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057670467
全国海事法院: 上海 南京 宁波 厦门 广州 北海 海口 青岛 天津 大连 武汉
律师团队
>>
  • 南京海事海商律师姜律师
  • 南京海事海商律师朱律师
  • 南京海事海商律师叶律师
  • 南京海事海商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办理最高人民法院南京第三巡回法庭、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江苏省人民检察院、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申请再审、申诉、申请抗诉等法律事务,包括刑事案件申诉、民事案件再审、行政案件再审、执行案件申诉,具有丰富的刑事申诉、民事、行政、执行案件申请再审经验。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汽车租赁协议书范本是怎样的?


南京海事海商律师 www.hs64.net


  汽车租赁协议书范本是怎样的?
  
  在我们的日常生活中,有一辆自己的汽车出门是很方便的。但是在我们出远门的时候,开车就会比较疲倦。因此,在我们暂时居住的地方租一辆汽车是比较明智的选择。下面是我们整理的一份汽车租赁协议书范本,希望能够尽可能的帮助您。
  
  汽车租赁协议书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法律规定的有关规定,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经充分协商就汽车租赁事宜达成如下协议,供双方共同格守。
  
  第一条 车辆状况
  
  承租方所租的车型为_________,车牌号为_________,必须使用_________号汽油(柴油)。租赁车辆的车况以发车的双方签字确认的《租赁车辆交接单》为准。
  
  第二条 租赁期限及租金
  
  出租方自_____年_____月______日______时起,将所租车辆交付给承租方使用,至______年_____月______日______时收回,应承租方要求,由出租方派人至承租方指定地点送,接车辆,出租方将另行收取费用_____元。租金及其他情况祥见本合同的附件《汽车租赁登记表》。租赁方续交租金应在预付租金到期前两天办理。
  
  第三条 出租方的权利和义务
  
  1、不承担租赁车辆在租赁期间 内所发生交通事故或其他事故造成的一切后果,包括有关部门的罚款等。
  
  2、不承担租赁车辆于租赁期间引发的第三者责任。
  
  3、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出租方应有的权利。
  
  4、想承租方提供性能良好,证件齐全有效的车辆。
  
  5、在收到承租方租金及足额押金之后,将所租车辆交付承租方。
  
  6、如车辆属于非承租方使用不当所产生的无法投入正常行驶时,出租方可向承租方提供临时替换车辆。
  
  第四条 承租方的权利和义务
  
  1、租赁期间拥有所租车辆的使用权。
  
  2、租赁期间应严格遵守国家各项法律法规,并承担由于违章、肇事、违法等行为所产生的全部责任及经济损失。
  
  3、不得把所租车辆转借给任何第三者使用,不得用租赁车辆进行盈利性经营,以及参加竞赛、测试、实验、教练等活动。
  
  4、承担车辆租赁期间的油料费用。在租赁期间应对水箱水位、制动液、冷却液负有每日检查的责任,在车辆正常使用中出现故障或异常,承租方应立即通知出租方或将车辆开至出租方指定维修厂,承租方不得自行折卸、更换愿车设备及零件;因非正常使用造成的事故责任及损失费用均由承租方承担。
  
  5、按期如数交纳租金、租金。
  
  6、应按时归还车辆,归还时的车况与《租车车辆交接单》中的车况登记相一致,并经出租方指定的专业人员验收。验收时发现车辆有所就的划痕、刮伤、碰撞、损坏、设备折损、证件丢失等现象承租方应按实际损失交纳车损费及其他相应的费用。
  
  7、如许续租车辆,须提前24小时到出租方办理续租手续。
  
  8、必须承担因承租方的行为而带来的其他经济损失。
  
  第五条 租期的计算
  
  租赁期间以车辆发车时为始,以车辆收车时为止,每日以24小时计算,超过6小时(含6小时)按全日计算,6小时以内按半日或小时计算。
  
  第六条 车辆行驶里程限制
  
  承租方多租车辆每日行驶里程为400公里,超出部分按每公里1元计算,租期在三日以上(含三日)免去里程限制。
  
  第七条 租车押金
  
  1、承租方在本合同签定时一次性向出租方交付足额押金(以《汽车租赁登记表》上所示为准)。
  
  2、在本合同期满或双方协议解除合同时,如承租方无违约行为,出租方将押金归还给承租方。
  
  3、承租方还车时须交纳交通违章保证金800元人民币,在十五个工作日后,经确定在租赁期间无违章记录即退还。
  
  第八条 车辆保险
  
  1、出租方为租赁车辆办理了车辆损失险,盗抢险、自燃险、第三责任险。承租方可自愿购买其他险种,费用由承担方自理。
  
  2、车辆在租赁期间内如发生保险事故,承租方应立即通知交通管理部门的出租方,出租方届时应协助承租方向保险公司报案,承租方必须协助出租方办理此事故的相关事宜,并支付因此产生的一切费用。如属于保险赔付范围的费用有保险公司承担;属于保险责任免赔或其他原因导致保险公司拒赔的损失由承租方承担。
  
  第九条 违约责任
  
  1、出租方未能按合同多约定的交车时间向承租方提供所租车辆,需向承租方赔偿该日租金的1.5倍做为违约赔偿金。
  
  2、承租方未经出租方同意逾期返还车辆的,逾期租金以原租金标准的1.5倍计收。
  
  3、承租方在租赁期间发生操作不当或其他外部原因引起的车辆损伤,如可办理保险索赔的,承租方应向出租方支付总维修费用(以保证公司评估为准)30%的加速折旧费和停驶损失;如属于保险责任免除范围的,由承租方承担全部的维修费用和停驶损失。
  
  第十条 担保条款
  
  担保方:_____________________(个人签字、单位盖章)愿为承租方提供担保,如承租方发生违约行为,担保方愿承担连带责任。
  
  第十一条 合同解除
  
  1、因车辆状况原因导致车辆无法正常行驶时,承租方有权解除合同。
  
  2、未经出租方许可承租方拖欠租金超过3日,出租方有权随时随地收回车辆并解除合同。
  
  3、在下述任何一种情况发生时,出租方有权解除合同收回车辆,并不返还租金和押金,由此造成的一切法律责任和经济损失由承租方承担:
  
  (1)承租方利用所租车辆从事违法犯罪活动。
  
  (2)承租方将所租车辆转让、转租、出售、抵押、质押。
  
  (3)承租方擅自将车辆开出海南省区域。
  
  (4)从事其他有损出租方车辆合法权益的活动。
  
  第十二条 合同的效力
  
  1、本合同自出租方、承租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本合同一式两份,由出租方、承租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汽车租赁登记表》,《租赁车辆交接单》是合同的附件,与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第十三条 争议的解决
  
  有关合同的一切争议,双方经协商解决未能达到一致的,任何一方可向出租方所在地的法院提出起诉。
  
  出租方:
  
  承租方:
  
  日期: 年 月 日
  
  上述就是一份比较规范的汽车租赁协议书范本,协议中一般包括车辆的基本情况,租赁的期限以及租金,承租方的权利和义务以及违约责任等等。当然,租赁双方也可根据实际的情况来制定相关条例。在这里我们还要提醒您一句,在车辆的使用过程中,有任何问题,应当立即与出租方联系。
  
  


·交通肇事罪死亡后逃逸的刑事处罚是怎样的
      在当今社会,交通事故是发生频率最高的事故之一,每年有许多人死于交通事故。交通事故致人死亡已经触犯了刑法,需要承担刑事责任。而交通事故逃逸致人死亡是刑罚的加重情形,也就是说逃逸的犯罪嫌疑人需要承担更重的刑事处罚。那么交通肇事罪死亡以后逃逸的刑事处罚是什么?为您整理了这篇文章,帮助您了解交通肇事罪的相关法律知识。 一、交通肇事罪死亡以后逃逸的刑事处罚是什么 交通肇事罪,是指违反道路交通管理法规,发生重大交通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


·一、交通事故医药费全报吗?
      一、交通事故医药费全报吗? 交通事故医药费不是全报,交通事故的医药费可以直接起诉肇事者和保险公司要求赔偿全部费用。也可以使用医保可以报销,只要是医保范围内的用药。 不过保险公司有赔偿限额。保险公司赔偿的限额。双方协商,由车主陪同到保险公司核算赔偿数额,由保险公司在强险范围内承担交通事故赔偿责任,医疗费赔偿额为:1万元,伤亡赔偿限额为11万元,财产赔偿限额为2000元,如果肇事车辆由第三者责任险的,在第三者责任险范围内赔偿;不足的部分...


·火车票退票需要身份证吗
      火车票退票需要身份证吗自火车票购买实名制后,在窗口购买火车票都要用身份证购买,且火车票上都印有购票人的姓名,根据身份证实名上车。但我们不可避免的总会出现退票的现象,实名制后,火车票退票需要身份证吗?来帮您解答。一、火车票退票需要身份证吗实名制火车车票退票需持本人身份证明办理退票业务。如果是帮别人代办退票需要出示当事人的身份证明或者户口本。一般有以下情况:(1)乘车人本人办理的,请提供车票和购票时所使用的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办理退票。(2...


·企业经营者的经营利益损失不属于误工损失的范围
      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赔偿数额按照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这里有两个问题需明确: (1)该收入须有合法证明。有些受害人的收入虽没有完税证明,但并不能说其彻底丧失合法性。另外,采纳“合法证明”标准,并不否认要求一些高收入而主张误工费者须提供“完税证明”。两者不相矛盾。因固定收入主要体现在有固定工作的人员之上,所以,受害人能够提供供职单位的证明就可以了。 (2)该固定收入必须是受害人实际减少的。也就是说,必须是受害人的实际...


·一,海南省交通事故误工费标准具体?
      一,海南省交通事故误工费标准具体有哪些 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 误工时间根据受害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确定。受害人因伤致残持续误工的,误工时间可以计算至定残日的前一天。 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误工费按照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受害人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计算;受害人不能举证证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状况的,可以参照我省相同或者相近行业上一年度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 二,护理费 根据护理人员的收入状况...


·交通事故与工伤可否双赔偿?
      职工要是在上下班途中发生了交通事故的话,此时经过认定,其实也是可以构成工伤的,即特殊的工伤情况——交通事故工伤。在这样的情况下就会涉及到两方面的赔偿,包括交通事故赔偿和工伤赔偿。那现实中交通事故与工伤可否双赔偿?我们一起通过下文进行了解吧。 司法实践中,各地法规关于工伤事故与交通事故竞合时的赔偿问题有不同规定,主要有下面三种做法: 一、总额补差赔偿 受害劳动者先向交通事故的责任方追偿,责任方赔偿不到位或无能力赔偿的,由工伤赔偿补足...


·交强险索赔应提供什么材料 一、交强险索赔应提供什么材料
      交强险索赔应提供什么材料 一、交强险索赔应提供什么材料 1、交强险的保险单。 2、被保险人出具的索赔申请书。 3、被保险人和受害人的有效身份证明、被保险机动车行驶证和驾驶人的驾驶证。 4、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出具的事故证明,或者人民法院等机构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及其他证明。 5、被保险人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定选择自行协商方式处理交通事故的,应当提供依照《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规定的记录交通事故情况的协议书。 6、受害人财产损失...


·每到节假日,车流量就会剧增,交通事故发生频率也会增加。这个时
      每到节假日,车流量就会剧增,交通事故发生频率也会增加。这个时候如果不幸发生交通事故,广大车主最关心的问题之一就是在这起交通事故中我需要承担的责任是什么?接下来,我们就急人所求,跟您分享一下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划分依据有哪些?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划分依据 根据我国《道路交通事故处理办法》的相关规定,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划分依据如下: 1、本法第十七条:“公安机关在查明交通事故原因后,应当根据当事人的违章行为与交通事故之间的关系,以及违章行...


·不服交警行政复议答复该如何申请?
      不服交警行政复议答复该如何申请? 有些时候,在驾驶自己的爱车出行的时候,虽然现实的道路情况很复杂,但只要严格遵守交通规则就可以避免被交警开罚单。但很多人表示,自己明明在守规的前提下却还是收到了交警罚单,对此表示十分冤枉。当不服交警行政复议答复该如何申请呢?下面来看看我们的看法。 一、什么是交通违章行政复议 行政复议是指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不服行政主体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认为行政主体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了其合法权益,依法向法定的行政...


·开车撞死人后逃逸后果是什么
      汽车是人们常用的出行工具,通过汽车,可以减少出行的时间,提高办事效率。但也因为汽车的使用性高,发生交通事故的频率也高。其中开车撞死人后逃逸的情况常有发生,那么国家对于这种行为是怎么处理的呢?我们一起来看看。法律依据:违反交通规则驾驶,导致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对公共财产造成严重损失的,将会判三年以下的有期徒刑、拘留。事故发生后,肇事者选择逃逸或者还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判徒刑三年以上,七年以下;因为肇事者逃逸而造成人死亡的,将会判...


·交通事故确定责任后赔偿比例怎么划分
      由公安交警对交通事故进行处理的时候,此时必须要先对事故责任进行划分,然后才能根据划分的结果来处理。而此时交通事故确定责任后,就可以确定当事人对事故要承担的赔偿比例。那这种情况下这个赔偿比例是怎么分的呢?请跟随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 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首先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其次,对超过责任限额...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南京海事海商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057670467 1305767046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