本人到场吗
      公司法人转让需要本人到场吗? 公司法人转让在公司的经营过程中其实也不是特别普遍的,因为毕竟公司法人的转让一般需要有一个比较繁琐的过程,所以没有什么特殊情况的话,不会对公司法人进行变更。但是,按照规定,是允许公司法人进行转让的。下面,我们就详细为您介绍一下公司法人转让需要本人到场吗? 一、公司法人转让需要本人到场吗? 转让需要转让方提供公正处盖章的证明,不需要法人到场签字。   《公司法》第一百零四条 重要事项的股东大会决议权 ...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南京海事海商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057670467 1305767046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