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057670467
全国海事法院: 上海 南京 宁波 厦门 广州 北海 海口 青岛 天津 大连 武汉
律师团队
>>
  • 南京海事海商律师姜律师
  • 南京海事海商律师朱律师
  • 南京海事海商律师叶律师
  • 南京海事海商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办理最高人民法院南京第三巡回法庭、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江苏省人民检察院、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申请再审、申诉、申请抗诉等法律事务,包括刑事案件申诉、民事案件再审、行政案件再审、执行案件申诉,具有丰富的刑事申诉、民事、行政、执行案件申请再审经验。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回迁房是什么?


南京海事海商律师 www.hs64.net


  回迁房是什么产权与商品房有何区别?回迁房作为一种政府在征地后赔偿给当地居民的房屋,其价格较市场上的商品房相比低了很多,所以受到很多人的青睐。但是往往您对回迁房不够了解,那么回迁房是什么产权与商品房有怎样的区别呢?就让我们跟着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一、回迁房和商品房的区别是什么
  1、回迁房的概念源于拆迁,这是中国特殊的拆迁政策的产物。拆迁安置过程中,采取货币补偿的方式,拆迁户用补偿款购买商品房与普通人购买商品房没有任何区别,都是花钱买房,购房者的身份是相同的。不同的是采取回迁的方式补偿,回迁房不是商品房,不能当作商品房出售,二者之间存在一些区别。2、回迁房就是发展商征收土地时,赔给回迁民的房子;商品房就是由发展商自己出售的房子。如果回迁房跟商品房都办理房产证了,那交易都一样。如果没出房产证的,回迁民手里持有的是合同,就有一定的风险。但回迁房一般来说都比商品房要便宜,要承担风险。3、商品房与回迁房房价有区别,商品房可立即上市,且在银行做抵押进行贷款。商品房和回迁房买卖双方的关系不同,商品房的购买基础是开发商和购房者签订的《商品房买卖合同》,在协议中进行约定。拆迁的是商品房,回迁房自然是应当商品房。拆迁的是集体土地上的私房,或者是经济适用房,回迁房的性质一般都不是商品房。
  二、回迁房是小产权房吗
  回迁房就是发展商征收土地时,赔给回迁民的房子;商品房就是由发展商自己出售的房子。每一个楼盘基本都有回迁房,一般回迁房的售价都普遍低于商品房的售价。回迁房,商品房都出房产证了,那交易都一样。没出房产证的,回迁民手持的是合同,那买回迁房就存在风险。如果回迁房的建筑面积与原建筑面积相同,按照当年房改成本价,扣除工龄、调节因素、教师优惠等因素计算。回迁房的建筑面积超过原建筑面积,但未超过人均15平方米的,超出部分按照房改成本价计算,不再扣除工龄等因素。回迁房的建筑面积超出人均15平方米的,超出部分按照当地经济适用住房的价格购买。回迁房,专指建立在国有出让土地上,为私有房屋被拆迁人或者公有房屋承租人安置的,现在尚未取得但将来一定能够取得个人房屋权属证书的房屋。综上,相信您对回迁房是什么产权的问题有了一定的了解。我们可以知道回迁房与商品房相比是有很大的不同的,它的价格比商品房便宜很多,您在购买时也要注意,如果回迁民手里没有房产证只有合同,那么购买时会有一定的风险的。希望您在购买时一定要与卖方核实好其房屋地实际情况,避免日后产生矛盾。如果您还有疑问,可以与我们的律师进行在线交流。
  
  
  


·大连买房子的流程是怎样的?
      大连买房子的流程是怎样的?1、受理借款人填写《贷款申请表》,借款人及其配偶授权中心查询征信情况。中心审核通过后,借款人提交本人、配偶及抵押人户口簿(若子女与父母不在同一户口簿上,须提供出生证明、独生子女证或公证机关出具的直系亲属关系公证书)、身份证(应处于有效期内)、婚姻状况证明(借款人、抵押人已婚的,需提供结婚证;未婚的,需提供单身声明;离婚的,需提供单身声明、离婚证或法院出具的离婚判决书或调解书;丧偶的,需提供单身声明、医学死亡证明...


·失踪人员可以继承房产吗
      失踪人员可以继承房产吗?失踪人员可以继承房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二十二条规定,被宣告失踪的抄人重新出现或者确知他的下落,经本人或者利害关系人申请,人民法院应当撤销对他的失踪宣告。第二十一条特别规定,失踪人的财产由他的配偶、父母、成年子女或者关系密切的其他亲属、朋友代管。代管有争议的,没有以上规定的人或者以上规定的人无能力代管的,由人民法院指定的人代管。所以继承人宣告失踪后,他继承所得的遗产应当由他的财产管理人代管,故其他继...


·赔偿房屋的诉讼标的额500万诉讼费是多少
      赔偿房屋的诉讼标的额500万诉讼费是多少 一、赔偿房屋的诉讼标的额500万诉讼费是多少? 500万的诉讼标的需要诉讼费46800元。《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第十三条 案件受理费分别按照下列标准交纳: (一)财产案件根据诉讼请求的金额或者价额,按照下列比例分段累计交纳: 1、不超过1万元的,每件交纳50元; 2、超过1万元至10万元的部分,按照2.5%交纳; 3、超过10万元至20万元的部分,按照2%交纳; 4、超过20万元至5...


·婚前房屋婚后可以增加所有权人吗
      一方在结婚之前就购买的房屋,此时通常都是登记在其个人名下的,但在结婚之后可能由夫妻共同来还贷,另一方也就会要求加上自己的名字,也就是增加所有权人。那实践中婚前房屋婚后可以增加所有权人吗?我们马上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婚前房屋婚后可以增加所有权人吗 对于婚前房产婚后能增加所有权人吗?这个问题,经过财产拥有者的同意,是可以在两人婚后加上另一方的名字。具体解释如下:根据《物权法》第九条的规定,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


·租房合同没到期可以终止吗?
      租房合同没到期可以终止吗? 《合同法》第八条规定,依法成立的合同,对当事人具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履行自己的义务,不得擅自变更或者解除合同。这就是说,对于有效成立的合同,当事人必须要履行到底。那么对于租房合同来说,租房者一般需要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居住。 但是,《合同法》也规定了提前终止或者提前解除租房合同的条件,具体包括以下情况: 1、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解除合同的条件。解除合同的条件成就时,...


·房产公证书的法律效力有哪些
      房产公证书的法律效力有哪些 一、什么是房产公证 房产公证是指公证机关根据当事人的申请,依法证明与房产有关的法律行为、有法律意义的事实和文书的真实性、合法性的活动。房产公证虽然不是房产交易的必须环节,但经过公证处的审查,当事人可以避免很多风险,且经公证的购房合同或是协议可以直接向法院申请执行。 房产公证内容十分广泛,主要包括:房产买卖合同公证、房产租赁合同、房产抵押合同公证、商品房预售合同公证、房产继承公证、房产赠与公证、房产侵害协议公...


·律师能不能办理房产公证手续
      在对房产进行处理的时候,其实很多人都会选择办理公证手续,而此时可以想到的就是找律师来办理。但其实在我国律师是没有权利可以办理公证的,若是要进行房产公证的话,一般是去房产所在地的公证处申请办理。 一、律师事务所没有公证业务 因为律师事务所没有公证业务,作不了公证,只有国家公证机关的公证书才是具有法律效力的法律文书。律师事务所不能办理公证,但可以办理见证,也有确保和加强法律文书的效力的作用,但某些情况下法律法规要求必须公证的,就只能去公证...


·申请购买自住型商品房需要什么材料?
      申请购买自住型商品房需要什么材料? 一、申请自住型商品房需要的材料明细 1、本市户籍居民家庭提交申请核验人及家庭成员身份证(必须为二代身份证)、婚姻证明(结婚证、离婚证、法院调解书或法院判决书)、户口本的原件和复印件;驻京部队现役军人和现役武警家庭还应提供军(警)身份证件原件和复印件。持有有效《北京市工作居住证》的家庭,还应提交《北京市工作居住证》的原件和复印件; 2、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提交申请核验人及家庭成员身份证明、婚姻证明的原件...


·二套房过户费用是多少?
      现在很多有钱人手中都有多套房子,他们通过买卖房子来获取中间差价,达到资金升值的目的。双方签署房屋买卖合同后,缴纳各种税费后,就应该办理过户手续了。二套房和首套房在交易费用上有所区别,那么二套房过户费用是多少?下面由我们简单给您介绍下相关知识。 一、二手房房屋买卖过户费用是多少? 1、契税;90平方米以下首次购房的按1%缴纳;90—140平方米按房价1.5%缴纳;140平方米以上按房价3%缴纳买方承担(二套房按3%收取); 2、营业税:房...


·房屋二次抵押给担保公司有哪些
      房屋二次抵押给担保公司有哪些条件?一、房屋进行二次抵押贷款有哪些条件 有贷款的房子再次抵押贷款与房子的可贷空间和借款人的收入有很大关系,房屋的评估价值和房龄有不可忽视。具体来看,有贷款的房子用于二次抵押贷款的要求有以下几点: 1、房产已经拿到房产证;第一次的房产抵押登记已经办好;该房产具有可以二次抵押的额度,房子贷款的余额要小于房屋评估价值的70%;借款人具有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收入稳定且信用良好。 2、在满足以上二次抵押贷款的要求之后...


·中介租房应注意什么问题
      中介广告是目前租房者租住房屋的主要方式之一,选择这种方式租房的,对于租房者来讲可以节省不少的时间和精力,当然有中介作担保,也不用担心被骗。但此时,也有一些问题是需要格外注意的,那到底中介租房应注意什么问题呢?律师635我们马上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中介租房应注意什么问题 (一)不要贪图小便宜。提醒租房者不要受一些小型中介公司价格战的影响,对于租赁价格相对较低的房屋,一定要前去检查一下房屋的质量问题,对于双方需要共同承担的责任更是要提...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南京海事海商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057670467 1305767046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