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057670467
全国海事法院: 上海 南京 宁波 厦门 广州 北海 海口 青岛 天津 大连 武汉
律师团队
>>
  • 南京海事海商律师姜律师
  • 南京海事海商律师朱律师
  • 南京海事海商律师叶律师
  • 南京海事海商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办理最高人民法院南京第三巡回法庭、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江苏省人民检察院、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申请再审、申诉、申请抗诉等法律事务,包括刑事案件申诉、民事案件再审、行政案件再审、执行案件申诉,具有丰富的刑事申诉、民事、行政、执行案件申请再审经验。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注册一个食品商标需要多少钱?


南京海事海商律师 www.hs64.net


  现在很多知名食品企业的商标都设计的很好,便于消费者记忆。的确,对于一个企业而言,商标发挥的作用很大。食品企业自设立之初,就应该申请一个商标。如果不请别人代理的话,企业自身可以申请注册。那么,注册一个食品商标需要多少钱?下面本站我们给您普及下有关知识。一、注册一个食品商标需要多少钱?1、受理商标注册费:600元(限定本类10个商品。10个以上商品,每超过1个商品,每个商品加收60元)。2、受理集体商标注册费:3000元3、受理证明商标注册费:3000元4、补发商标注册证费:1000元,含刊登遗失声明的费用5、受理转让注册商标费:1000元《商标法》第六规定: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必须使用注册商标的商品,必须申请商标注册,未经核准注册的,不得在市场销售。二、注册食品商标的流程是怎样的?1、查询商标名称的办理。查询商标名称是商标注册申请前的首要工作,能够查询是否有与该名称近似或者相同商标的存在。2、商标申请资料的准备。申请把商标注册申请资料准备齐全后,交至中细软,由中细软顾问进行审查,无误后第一时间提交至商标局。3、商标局进行实质审查,形式审查通过后进行实质审查,实质审查时间大致为12个月至14个月,实质审查符合要求的进行初步公告,不符合实质审查要求商标局进行全部或部分驳回申请,商标申请人进行商标驳回复审。4、商标局受理商标注册申请,并下发商标注册受理通知书,表明商标注册申请工作正式开始;商标局进行形式审查,主要审查资料是否按照相关要求进行准备,时间大致在1至3个月,形式审查符合要求进入实行审查阶段;如不符合要求要在规定的时间内补正,补正期过后还不符合要求的,商标局不予受理;补正后符合要求的进入商标局实质审查阶段。5、初步审定公告,初审公告时间为三个月,三个月内无其他人提出异议进入到核准公告期;如在初审公告的三个月内有他人提出异议,异议理由成立的不予核准注册;如异议理由不成立的进入核准注册公告期。商标局核准注册公告,初审公告三个月内无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商标局颁发核准注册公告。通过上面这篇短文,我们告诉了您注册一个食品商标需要多少钱,根据目前政策,注册食品商标的费用在600元。如果是集体商标注册,则费用会高些,在3000元左右。企业自己申请注册的,最好交给专门人员办理跟进,毕竟注册商标的手续比较繁琐,花费的精力和时间也比较多。
  
  
  


·恶意抢注商标如何惩罚?
      修改后的新商标法将于5月1日开始实施,国家工商总局相关负责人表示,将修订出台一系列配套法规规章,建立商标执法信息共享平台,从6月起向社会公开打击假冒伪劣执法处罚信息。今后,多次恶意抢注商标的,还将列入黑名单进行惩戒。新商标法扩大了商标注册的客体,首次将声音商标也纳入到可申请注册的范围。目前已经有一些国家将声音、气味都作为商标申请注册,如诺基亚手机的开机音乐、电影公司的片头音乐等。但声音商标不同于传统的商标,需要通过大量使用才能确立其显著...


·著作权与专利权的区别是什么
      著作权与专利权的区别是什么著作权是指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对所创作的文学、艺术和科学领域内的作品依法享有的专有权利。专利权是指专利权人对其发明、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依法享有的专有权利。著作权和专利权的不同之处主要表现为:(1)保护的对象不同。著作权保护的是作者思想、情感和观点的表现形式,不保护思想、情感和观点等内容本身,这些形式表现为小说、论文、电影、歌曲、图画等种类。专利权保护的是发明创造,属于思想、观点内容范围,包括发明、实用新型和外观...


·侵犯著作权怎么处罚
      侵犯著作权怎么处罚我国《刑法》第二百一十七条规定,侵犯著作权罪是以违法所得数额或者情节来量刑的。只有违法所得达到一定的数额,或者情节具有一定的严重性才构成“侵犯著作权罪”。对于侵犯著作权罪有两种刑罚:第一,违法所得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第二,违法所得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二、著作权怎样算侵权1、有侵权事实。即行为人未经著作权人许可,不...


·注册商标是指已获得专用权并受法律保护的一个品牌或一个品牌的一
      注册商标是指已获得专用权并受法律保护的一个品牌或一个品牌的一部分。注册商标是识别某商品、服务或与其相关具体个人或企业的标志。知名的注册商标可以让众多的消费者信任和信赖,是消费者选择该项产品的重要依据。所以如果假冒注册商标,就会侵犯他人合法的注册商标专用权以及国家商标管理秩序,情节严重会构成假冒注册商标罪。那么到底该怎样对假冒注册商标罪作出认定呢?请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怎样对假冒注册商标罪作出认定 1、客体要件 该罪侵犯的客...


·实用新型专利费用是多少?
      实用新型专利费用是多少? 实用新型也是我国专利分类当中的一种,法律对其的保护最长为10年,而不管是在申请该专利还是之后,专利权人都需要缴纳相应的费用。那么您知道实用新型专利费用是多少吗?我们整理了相关资料,将在下文中为您解答。 一、实用新型专利费用是多少 1.申请费: 实用新型:申请费500元 2.专利登记费 申请人在接到专利授权通知书和办理登记手续通知书后,就需要缴纳专利登记费和公告印刷费。 实用新型:200元 + 印化...


·专利转让后发明人会变吗?
      专利转让后发明人会变吗专利转让是拥有专利申请权和专利权人把专利申请权和专利权让给他人的一种法律行为。专利转让如果只是简单的所有权转让,那么发明人就不会变更,如果受让方要求变更发明人,双方协商一致,也是可以变更的,只不过专利局审查比较严,要求出具充分的证据证明变更后的发明人对该项发明的创造性贡献。《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第十条规定:专利申请权和专利权可以转让。全民所有制单位转让专利申请权或者专利权,必须经上级主管机关批准;中国人(或单位)...


·商标公司抢注客户商标怎么解决
       一、商标公司抢注客户商标怎么解决? 1、对尚未注册成功的商标,可以提出异议。 如果发现您的商标被他人抢先注册,但抢注者的申请尚未获得批准,可以通过提出异议的方法进行救济。根据我国《商标法》的规定,申请商标应当先由国家工商总局商标局进行初步审查,通过审查的进入公告期,公告时间为3个月。在这3个月内,符合条件的主体可以提出商标异议。那些被抢注商标的创业公司可以在这3个月的时间里,通过专业的商标代理机构准备证据材料,向商标局提出商标...


·我国专利权主体包括哪些?
      发明人或设计人发明人、设计人是对发明创造的实质性特点做出创造性贡献的人。根据我国《专利法》的规定,发明人、专利申请人与专利权人具有相对独立的身份,发明人或设计人是确立专利申请人或专利权人的基本依据。也就是说,发明人、专利申请人和权利权人并没有必然的统一性,在大多情况下是可以分开的,发明人不一定是专利权人,专利权人也不一定是发明人。《专利法》第六条:“执行本单位的任务或者主要是利用本单位的物质技术条件所完成的发明创造为职务发明创造。职务发...


·著作权财产权利保护期限多长
      著作权财产权利保护期限多长《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第21条规定,发表权的保护期与著作权中的财产权利的保护期相同,为作者终生及其死亡后的50年。著作财产权的保护期是有限制的,根据著作权主体和作品性质不同,其保护期限有所区别:(一)作品的作者为公民,其著作财产权的保护期为作者有生之年加死亡后50年。作者死亡后,其保护期以作者死亡后次年的1月1日开始计算,第50年的12月31日保护期届满。(二)法人、非法人单位的作品,著作权(署名权除外)由...


·专利申请中的检索报告是什么?
      专利申请中的检索报告是什么?1、在08年修改专利法以前叫“专利检索报告”,现在叫“专利权评价报告”。2、专利权评价报告是国家知识产权局根据专利权人或者利害关系人的请求,对相关实用新型专利或者外观设计专利进行检索,并就该专利是否符合专利法及其实施细则规定的授权条件进行分析和评价,作出的报告。专利权评价报告是人民法院或者管理专利工作的部门审理、处理专利侵权纠纷的证据。3、做专利权评价报告的原因在于,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在授权的过程中未经过实质...


·外观专利侵权判定原则包括什么
      外观专利侵权判定原则包括什么(一)全面覆盖原则全面覆盖原则是专利侵权判定中的一个最基本原则,所谓全面覆盖原则,是指如果被控物或者方法侵权成立,那么该产品或者方法应该具备专利权利要求中所描述的每一项特征,缺一不可。在判定专利侵权时,最先适用的是全面覆盖原则。在下述几种情况下,视为被控物全面覆盖了专利的权利要求。1、字面侵权。即从字面上分析比较就可以认定被控物的技术特征与专利的必要特征相同。比如,一项专利,其权利要求为:H型强场磁化杯体(1...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南京海事海商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057670467 1305767046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