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057670467
全国海事法院: 上海 南京 宁波 厦门 广州 北海 海口 青岛 天津 大连 武汉
律师团队
>>
  • 南京海事海商律师姜律师
  • 南京海事海商律师朱律师
  • 南京海事海商律师叶律师
  • 南京海事海商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海事海商律师团队专业处理全国各地海事纠纷、海商与物流、货运代理、国际贸易、海上保险、海洋与建设工程、涉外诉讼与仲裁,具有丰富的诉讼与仲裁办案经验,海事律师为国内外企业、单位和个人提供专业海事法律服务。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我国各地的交警部门在查处醉驾行为的时候,司机只要涉嫌醉驾,那


南京海事海商律师 www.hs64.net


  我国各地的交警部门在查处醉驾行为的时候,司机只要涉嫌醉驾,那么交警部门肯定是要扣留车辆,并且要将司机带到指定地点约束至酒清醒的。所以有些醉驾司机在清醒以后,比较关心的一个问题是在我国规定司机醉驾车怎么办?关于这一点,我国交警部门在扣押车辆的时候也受到相关法律法规的约束。
  
  一、在我国规定司机醉驾车怎么办?
  
  1、驾驶员缴纳罚款,车主就可以领回车辆。如果驾驶员和车主一致。只能等拘留后取回车辆。
  
  依据《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程序规定》第28条“对扣留的车辆,当事人接受处理或者提供、补办的相关证明或者手续经核实后,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依法及时退还。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核实的时间不得超过10日;需要延长的,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负责人批准,可以延长至15日。核实时间自车辆驾驶人或者所有人、管理人提供被扣留车辆合法来历证明,补办相应手续,或者接受处理之日起计算。 ”
  
  2、发生道路交通事故,一般30日,但是可以延长到60日。 依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29条第2款“扣押期限不得超过三十日,案情重大、复杂的,经本级公安机关负责人或者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负责人批准可以延长三十日;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
  
  二、醉驾的处罚标准
  
  第一百三十三条 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刑。
  
  相关司法解释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交通肇事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为依法惩处交通肇事犯罪活动,根据刑法有关规定,现将审理交通肇事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的若干问题解释如下:
  
  第一条 从事交通运输人员或者非交通运输人员,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发生重大交通事故,在分清事故责任的基础上,对于构成犯罪的,依照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第二条 交通肇事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一)死亡一人或者重伤三人以上,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的;
  
  (二)死亡三人以上,负事故同等责任的;
  
  (三)造成公共财产或者他人财产直接损失,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无能力赔偿数额在三十万元以上的。
  
  交通肇事致一人以上重伤,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并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以交通肇事罪定罪处罚:
  
  (一)酒后、吸食毒品后驾驶机动车辆的;
  
  (二)无驾驶资格驾驶机动车辆的;
  
  (三)明知是安全装置不全或者安全机件失灵的机动车辆而驾驶的;
  
  (四)明知是无牌证或者已报废的机动车辆而驾驶的;
  
  (五)严重超载驾驶的;
  
  (六)为逃避法律追究逃离事故现场的。
  
  第三条“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是指行为人具有本解释第二 条第一款规定和第二款第(一)至(五)项规定的情形之一,在发生 交通事故后,为逃避法律追究而逃跑的行为。
  
  第四条 交通肇事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一)死亡二人以上或者重伤五人以上,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的;
  
  (二)死亡六人以上,负事故同等责任的;
  
  (三)造成公共财产或者他人财产直接损失,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无能力赔偿数额在六十万元以上的。
  
  第五条“因逃逸致人死亡”,是指行为人在交通肇事后为逃避法律追究而逃跑,致使被害人因得不到救助而死亡的情形。交通肇事后,单位主管人员、机动车辆所有人、承包人或者乘车人指使肇事人逃逸,致使被害人因得不到救助而死亡的,以交通肇事罪的共犯论处。
  
  第六条 行为人在交通肇事后为逃避法律追究,将被害人带离事故现场后隐藏或者遗弃,致使被害人无法得到救助而死亡或者严重残疾的,应当分别依照刑法第二百三十二条、第二百三十四条第二款的规定,以故意杀人罪或者故意伤害罪定罪处罚。
  
  第七条 单位主管人员、机动车辆所有人或者机动车辆承包人指使、强令他人违章驾驶造成重大交通事故,具有本解释第二条规定情形之一的,以交通肇事罪定罪处罚。
  
  第八条 在实行公共交通管理的范围内发生重大交通事故的,依照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和本解释的有关规定办理。
  
  在公共交通管理的范围外,驾驶机动车辆或者使用其他交通工具致人伤亡或者致使公共财产或者他人财产遭受重大损失,构成犯罪的,分别依照刑法第一百三十四条、第一百三十五条、第二百三十三条等规定定罪处罚。
  
  第九条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本地实际情况,在三十万元至六十万元、六十万元至一百万元的幅度内,确定本地区执行本解释第二条第一款第(三)项、第四条第(三)项的起点数额标准,并报最高人民法院备案。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盗窃案件具体应用法律的若于问题的解释》(1998.3.10 法释〔1998〕4号)
  
  第十二条 审理盗窃案件,应当注意区分盗窃罪与其他犯罪的界限:
  
  (四)在偷开机动车辆过程中发生交通肇事构成犯罪,又构成其他罪的,应当以交通肇事罪和其他罪实行数罪并罚。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严格依法处理道路交通肇事案件的通知》
  
  (三)具有下列情节之一,并符合上述(一)或者(二)的规定, 按照(一)或者(二)的规定从重处罚:
  
  1、犯交通肇事罪,畏罪潜逃,或有意破坏、伪造现场,毁灭证据,或隐瞒事故真相,嫁祸于人的;
  
  2、酒后驾车的;
  
  3、非司机驾驶机动车辆的;
  
  4、驾驶无牌照车辆的;
  
  5、明知机动车辆关键部件失灵仍然驾驶的;
  
  6、具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
  
  像醉驾车辆被扣押的这种情况,因为司机已经涉嫌醉驾,肯定是免不了要被起诉的,但是醉驾的司机可以委托家属或者律师给交警部门出具相关的手续以后,交警部门就会依法及时归还的。所以也没有必要过度的担心醉驾车怎么办?只要没有造成什么重大的交通事故,一般车辆很快就能够被取回。
  
  


·一、误工费交强险赔偿吗?
      一、误工费交强险赔偿吗?交强险,全称为“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是指由保险公司对被保险机动车发生道路交通事故造成本车人员、被保险人以外的受害人的人身伤亡、财产损失,在责任限额内予以赔偿的强制性责任保险。在不涉及到死亡和伤残的案件中,交强险条款中关于医疗费用的赔偿有这样的规定,如果在事故中只有人员受伤不构成伤残,赔偿就只有医疗费、诊疗费、住院费、伙食补助费、合理的必要的后期治疗费、整容费、营养费。如果事故中造成当事人受伤,那么误工收...


·河北交通肇事罪律师的职责是什么
      其实律师平时的工作就是需要将感性和理性这两者区分对待的,可能有些时候,大多数人觉得被告所犯的罪行,事实是非常清晰的,普通公民会觉得律师的辩护空间非常小。但身为律师,本身就是要用自己的专业知识给自己的委托人争取最大权益的。比如最近河北发生了一起较大的交通肇事罪,交通肇事罪当中的被告方肯定也非常关心,河北交通肇事罪律师的职责是什么? 一、河北交通肇事罪律师的职责是什么? 《律师法》第二十六条 律师担任法律顾问的,应当为聘请人就有关法律问题...


·交通事故中的诉讼时效如何确定
      关于交通事故纠纷,实践中可以用于解决的方法比较多,包括调解、仲裁以及诉讼,而大部分的人在遇到此类纠纷的时候都是选择诉讼方式。此时需要注意一下交通事故诉讼时效的问题,那到底交通事故诉讼时效有多长呢?请跟随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交通事故中的诉讼时效如何确定 交通事故致身体受伤、残疾或死亡的,其民事诉讼的时效为1年。交通事故造成财产损失的,其民事诉讼时效为2年。既有人身伤害又有财产损失的,诉讼时效应分别计算。 1、诉讼时效不是从...


·汽车租赁协议书范本是怎样的?
      汽车租赁协议书范本是怎样的? 在我们的日常生活中,有一辆自己的汽车出门是很方便的。但是在我们出远门的时候,开车就会比较疲倦。因此,在我们暂时居住的地方租一辆汽车是比较明智的选择。下面是我们整理的一份汽车租赁协议书范本,希望能够尽可能的帮助您。 汽车租赁协议书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法律规定的有关规定,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经充分协商就汽车租赁事宜达成如下协议,供双方共同格守。 第一条 车辆状况 承租方所租的车型为___...


·网约车是什么,有什么相关规章制度?
      网约车是什么,有什么相关规章制度? 随着互联网的飞速发展,交通事业也有了改进,当出租汽车融入互联网,就有了网约车的出现。虽然我们在生活中一直再用这个网约车,但是对于网约车是什么以及有哪些维护车主和客户的法律还是非常模糊的。下面我们就来了解下。 网约车是什么,有什么相关规章制度? 网约车是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的简称。在构建多样化服务体系方面,将出租车分为巡游出租汽车和网络预约出租汽车。 《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监管信息交互平台运行管理办法》...


·一、无伤亡交通事故赔偿纠纷的审理时间是多久?
      一、无伤亡交通事故赔偿纠纷的审理时间是多久? 一审审限一般6个月。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人民法院适用普通程序审理一审民事案件的审限为6个月,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6个月;还需要延长的,报请上级法院批准; 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案件的审限为3个月,不能延长,若3个月内不能审结,转为普通程序继续审理。 人民法院判决书宣判、裁定书宣告或者调解书送达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结案时间遵守以下规定: 1、留置送达的,以...


·一、交通事故件赔偿项目有哪些?
      一、交通事故件赔偿项目有哪些?交通事故赔偿项目,是交通事故当中肇事者给予受害者的赔偿所包含的项目,主要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期间伙食补助费、营养费、鉴定费、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丧葬费、被扶养人生活费、死亡赔偿金、精神损害抚慰金。二、交通事故的残疾赔偿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案件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十五条规定,残疾赔偿金根据受害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或者伤残等级,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


·公司交五险一金比例是多少
      在进行缴纳五险一金的时候,我们是要根据当地的政策来进行缴纳的,每个地区可能是有一定的差异的,具体情况由社保局决定。那么,公司交五险一金比例是多少呢?跳槽之后五险一金如何缴纳呢?下面,我们会为您带来相关的法律知识的介绍。 一、公司交五险一金比例 五险一金的缴纳额度每个地区的规定都不同,基数是以工资总额为基数。有的企业在发放时有基本工资,有相关一些补贴,但有的企业在缴纳时,只是基本工资,这是违反法律规定的。具体比例要向当地的劳动部门去...


·机动车事故保险理赔流程是怎样的
      机动车事故保险理赔流程是怎样的在购买了交通事故相应保险的情况下,要是不幸发生了交通事故,则可以保险公司要求进行理赔。但是这个理赔也是有一定流程的,那到底机动车事故保险理赔流程是怎样的呢?我们将在下文中为您解答。 当车辆发生了保险合同约定的保险交通事故后,被保险人应按照下述步骤办理索赔: 1、通知保险公司。保险事故发生后,被保险人应将保险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原因及造成的损失情况及保险单证号码、保险标的,保险险种险别,保险期限等事项,以...


·车辆划痕险算出险次数吗
      车辆划痕险算出险次数吗 影响第二年保费吗一、划痕险算出险次数吗划痕险算出险次数可以从两方面进行考虑:1、在划痕险的理赔方面是不算出险次数的。也就是说出现多次划痕险理赔,到了理赔次数上限,保险公司也不会不给赔偿。所以说,划痕险在赔付方面是不算出险次数的。2、划痕险有赔付金额的限制,如果当初投保时保额为2000元,当划痕险的理赔金额到了这个数额后,保险公司就会终止合同,不再进行理赔。  划痕险在年度保单内是不限制次数的,但仍要看车主的保额,...


·交通判缓刑能到本市吗?
      交通判缓刑能到本市吗?可以到本市执行缓刑,一般的缓刑犯罪分子在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不予关押,而是由司法所进行调查评估,所在单位或基层组织予以配合。所以一般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的执行地在其居住地进行。根据《刑法》第七十六条对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依法实行社区矫正,如果没有本法第七十七条规定的情形,缓刑考验期满,原判的刑罚就不再执行,并公开予以宣告。《社区矫正实施办法》第十四条规定,社区矫正人员未经批准不得变更居住的县(市、...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南京海事海商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057670467 1305767046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