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057670467
全国海事法院: 上海 南京 宁波 厦门 广州 北海 海口 青岛 天津 大连 武汉
律师团队
>>
  • 南京海事海商律师姜律师
  • 南京海事海商律师朱律师
  • 南京海事海商律师叶律师
  • 南京海事海商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海事海商律师团队专业处理全国各地海事纠纷、海商与物流、货运代理、国际贸易、海上保险、海洋与建设工程、涉外诉讼与仲裁,具有丰富的诉讼与仲裁办案经验,海事律师为国内外企业、单位和个人提供专业海事法律服务。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强拆房屋国家赔偿规定是怎样的


南京海事海商律师 www.hs64.net


  申请国家赔偿的这种情况不是只发生在刑事案件当中的,只要是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自己的权力,确实做出了有损公民权益的事情都是可以申请国家赔偿的。就比如说强拆,在没有征得公民同意的情况之下,可以通过法律的途径来解决,但是绝对不允许强拆。那么,强拆房屋国家赔偿规定是怎样的?一、强拆房屋国家赔偿规定是怎样的?1、时效问题不可忽视作为被拆迁人,当自己的房屋被非法强拆后,一定要在法律规定的时效内进行有效维权,切勿因过了时效而失去了胜诉权。国家赔偿法规定的赔偿请求人请求国家赔偿的时效为两年,您应当知道从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行使职权时的行为侵犯人身权、财产权之日起计算,但被羁押等限制人身自由期间不计算在内。2、申请国家赔偿的程序国家赔偿是在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时一并提出赔偿请求的,由人民法院依法作出判决,也可首先确认行政机关的行政强拆行为违法,待法院判决确认其违法性后,提出赔偿要求,由赔偿义务机关自收到申请之日起两个月内给予赔偿;逾期不予赔偿或对赔偿数额有异议,可以自期间届满之日起三个月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1)提出赔偿请求,要求赔偿应当递交申请书,申请书应写明受害人的自然状况、具体的要求、根据和理由;(2)行政审判庭或赔偿委员会采取合议的方式实行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审理案件;(3)作出是否赔偿的裁决。赔偿委员会作出赔偿决定,决定产生法律效力必须执行。行政诉讼中的赔偿判决,则依行政诉讼法规定的程序,当事人有权上诉。二、国家赔偿条件1、引起损害发生必须是由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实施的;2、引起损害发生的行为必须是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的职务违法行为;3、必须有公民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客观事实;4、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员的职务违法行为与损害结果之间有因果关系;5、必须法律上有明文规定的(即并非所有损害国家都负责赔偿)。需要公民注意的就是申请国家赔偿的时间问题,在房屋被强拆以后,一定及时的着手准备申请国家赔偿,另外要注意申请国家赔偿的程序。有一点可以肯定的是,房屋强拆绝对是属于国家赔偿的范围当中,申请国家赔偿的时间是两年,由于申请国家赔偿不是您想的那么简单,所以要尽快做好各方面的准备。
  
  
  


·如何办理夫妻离婚房产公证书?
      夫妻离婚,分割财产是必经的过程。如果涉及到比较巨额的财产比如房产的话,通常夫妻都会去公证处办理相关的公证手续并领取公证书,防止其中一方反悔或者减少以后可能会产生的财产纠纷。那么,该怎么办理夫妻离婚房产公证书呢? 一、离婚后房产如何公证 离婚房产分割协议是指夫妻双方对夫妻财产如何分割达成一致意见,并签订的离婚房产分割协议书。签订的离婚房产分割协议不是在双方签字时生效的,因此,离婚房产分割协议生效前,如何办理离婚房产公证成为保证离婚房...


·一、按揭房离婚后银行贷款怎么办?
      一、按揭房离婚后银行贷款怎么办? 按揭房离婚后的银行贷款有两种处理情况: 1、夫妻离婚,夫妻共同财产和债务都应该一起纳入分配。 根据我国的法律规定,夫妻二人关系存在期间的话,若是夫妻之间一人以个人名义负债买房,那房屋的按揭贷款的负债应该由夫妻双方共同来承担。 一般原则为,获得房产的一方向另一方支付首付和按揭贷款的一半,剩余贷款部分,由新的房产所有人独立偿还。 《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不动产买卖合同,以个人财...


·限购房是什么意思?
      限购房是什么意思? 意思就是限制购房的数量。2010年初,我国宏观经济形势逐渐向好发展,房价趋势明显。国务院出台了《关于坚决遏制部分城市房价过快上涨的通知》,由此开启了2010年楼市调控的大幕。 4月新“国十条”其中规定,“要严格限制各种名目的和投机性购房。商品住房价格过高、上涨过快、供应紧张的地区,商业银行可根据风险状况,暂停发放购买第三套及以上住房贷款;对不能提供1年以上当地纳税证明或社会保险缴纳证明的非本地居民暂停发放购买住房贷款...


·购房合同第15条违约金写0是否可以
      一,购房合同第15条违约金写0是否可以《合同法司法解释(二)》第二十九条规定,当事人主张约定的违约金过高请求予以适当减少的,人民法院应当以实际损失为基础,兼顾合同的履行情况、当事人的过错程度以及预期利益等综合因素,根据公平原则和诚实信用原则予以衡量,并作出裁决。当事人约定的违约金超过造成损失的百分之三十的,一般可以认定为合同法第一百一十四条第二款规定的“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


·贷款买房离婚怎么分割是怎么样的
      如今绝大多数人都是选择按揭贷款的方式来买房,而很多情况下也是男女在结婚之前或者婚后共同贷款购房。对于这样的房产,在夫妻离婚的时候怎么分割就成了很重要的问题。下面我们整理相关资料,将告诉您贷款买房离婚怎么分割。 贷款买房离婚怎么分割 (一)夫妻一方婚前通过按揭贷款购房,取得了房产证,婚后夫妻共同还贷的房屋,离婚后如何分割? 虽然房屋是一方婚前购得,但婚后房屋增值部分以及共同偿还贷款的部分,除夫妻双方另有约定外,应当视为共同财产。需...


·同村房屋买卖流程需要办理什么手续?
      房屋买卖一直以来都是我们国民所热衷的事情,向城市中,某小区开盘,必定会带来很多客户排队购买房屋。这已经在城市不算新鲜事了。但是在农村,一般人家都会有自己的宅基地,然后盖房。但是同村的人进行房屋买卖就有点特殊了。有很多人就会问,同村房屋买卖流程是什么?需要办理什么手续?在此,我们就为您收集了一些资料,希望能够帮助到您。 一、同村房屋买卖需要办理哪些手续? 地方性比较强。不过首先要确保你是本村户口,而且没有其他宅基地,因国家规定农村宅基地外...


·上海厂房拆迁的补偿标准
      上海厂房拆迁的补偿标准 在进行拆迁的时候,我们是需要进行一定的补偿的,而补偿工作是一个比较容易引起纠纷的工作,我们也是会出台相关的政策。那么,上海厂房拆迁的补偿标准是什么样的呢?我们如何进行补偿呢?下面,我们会为您带来上海厂房拆迁的补偿标准。 一、上海拆迁资产补偿 1、土地补偿 作为承租人的企业,其经营场地一般是通过租赁得来。租赁的土地分为租赁国有土地和租赁集体土地两种。企业拆迁必然会导致这种租赁关系的终止,那么企业在租赁合同中...


·现在各大省市的回迁房的数量是非常多的,回迁房其实也就是政府在
      现在各大省市的回迁房的数量是非常多的,回迁房其实也就是政府在拆迁的过程当中发放给户主的拆迁安置房。由于回迁房是属于这样的一种性质,因此在绝大多数情况下,回迁房不管是对外出租或者是对外销售的时候,价格都是比较便宜的。下面我们要为您介绍的是在我国公民的回迁房能不能买? 一、在我国公民的回迁房能不能买? 回迁房总体分两种情况:一种是业主已经持有房产证;另一种是业主只持有回迁协议。 第一种情况:业主已经取得该商品小区的《房产证》。 这些...


·一、共同共有加名字离婚房产怎样分配?
      一、共同共有加名字离婚房产怎样分配?如果有女方名字,女方对房产就有产权份额。但有名字分割时并不一定就是二分之一。关于分割有协议从协议,没有协议还需要综合考虑各方对房产贡献等因素。另外,如果是婚前购房且没有共同还贷部分,那么离婚时,如果房产证只有男方名字,那么房产就属于婚前个人财产,归产权方所有。如婚前购房但共同还贷,房产证只有男方名字,根据婚姻法新司法解释相关规定,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离婚时应根据婚姻法第三...


·二手房付款流程是怎样的?
      二手房付款流程是怎样的? 1、买方看房。 2、买方产权调查。 3、买卖双方商谈,买方交意向金。 4、买卖双方签订合同。 5、买方交付首期或履约定金。 6、卖方提前偿还银行贷款。 7、卖方注销房地产抵押登记。 8、买方申请公积金、商业贷款。 9、买方与银行签订贷款合同。 10、申请过户,取得收件收据。 11、买方支持二期房款。 12、卖方将房屋交付给买方。 13、银行放款。 14、水电煤讯和物业管理费交接。 ...


·一、婚姻当事人犯重婚罪能分房产吗?
      一、婚姻当事人犯重婚罪能分房产吗能分,犯了重婚罪财产会对过错方进行少分财产或者是部分财产,犯重婚罪离婚后的财产分配不会按照平等的原则分割,“人民法院在审理离婚案件处理财产分割时,以照顾无过错方为原则。”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条规定,离婚时如一方生活困难,另一方应从其住房等个人财产中给予适当帮助,具体办法由双方协议。重婚导致离婚的案件中,无过错方既可以要求损害赔偿,也可以在分配财产时要求略有倾斜的照顾。二、夫妻离婚后还能起诉重婚吗根据...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南京海事海商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057670467 1305767046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