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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军人死亡抚恤金算遗产吗?
  
  军人死亡抚恤金不算遗产,遗产是生前合法财产。遗产的范围包括:
  
  (1)公民的收入;
  
  (2)公民的房屋、储蓄和生活用品;
  
  (3)公民的林木、牲畜和家禽;
  
  (4)公民的文物、图书资料;
  
  (5)法律允许公民所有的生产资料;
  
  (6)公民的著作权、专利权中的财产权利;
  
  (7)公民的其他合法财产。此外,还包括个人承包的收益。
  
  二、军人死亡抚恤金应该怎么分配?
  
  一般是由单位通知家属,派家属代表领取抚恤金。
  
  家属和其他直系亲属商量处理分配事宜,分配进行不下去,有矛盾冲突无法解决时。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由法院出面协调处理分配。
  
  法院一般是按照均等平分分配,但也是考虑死亡家属家庭的实际情况进行分配。
  
  三、军人去世后遗产的法定继承人有哪些?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2021年1月1日生效)
  
  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本编所称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本编所称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本编所称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第一千一百二十八条 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子女的直系晚辈血亲代位继承。
  
  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的子女代位继承。
  
  代位继承人一般只能继承被代位继承人有权继承的遗产份额。
  
  第一千一百二十九条 丧偶儿媳对公婆,丧偶女婿对岳父母,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
  
  任何公民在去世以后获得的抚恤金或补偿金都不能按照遗产来处理,但对于死亡抚恤金和遗产的分配方案,可以由父母、配偶和子女之间相互协商处理,不能协商处理的只能起诉到人民法院,由法院判决分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