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057670467
全国海事法院: 上海 南京 宁波 厦门 广州 北海 海口 青岛 天津 大连 武汉
律师团队
>>
  • 南京海事海商律师姜律师
  • 南京海事海商律师朱律师
  • 南京海事海商律师叶律师
  • 南京海事海商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海事海商律师团队专业处理全国各地海事纠纷、海商与物流、货运代理、国际贸易、海上保险、海洋与建设工程、涉外诉讼与仲裁,具有丰富的诉讼与仲裁办案经验,海事律师为国内外企业、单位和个人提供专业海事法律服务。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离婚房子怎么分配 如何分割离婚房产


南京海事海商律师 www.hs64.net


  随着离婚的越来越多,现在人不管是自己买房还是父母出钱给买房,总是会在离婚时涉及到房产纠纷,那么离婚房子怎么分配呢,每一个婚姻家庭的房产的情况都是不同的,那么哪些房子离婚时能分,房子归谁?下文为您介绍离婚时不同情况的房子分割的问题。
  
  一、婚前购买的商品房,此处商品房指已经在婚前付清购房款,该房屋属于婚前购买房屋的一方所有。
  
  二、使用权性质的房屋由一方在婚前承租的、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购买的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不论房屋权属证书登记在夫妻哪方名下的,都是夫妻共同财产。
  
  三、对父母出资为子女购房的处理:
  
  (一)父母出资购买的房屋在婚前子女名下的,该出资应当认定为对自己子女的个人赠与,但父母明确表示赠与双方的除外。按照中国的国情,父母给子女买房签订书面房屋赠与合同的可能性很小,一般认为:父母将房屋产权登记在自己子女一人名下的,是单独赠与给子女,属于子女的婚前财产,将房屋产权登记在子女及未来媳∕婿共同名下的,视为对双方的赠与。
  
  (二)当事人结婚后,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该出资应当认定为对夫妻双方的赠与,但父母明确表示赠与一方的除外。
  
  四、婚前以一方名义购买的按揭商品房,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归还贷款的,在离婚时已经取得房屋完全产权的
  
  (一)婚前签订的商品房买卖合同的那方是合同的当事人,合同的权利义务由该方承担;
  
  (二)婚前由一方名义支付的首期属于支付方个人财产;
  
  (三)房屋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的增值部分属于夫妻双方共同共有;
  
  (四)由取得该房屋产权的购房一方按照(一)——(三)的对另一方进行补偿。
  
  五、离婚时双方对尚未取得所有权或完全所有权的房屋有争议的,法院不对房屋的所有权作出判决,只能判决房屋由谁使用,等到取得所有权后另行起诉,解决最终的所有权归属问题。
  
  《婚姻法》司法解释二的第21条的“应当根据实际情况判决由当事人使用”及房屋取得完全所有权后的另行诉讼是的没有取得使用资格的人在某种意义上丧失了对房屋的“所有”。
  
  六、夫妻共同财产中的房屋价值及归属无法达成协议时,处理为:
  
  (一)双方均主张房屋所有权并且同意竞价取得的,应当准许;
  
  (二)一方主张房屋所有权的,由评估机构按市场价格对房屋作出评估,取得房屋所有权的一方应当给予另一方相应的补偿;
  
  (三)双方均不主张房屋所有权的,根据当事人的申请拍卖房屋,就所得价款进行分割。
  
  七、对房屋增值部分的处理
  
  房地产因其土地的稀缺性,使得其与其他的商品不同,一般商品随使用时间的增加而贬职,而房地产有可能因种种原因增值,对于婚前购买的房屋,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的房屋增值部分因属于夫妻共同财产,而原始部分属于拥有产权的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八、对生活困难方的帮助
  
  离婚时候一方如依靠个人财产和离婚时分得的财产无法维持当地基本生活水平,属于生活苦难人员,另外一方要对其进行帮助,换句话说就是如离婚后一方无经济能力租赁房屋的,仍可以居住在离婚前的房屋内。
  
  九、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的房子不能分割
  
  比如说,借的别人的房屋居住就不能分割。
  
  房子的问题每一家的情况都或多或少的有所不同,以上几种情况基本上概括了不同情况下的离婚房子怎么分配,哪些可以分。如果是情况比较复杂纠纷比较大,离婚的双方因为协商不成,往往一见面就会情绪激动,发生争吵,导致分割财产问题得不到解决,我建议这种情况是找律师代理,高效率高专业办理。当然,能够协商是最好的了,理智离婚。
  
  


·石家庄回迁房能买吗?需要注意些什么
      近些年,石家庄市加大了城中村改造力度,导致市场上出现了很多回迁房。由于回迁房价格较低,经济条件一般的老百姓就想买一套回迁房。那么石家庄回迁房能买吗?签订回迁房买卖合同需要注意哪些问题?下面让我们跟随我们来做个大致了解。 一、石家庄回迁房能买吗? 很多石家庄市民会纠结回迁房到底可以买吗?其实回迁房是可以购房的,只是在购房之前要审查它的产权问题。回迁房在办理了房屋产权证书后可进行买卖,购买未取得产权证书的回迁房则可能面临极大的风险,回迁手续...


·买房应注意的细节
        1.权属证书
    
     一般来说,许多房地产项目在预售时,证书不是很全,虽然有些可以慢慢补齐,并不影响买家的购买与居住,但是也有可能潜伏着风险,所以您在签约之前,最好还是看一下有关该房产项目的权属证书后再做决定。
    
 &#...


·离婚了无房无法落户
      没房子不能单独立户,单独立户必须要有单独的户籍地址,没房子可以挂靠人才市场或者单位集体户口。法律规定户口登记以户为单位。共同居住生活在同一住址、同一成套合法固定住所内的常住人口,立为一户。单身居住的,可以单立为一户。一般住家户以家庭为单位立户。非住宅用房和违法建造的房屋,不予立户。《常住户口登记管理规定》第八条户口登记以户为单位。共同居住生活在同一住址、同一成套合法固定住所内的常住人口,立为一户。单身居住的,可以单立为一户。一般住家户以...


·上诉离婚房子给女方女方要钱分割财产合理吗?
      当感情破裂,人们会选择离婚的方式来让自己结束婚姻,重新开始。现如今,越来越多的人们在离婚时,会选择上诉离婚的方式来处理离婚中的相关事务,这其中包括财产的分割以及孩子抚养权的问题等等。那么在上诉离婚房子给女方女方要钱这种分割财产的方式合理吗?下面就让我们为您整理一下相关的知识,为您解答疑惑。 一、上诉离婚房子给女方女方要钱分割财产合理吗? 夫妻共同财产一般应当均等分割,必要时亦可不均等,有争议的,人民法院应依法判决。上诉离婚房子给女方...


·房屋漏水要怎么申请赔偿
      房屋漏水要怎么申请赔偿 一、房屋漏水要怎么申请赔偿 1、首先请房屋质量检验部门对房屋漏水原因和如何补漏作出鉴定报告; 2、鉴定出来后,如果是相邻方的原因,可凭报告要求相邻方立即或及时给予修补,并可向相邻方提出对修补期间造成的损害作出赔偿的要求。如果相邻方不配合,受损一方可将争议提交到法院。其法律依据是《民法通则》第83条:不动产的相邻各方,应当按照有利生产、方便生活、团结互助、公平合理的精神,正确处理截水、排水、通行、通风、采光等方面...


·房屋拆迁补偿的含义以及拆迁补偿的标准是什么
      房屋拆迁补偿的含义以及拆迁补偿的标准是什么 一、房屋拆迁补偿的含义 拆迁补偿是指拆迁人对被拆除房屋的所有人,依照《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的规定给予的补偿。拆迁补偿的方式,可以实行货币补偿,也可以实行房屋产权调换,还可以选择货币补偿和产权置换相结合的补偿方式。拆迁补偿多元化 二、房屋拆迁的补偿标准 (一)房屋拆迁补偿计算标准 (1)房屋拆迁货币补偿=合法拥有房产评估价格+房屋装修装饰商定补偿金额(或经评估确定的房屋装修装...


·什么是离婚析产:离婚房屋析产是指夫妻离婚后
      什么是离婚析产:离婚房屋析产是指夫妻离婚后,分割双方房屋共同财产。如果房屋为双方的共同财产,因为离婚,将房屋进行过户析产,因为过户后的房屋还是属于原来的夫妻共同财产的,所有并不缴纳个人所得税。二、需要交税吗:1.如果离婚后,一方放弃房产,该房产被视为对方无偿赠与一方,不征收个人所得税,只需要缴纳印花税和房屋过户的手续费。2.如果是个人出售房屋的情况,一般是要缴纳个人所得税的,纳税基础为出售价格扣除相应的房屋初始价值以及一些合理费用,相应...


·未过户的房屋可以买卖吗
      不管是继承房屋还是买卖房屋,对于当事人来讲,需要实际办理了房屋过户手续之后,那么才能对房屋进行处分,但要是现实中针对未过户的房屋,此时所有人是否可以将其出售给其他人呢?对此,我们整理了相关资料,马上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未过户的房屋可以买卖吗 对于不动产买卖,以登记为生效要件,未经登记的,不动产转让作无效处理。房产转让未经过户,只是说明合同未生效,并非合同不成立。房产转让、抵押,应当办理登记手续,登记是房产转让合同生效要件。就未生效的房...


·房价居高不下一直是现下比较热门的话题,房产商开发许多楼盘许多
      房价居高不下一直是现下比较热门的话题,房产商开发许多楼盘许多家庭为了各种原因买房还贷,房热的同时许多商品房的质量问题慢慢凸显出来,关于运城房产的纠纷也颇受外界关注,那么运城房产纠纷打官司需要走哪些程序,有哪些需要注意的呢?下面我们为您介绍一下。 一、房产纠纷打官司的程序 对于房产纠纷,如果双方订立的仲裁条款无效,或者双方明确约定以诉讼方式解决纠纷,就应按《民事诉讼法》第34条的专属管辖规定,向不动产所在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1、要确认被...


·结婚买房手续有哪些?
      说到结婚,您首先想到的就是买房吧。在传统的婚姻概念中,有房才是有家,所以买房是十分必要的。那么关于结婚买房手续有哪些这个问题,您了解多少呢?下面,我们将会为您详细的介绍一下相关的知识。 结婚买房手续 各地的情况不同。一般是户口本,身份证,结婚证(单身提供单身证明),单位收入证明及银行流水账单,不同银行政策或许会有小分别。另外外地户口还需提供社保或纳税证明(各地年限不同)。 婚后增加配偶为共有人,双方共同到房管部门办理即可,只收工本费...


·关于商品房买卖的法律有哪些?
       房屋买卖问题已经成为当下中国社会上最为关注的问题,在房屋买卖的过程当中,由于制度的不完整性或是政策上的错误,有时候会发生欺诈,倒卖,非法买卖等行为。那么关于商品房买卖的法律有哪些呢?关于该问题在下文中给出了解答。 关于商品房买卖的法律有哪些? 、房屋买卖时,该房屋所占范围的土地使用权是否随之转移? 我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32条规定:“房地产转让、抵押时,房屋的所有权和该房屋占用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同时转让、抵押。” 根据上述...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南京海事海商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057670467 1305767046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