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057670467
全国海事法院: 上海 南京 宁波 厦门 广州 北海 海口 青岛 天津 大连 武汉
律师团队
>>
  • 南京海事海商律师姜律师
  • 南京海事海商律师朱律师
  • 南京海事海商律师叶律师
  • 南京海事海商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海事海商律师团队专业处理全国各地海事纠纷、海商与物流、货运代理、国际贸易、海上保险、海洋与建设工程、涉外诉讼与仲裁,具有丰富的诉讼与仲裁办案经验,海事律师为国内外企业、单位和个人提供专业海事法律服务。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公司法16条中持表决权究竟是什么?


南京海事海商律师 www.hs64.net


  公司法16条中持表决权究竟是什么意思我们都知道公司的日常经营要遵守公司法来进行,但是大多数小的公司对于公司法都是不甚了解的。公司法的适用范围以及相关的规定定要求都是有着详细的规定,那么下面我们就以公司法16条中持表决权来具体的了解下具体的内容。一起接着往下看吧。
  表决
  是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通过法律规定的投票方式对大会审议事项作出意思表示的程序。表决权是指股东通过股东大会上的意思表示,可按所持股份参加股东共同的意思决定的权利。公司法关于股东大会股东表决权限制的设计与规定,其目的在于为了使股东会形成公平、有效率的决议,提高中小股东参与公司治理的积极性,防止大股东利用控股地位侵害中小股东的权利。各国公司法都对股东表决权的行使设置了限制。这些限制主要有:(1)有特别利害关系股东的表决权限制;(2)公司或从属公司所持自身股份的表决权限制;(3)相互持股也称交叉持股时的表决权限制。第一对利害关系股东表决权进行限制,主要目的在于对大股东专权进行制约。公司法第16条规定了公司向股东提供担保这一情形下的关联交易中,对于利害关系股东的表决权进行限制——不得参加该事项的表决。我国目前公司实务中,关联交易现象严重,极大损害了公司、少数股东的利益,因而应将关联交易列为股东表决权回避的重要事项,当然,还应包括对于股东大会决议董事、监事报酬事项的时候,如果股东是董事、监事则会产生严重的利益冲突,也应限制其表决权的行使。第二就公司或其从属公司所持自身股份的表决权限制。公司法第143条明确规定:“公司不得收购本公司股东。但是,(1)减少公司注册资本,(2)与持有本公司股份的其他公司合并,(3)将股份奖励给本公司职工,(3)股东因对股东大会作出的公司合并分立决议持异议而要求公司回购其股份的情形除外;公司依前列(1)、(2)、(3)之情形收购本公司股份,应经股东大会决议。若因减少公司注册资本回购股份应自收购之日起10日内注销;因前述第(2)、(4)项情形的,应当在六个月内转让或者注销。公司为奖励职工而回购本公司股份,不得超过本公司已发行股份总额的5%,且用于收购的资金应当从公司的税后利润中支出,所收购的股份应当在一年内转让给职工。而公司法第104条规定,股东出席股东大会会议,所持每一股份有一表决权。但是公司持有本公司股份没有表决权。但是公司法并未规定对公司自己的股份由他人代理公司行使表决权的情形,可能导致实践中对公司法第104条规定的规避。当然,依据法理,这种代理行为也是被禁止。第三相互持股股份表决权限制制度。公司法第15条规定“公司可以向其他企业投资,但是法律有规定的除外,不得成为对所投资企业的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的出资人”,实质取消了公司转投资的限制。公司法第14条规定了公司可以设立子公司。但现行公司法对相互持股并未有任任何明确规定。以上就是就是对于公司法16条中持表决权这一问题的解读,相信从上述内容中你应该有所了解了。其实这里所说的表决权主要是指相关的比较重大的类似于公司破产决定的问题,在进行重大决定时才会行使的权力。通过以上文章,相信你对公司法又多了一些了解。
  
  
  


·公司法合并的解释有哪些
      公司法合并的解释有哪些?近年来,由于经济竞争的激烈化,有的公司为了扩大生产经营规模,增加效益,常常采取与其他公司合并的方式来增强实力。合并真的能达到这样的效果吗?答案当然是肯定的,那什么是公司合并?公司法合并的解释有哪些呢?今天我们就征对这些问题作了一个资料的整理,让我们来具体了解一下吧。什么是公司合并公司合并是指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公司依照公司法规定的条件和程序,通过订立合并协议,共同组成一个公司的法律行为。公司合并可以采取吸收合并和新设...


·上市公司增发股票的流程是什么
      1、先由董事会作出决议。董事会就上市公司申请发行证券作出的决议应当包括下列事项:本次增发股票的发行的方案;本次募集资金使用的可行性报告;前次募集资金使用的报告;其他必须明确的事项。2、提请股东大会批准。股东大会就发行股票作出的决定至少应当包括下列事项:本次发行证券的种类和数量;发行方式、发行对象及向原股东配售的安排;定价方式或价格区间;募集资金用途;决议的有效期;对董事会办理本次发行具体事宜的授权;其他必须明确的事项。股东大会就发行事项...


·企业各部门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制是什么?
      企业各部门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制是什么? 在任何时候,安全问题都是第一的,安全都不能保障,其他还有什么可说的呢,对于安全生产岗位方面,国家有明确的法律规定,安全生产岗位是在各方面都根据国家的指导,对各方面进行监督和维护,那么企业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制是什么呢?下面我们将为您进行详细的解答。 一、 企业各部门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制 1、公司安全检查科安全生产管理岗位责任制 (1) 协助领导组织推动俺去昂生产工作,贯彻执行安全生产的法令、方针和政...


·公司法股东会的职权有哪些?
      公司法股东会的职权有哪些 一、公司法股东会的职权有哪些 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大会,由全体股东组成,是公司的权力机构,依法行使下列职权: (一)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 (二)选举和更换非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监事,决定有关董事、监事的报酬事项; (三)审议批准董事会的报告; (四)审议批准监事会或者监事的报告; (五)审议批准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六)审议批准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七...


·法律上成立分公司流程是怎样的
       成立分公司流程 一、名称核定: 1、开办公司的全体股东或股份有限公司的全体发起人签署的分公司名称预先核准申请书 2、公司的法人资格证明:经工商行政管理局加盖公章的公司《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3 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 4 公司委托代理人的证明(授权委托书)以及被委托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5、住所(经营场所)登记表 6 分公司设立登记申请书 二、刻章凭工商局签发的函件刻公司公章 三、工商登记注...


·公司股权转让银行手续是如何规定的?
      公司股权转让银行手续是如何规定的? 公司股权转让是股权变更的一种形式,就市场经济环境来说,公司股权转让是涉及到公司内部结构发生变化的重大事项,故而一般是不会发生的。但若因形式需要,在决策机构做出股权转让的决定后,需要按照公司股权转让的流程经常办理转让,一般来说,股权转让都会到银行办理相关手续,那么,公司股权转让银行手续是如何规定的? 一、公司股权转让银行手续: 关于公司股权转让银行手续怎么办理,这要根据实际情况而定,一般而言作为法...


·哪些情况下保险公司可以不赔
      哪些情况下保险公司可以不赔 (一)事故不属于保险责任 不属于保险责任通常有两种情况,一种是出险事故不属于保险条款中的“保险责任”条款规定的责任范围;另一种是出险事故属于保险条款中的“责任免除”条款规定的免责范围,例如人身意外伤害险保险,如果被保险人发生车祸但被保险人系无照驾驶,则属于保险条款中的“责任免除”范围,即属于除外责任,保险公司有权依据保险条款的规定拒绝赔付。 (二)违反法定和约定的告知义务 《保险法》规定投保人必须履行如...


·企业注册资本会计属于哪个科目?
      企业注册资本会计属于哪个科目? 企业注册资本会计属于哪个科目? 为明确会计科目之间的相互关系,充分理解会计科目的性质和作用,进而更加科学规范的设置会计科目,以便更好地进行会计核算和会计监督,有必要对会计科目按一定的标准进行分类。对会计科目进行分类的标准主要有三个:一是会计科目核算的归属分类;二是会计科目核算信息的详略程度;三是会计科目的经济用途。 (一)按其归属的会计要素分类: 1、资产类科目:按资产的流动性分为反映流动资产的科...


·外贸公司怎么注册,外贸公司注册流程
      外贸公司怎么注册,外贸公司注册流程随着经济的发展,世界各国联系越来越密切,联系方式也多种多样。其中,外贸公司在加强国家与国家的经济文化交流中占据了重要的地位。那么,外贸公司注册流程是怎样的呢?现在,由为您解答。 一、外贸公司含义 外贸公司(Foreign Trading Company)是指有对外贸易经营资格的贸易公司,它的业务往来重点在国外,通过市场的调研,把国外商品进口到国内来销售,或者收购国内商品销售到国外,从中赚取差价。 外...


·企业协议偷税漏税如何进行举报?
      企业协议偷税漏税如何进行举报?1、应当向所在地税务机关的举报中心举报。由于国税地税管辖范围不一致,您要注意弄清楚举报内容涉及的税款属于哪个税务机关管辖。举报中心举报的范围是:偷税、逃避追缴欠税、骗税和虚开、伪造、非法提供、非法取得发票,以及其他税务违法行为。2、举报可以采用书信、口头、电话或者举报人认为方便的其他形式提出。3、实名举报和匿名举报可,但实名举报才有奖励。举报人不愿提供自己的姓名、身份或者不愿公开举报行为的,应当予以尊重和保...


·最高院公司法解释关于股东知情权的规定是什么?
      最高院公司法解释关于股东知情权的规定是什么? 股东是公司的投资人,对公司拥有所有权,但是不是等于拥有所有的权力呢,对于公司的经营生产、财务收支和利润盈亏等情况,关系到作为投资人的股东的切身利益,因此,据常理,股东知悉和了解这些公司信息是正当的需要,那么法律是否支持,最高院公司法解释关于股东知情权的规定是什么呢?下面我们就为您详细介绍 最高院公司法解释关于股东知情权的规定是什么 最高院公司法解释 第十条(行使知情权应具备股东身份)...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南京海事海商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057670467 1305767046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