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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咨询合同受托人的违约责任


南京海事海商律师 www.hs64.net


  技术咨询合同受托人的违约责任依《合同法》规定,承担下列违约责任:

  一、《合同法》第三百五十八条规定“技术咨询的受托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期限完成咨询报告或者解答问题,提出的咨询报告应当达到约定的要求。”受托人没有按照合同约定履行义务,应当承担减少报酬或者免收报酬的违约责任,并支付违约金或者赔偿委托人的实际损失。

  1、没有按期提出咨询报告,是指受托人延期或者逾期提供咨询报告,使委托人不能及时运用技术咨询成果造成损失的情形。

  2、提供的咨询报告不符合约定的要求,是指受托人没有按照合同约定的委托人的要求提供咨询报告或者提供的咨询报告未达到合同约定的要求。

  二、受托人不提交咨询报告和意见,或者受托人在接受委托人提供的技术资料、技术数据、文件等材料后,超过约定期限两个月不开展技术咨询工作的。
受托人违约不履行技术咨询合同,应当承担违约责任、支付违约金或者赔偿委托人的损失。
但是,受托人依照合同约定作出的咨询报告或者作出的决策意见在应用中所造成的损失,由委托人自担。


·技术咨询合同的主要条款
      技术咨询合同,是受托方以自己的技术能力、知识能力,独立自主、实事求是地为委托方特定的技术项目提供可行性分析、论证、技术性能预测、专题技术调查、技术分析评价报告等双方当事人签订的合同。签订的技术咨询合同,应具有以下主要条款:

  一、委托的项目名称。委托的项目名称应当是所签订的技术咨询合同所涉及到的委托方交付的技术项目的全称,即通常所说的“合同标的”。合同中表述的文字应与委托的内容一致,并不得有歧义。

  ...


·技术服务合同的类型
      技术服务合同的内容十分广泛,其服务涉及到“设计服务、工艺服务、测试分析服务、计算机应用服务、新型或复杂生产线的调试服务、特定技术项目的信息加工、分析、检索服务、农业技术服务、技术培训、技术中介特殊产品技术标准的制定服务、重大事故定性、定量分析服务、重大科技成果的定性、定量技术鉴定、评价服务”等方方面面,但归纳起来不外乎两大类型:

  一、提供物化技术工作成果的技术服务合同。这一类型的服务合同,标的物表现为一定物化技术工作...


·技术咨询合同受托人的违约责任
      技术咨询合同受托人的违约责任依《合同法》规定,承担下列违约责任:

  一、《合同法》第三百五十八条规定“技术咨询的受托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期限完成咨询报告或者解答问题,提出的咨询报告应当达到约定的要求。”受托人没有按照合同约定履行义务,应当承担减少报酬或者免收报酬的违约责任,并支付违约金或者赔偿委托人的实际损失。

  1、没有按期提出咨询报告,是指受托人延期或者逾期提供咨询报告,使委托人不能及时运用技术咨询成...


·技术服务合同当事人的权利
      技术服务合同是指当事人一方以技术知识为另一方解决特定技术问题所订立的合同,订立技术服务合同的委托方应具有以下的权利:

  一、有权按合同约定的期限接受受托人完成的全部工作成果;

  二、有权要求受托人传授合同约定的服务项目解决的技术问题的知识、经验、方法;

  三、受托人逾期两个月不交付工作成果,有权解除合同、拒付报酬追回提供的资料、数据、文件和索要违约金或者赔偿因此而造成的损失。


·技术服务合同的法律定义
       依《合同法》第三百五十六条规定,技术服务合同是指当事人一方以自己的技术和知识为另一方解决特定技术问题所订立的合同,不包括建设工程合同和承揽合同。

  所谓技术服务,是指在科学技术的某一方面有技术、经验的技术专家,为委托人解决某项特殊技术而开展的有偿服务活动,并承担因开展这方面的服务活动而产生的民事责任,因此,服务和被服务的双方当事人应签订技术服务合同,以明确双方各自的权利、义务。

  技术服务合同应具备...


·技术服务合同受托人的违约责任
      技术服务合同的受托人依《合同法》第三百六十二条第二项及相关条款的规定承担下列违约责任:

  一、未按照合同约定,按期、保质完成工作成果,应承担免收报酬、支付违约金或者赔偿损失。

  二、未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交付工作成果,退还委托人提供的技术资料、技术数据、文件,返还已支付的报酬,支付违约金,并赔偿委托人因此而产生的损失。

  三、因受托人自身的原因丢失或者损坏、污染委托人提供的技术资料、技...


·技术服务合同委托人的违约责任
      技术服务合同的委托人依《合同法》第三百六十一条及相关条款的规定,承担下列违约责任:

  一、违反合同约定,影响工作进度和质量,不接受或者逾期接受受托人的工作成果,支付的报酬不得追回,未支付的报酬应当支付。

  二、未按合同约定提供有关技术资料、技术数据、相关文件、工作条件、影响工作质量、进度,应承担如约支付报酬的违约责任。

  三、未按合同约定按期接受受托方的工作成果逾期两个月,应承担支付...


·不属于技术服务合同标的范围的合同
      技术服务合同,《合同法》第三百五十六条的规定是指当事人一方以技术知识为另一方解决特定技术问题所订立的合同,不包括建设工程合同和承揽合同。依《合同法》的规定,下列合同不属于技术服务合同标的范围:

  一、标的对现有产品、工艺无改进设计的合同;

  二、作为标的的工夹模具及包装的设计沿用标准或定型设计的合同;

  三、标的为没有特殊要求的,一般性通用设备的设计的合同;

  四、...


·技术服务合同当事人的义务
      技术服务合同当事人的义务依《合同法》的规定履行。

  技术服务合同的委托人按《合同法》第三百六十条的规定应履行如下义务:

  一、按照技术服务合同约定的内容,向受托人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完成配合协助事项;

  二、按照技术服务合同约定的期限、方式、地点接受受托人完成的工作成果;

  三、按照技术服务合同约定的期限、方式、地点、数额支付工作成果报酬。

  按照...


·技术咨询合同当事人的义务
      技术咨询合同的委托人应当依据《合同法》第三百五十七条的规定履行下列义务:

  一、向受托人阐明咨询的项目名称,按照合同约定提供该咨询项目名称的技术背景材料及相关的技术数据、资料及必要的文件。

  二、为受托人完成技术咨询报告提供调查论证的必要的工作条件,并及时提供、补充有关的技术资料、数据和信息。

  三、按期接受受托人完成的咨询报告,并支付约定的报酬。

  此外,委托人还...


·技术咨询合同当事人的权利
      技术咨询合同委托人应依《合同法》相关条款的规定,享有以下权利:

  一、有权接受受托人按技术咨询合同约定的要求接受受托人的技术咨询报告及合理化的、具有建设性意见的建议。

  二、有权解除受托人已接受委托人提供了技术资料、数据及相关文件后,超过两个月不履行咨询义务的技术咨询合同。

  三、有权在没有保密约定的情况下,引用、发表、向第三人提供技术资料、数据、信息及为受托人提供的咨询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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