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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的年轻人对于结婚的问题越来越鲁莽和轻率


南京海事海商律师 www.hs64.net


  我国的年轻人对于结婚的问题越来越鲁莽和轻率,选择闪婚。在这种心理驱使下,婚后总会出现各种各样的问题。如果对于结婚登记程序有异议,要怎么办呢,有人会问,结婚登记能否行政复议?本站我们为您解答。结婚登记能否行政复议?虽然,我国《民法典》(2021年1月1日起实施)、《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对结婚登记有着严格的条件规定和程序规定,比如男女双方必须符合法律规定的条件自愿结婚,必须达到法律规定的符合结婚的年龄,必须双方到场等等。但是,现实生活中,一些地方在执行法律规定方面存在不少问题,在登记结婚时,比如未到法定婚龄用虚假证明登记结婚,弟弟用哥哥的名义登记结婚,妹妹用姐姐的名义登记结婚,或则一方未到场,两方均未到场就办理了结婚登记,或则不属于任何一方户籍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超越管辖权登记结婚等等现象时有发生,给婚姻家庭、社会带来诸多不利因素。根据以前的规定,对于这些情况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反映、举报,要求他们内部自行监督,查证属实后予以撤销。笔者在四川渠县就遇到一例,男女双方相识恋爱后不久便同居生育一女,但相处中女方认为男方性格怪异、脾气暴躁,不愿去办理结婚登记。为此双方闹得十分厉害,女方无法再继续与男方生活下去,于是外出务工。谁知女方前脚一出门,男方便托关系去办理了双方的结婚登记。两年后,女方认识了一位心仪的男孩,准备结婚时方知已被前男友登记结婚了。为此,我们收集了相关证据,证明了婚姻登记机关在为这一对男女办理结婚登记时,女方根本不在四川渠县的事实,既然人都不在家乡,自然不可能到婚姻登记机关去登记、具结申请办理结婚登记了。后来,民政局查证属实,撤销了该婚姻登记。随着《民法典》颁布,过去对在办理婚姻登记存在瑕疵的情形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申请撤销的制度,也因最高人民法院的有关司法解释和相关原因无法再继续下去,什么情况你都得通过法院解决。在《民法典》之前法律的实施中,的确存在这样那样的问题,并不是都要通过法院来解决,也不是什么都能由法院来解决。比如说,男女一方未到场办理了结婚登记,按照《民法典》和相关解释,要解除这一存在瑕疵的婚姻关系只能起诉离婚。但是,往往在这种情况下,未去进行结婚登记的一方无法提供结婚证,无法证明夫妻关系人民法院在立案审查时,根本不会受理。因此你必须到婚姻登记机关去查阅,复印婚姻登记档案。可是,婚姻登记机关在提供档案查询时又要求当事人提供法院的受理通知书,否则不予提供。可想而知,当事人包括律师在面对这样的情形下是无计可施的。通过结婚登记修改的法律演变历程,我们可以看出行政复议的条件,是婚姻登记的一方否认登记瑕疵,或者不服登记修改的内容,如果当事人对行政复议决定不服,可以依照行政诉讼法的规定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分居两年法院判离婚吗
      有的夫妻在分开生活满两年之后就迫不及待向法院提起了离婚诉讼,认为这种情况下法院是一定会判决离婚的。那到底分居两年法院判离婚吗?如果你在这方面也有疑问的话,可以跟随我们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具体了解。 法院判决离婚应看以下的法定理由: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第2款规定,“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这一规定将“夫妻感情确已破裂”作为我国离婚制度中判决离婚的法定理由,是人民法院处理离婚纠纷,决定是否准予离婚的基本原则。 “感情...


·婚内保证书有效条件有哪些
      很多时候签订婚内保证书的都是在婚姻关系中犯过错的一方,此时出于继续维系婚姻关系的考虑,另一方就会要求其写一份书面的婚内保证书,保证自己日后不再犯同样的错误。但是这样的保证书也是要在生效之后才能起作用的,那么婚内保证书有效的条件有哪些呢?详细内容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婚内保证书有效条件有哪些 婚内保证书具有法律效力必须满足三个条件: (一)婚内保证书是一方真实的意思表示; (二)婚内保证书的内容没有违反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 (三...


·离婚后男方没有能力支付抚养费会坐牢吗
      对于夫妻离婚,孩子的抚养费一般是由父母承担的,那么离婚后男方没有能力支付抚养费会坐牢吗?离婚后,父母与孩子的关系是不会消失的,一方抚养子女,另一方也需要承担一定的费用,这是做父母的义务。下面就请将为您详细解答。 一、离婚后,不给抚养费会坐牢吗? 男方不给抚养费要坐牢吗男方不给抚养费,属于民事纠纷,一般只需要承担民事责任,是不需要坐牢的。我国《婚姻法》第48条明文规定:对拒不执行有关扶养费、抚养费、赡养费、财产分割、遗产继承、探望子女等...


·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如何起诉争取抚养权?
      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如何起诉争取抚养权? 怎么向法院起诉孩子抚养权:起诉抚养权的前提是双方得离婚。 1、你可以起诉离婚并要求小孩的抚养权,但最终法院会不会把孩子判决给你,要看你们双方抚养孩子哪一方更有利于孩子健康成长。 法院处理的总原则是:从有利于子女身心健康,保障子女的合法权益出发,结合父母双方的抚养能力和抚养条件等具体情况妥善处理 2、起诉前要考虑好财产分割和子女抚养的方案,很多时候双方为了抚养孩子会在财产方面做些让步。 二...


·诉讼离婚理由具体有哪些
      我国法定的离婚方式包括两种,即协议离婚与诉讼离婚。而无论是哪种方式下的离婚,其实都是有一定理由的,其实也就是我们说的离婚条件。要是不满足的话,自然就不能解除婚姻关系。那这其中诉讼离婚理由具体有哪些呢?请跟随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吧。我国法律列举了五种情形确定夫妻感情是否确已破裂。我国现行《婚姻法》列举了下列五种具体情形: (1)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重婚指有配偶者又与他人登记结婚或者与他人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


·监护权和抚养权的区别是什么
      现如今,很多家庭的婚姻多多少少都会存在着问题,到最后心疼的却是孩子,然而,比较广泛受到您关注的话题就是孩子的监护权和抚养权,那么“监护权和抚养权的区别是什么”呢,相信很多人还是不太明白,我们这就带你们去探个究竟,希望到最后能给你们带来帮助。 监护权和抚养权的区别是什么 一、什么是抚养权,什么是监护权? 什么是抚养权、什么是监护权?定义分别如下:(一)抚养权是指父母对其子女的一项人身权利,抚养有婚生的抚养与非婚生的抚养之分,在现实生活中...


·一、江苏省离婚小孩抚养费一般多少钱?
      一、江苏省离婚小孩抚养费一般多少钱2019年江苏省离婚小孩抚养费一般是父母一方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育费的,比例可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五十。无固定收入的,抚育费的数额可依据当年总收入或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上述比例确定。二、抚养费的支付方式在抚养费的数目确定后,涉及到一个如何履行的问题?在司法实践中,往往采用以下两种方式:1、一次性给付对于这种给付的方式,虽然有人认为应谨慎使用,但目前因人们经济...


·离婚后股权纠纷怎么处理
      在夫妻共同财产中,有一种叫公司股权。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哪些公司股权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对于被认定为共同财产的股权需要做出分割,那具体又该如何来分割呢?而在离婚后产生股权纠纷的具体是怎样处理的?我们将在下文中一一为您解答。 一、哪些公司股权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在判断哪种公司股权是夫妻共同财产,可以从三个方面来考虑: 1、 财产取得时间是婚前还是婚后; 2、 该财产所取得的出资是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还是夫妻双方的共同财产; 3、 关于财...


·中国婚姻法规定的可撤销婚姻与无效婚姻有很多相似之处:
      中国婚姻法规定的可撤销婚姻与无效婚姻有很多相似之处: (1)无效婚姻和可撤销的婚姻都履行了结婚登记手续,具有登记结婚的形式;(2)无效婚姻与可撤销婚姻都欠缺婚姻法规定的法定结婚条件,属于违法婚姻,而不是合法婚姻;(3)无效婚姻与被撤销的婚姻的法律后果相同,均为自始无效,从婚姻成立之日起即不产生婚姻的法律效力。 二、区别: (1)形成的原因不同。无效婚姻是因为不符合结婚的公益要件而形成的婚姻,可撤销的婚姻仅仅是指欠缺婚姻私益要件的婚姻当事...


·五险一金,关系着人们生活的方方面面,越来越受到大家的关注。而
      五险一金,关系着人们生活的方方面面,越来越受到您的关注。而无锡五险一金的缴纳比例和缴纳基数,更是无锡参保人员关注的重点,那么,无锡五险一金的缴纳基数和比例究竟是多少呢?下面根据近几年的有关数据对相关问题进行了解答。 一、近几年无锡社保缴费基数 据介绍,按照原先缴费基数,市区企业参保人员(含个体工商户雇工),社会保险月缴费基数的上限仍按每月15153元,下限每月为2498元,上限按年度内累计月平均计算。市区灵活就业人员及无雇工的个体工...


·减少抚养费的依据是什么
      如果夫妻双方因为感情不和导致离婚,那么就要考虑子女的抚养问题,如果有一方有子女的抚养权另一方就要给子女要出抚养费。但是有时候,有些家庭可能因为某种原因支付抚养费一方可能要减少对子女支付的抚养费,那么申请减少抚养费的依据是什么呢?您来了解一下吧。 一、申请减少抚养费的依据是什么 尽管增加抚育费的情况较多,但也仍然存在减少或免除抚育费的情况,这种要求变更的主体,则是给付抚育费的一方。给付抚育费的一方出现下面两种特殊情况时,可以提出减少或免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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