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057670467
全国海事法院: 上海 南京 宁波 厦门 广州 北海 海口 青岛 天津 大连 武汉
律师团队
>>
  • 南京海事海商律师姜律师
  • 南京海事海商律师朱律师
  • 南京海事海商律师叶律师
  • 南京海事海商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办理最高人民法院南京第三巡回法庭、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江苏省人民检察院、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申请再审、申诉、申请抗诉等法律事务,包括刑事案件申诉、民事案件再审、行政案件再审、执行案件申诉,具有丰富的刑事申诉、民事、行政、执行案件申请再审经验。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音乐作品要做版权登记吗


南京海事海商律师 www.hs64.net


  音乐作品要做版权登记吗音乐作品要做版权登记,填写申请表,提交申请文件,缴纳申请费,登记机构受理申请。音乐作品著作权登记所需材料:(1)《作品著作权登记申请表》;(2)申请人身份证明文件复印件:(3)权利归属证明文件;(4)作品的样本(可以提交纸介质或者电子介质作品样本);(5)作品说明书(请从创作目的、创作过程、作品独创性三方面写,并附申请人签章,标明签章日期);(6)委托他人代为申请时,代理人应提交申请人的授权书(代理委托书)及代理人身份证明文件复印件。二、音乐作品版权登记需要多久一般情况是60个工作日,能办理加急版权又称为著作权,根据自愿原则,对下列作品进行著作权登记:软件著作权;文字作品;口述作品;音乐、戏剧、曲艺、舞蹈、杂技艺术作品;美术、建筑作品;摄影作品;电影作品和以类似摄制电影的方法创作的作品;工程设计图、产品设计图、地图、示意图等图形作品和模型作品;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作品。此外还受理其他与著作权有关事项的登记;各类作品(计算机软件除外)授权事项登记;录音、录像制品登记;其他与著作权有关的受国家版权局的指定,中心进行的登记等。音乐著作权集体管理是相对于音乐著作权人个人行使权利而讲的。它是众多的音乐著作权人通过一个统一的机构,并以这个机构的名义,共同向音乐作品的使用者行使自己的权利。音乐著作权集体管理在国外已有一百多年的历史。建立著作权保护制度的国家普遍成立有这样的组织。现在,人们的生活娱乐越来越多,电影、话剧、音乐会等等丰富多彩的文娱活动开阔了民众的视野,丰富了人们的文化和精神生活,使人们的精神境界得到了很大的提升,生活质量也有了显著地提高。在这个过程中,我们也要保护文化创作者的劳动成果,具体咨询专业的律师。
  
  
  


·商标侵权连带责任是什么?
      商标侵权连带责任是什么?一、商标侵权连带责任是什么?商标侵权连带责任是指商标共同侵权,通常是指两个或两个以上的法人或自然人(包括非法人联合体、个人合伙等)违反商标管理法规的规定,共同侵害他人注册商标专用权的行为。《民法典》规定:“二人以上共同侵权造成他人损害的,应当承担连带责任。”1、本条是关于共同侵权行为制度的规定。其目的在于确定多人造成他人损害时责任的分配问题。2、共同侵权行为是指二人以上共同实施的造成他人损害的侵权行为。3、构成共...


·稿酬收入与著作权收入区别是什么?
      稿酬收入与著作权收入区别是什么? 一、稿酬收入与著作权收入区别是什么? 稿酬收入与著作权收入区别主要有: 1、标准不同。首先稿酬收入是指文字字数的收入,一般微乎其微,10万字大概100元每月不断更,20万字300元,30万字500元稿费,而VIP章节还有特定的稿费以点击游览来决定1000字点击一次大概3分钱左右,那是和网站五五制的。 2、项目不同。版权收入一般包含了稿费还有出版费,无线电子书之类也算,无线就是将网站中的VIP达到...


·我国不授予专利权的对象是什么?
      我国不授予专利权的对象是什么 一、我国不授予专利权的对象是什么 依据我国《专利法》第5条和第25条的规定下列对象不授予专利权: 1.违反法律、社会公德或妨害公共利益的发明创造,不授予专利权。对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获取或者利用遗传资源,并依赖该遗传资源完成的发明创造,不授予专利权。 2.科学发现。 3.智力活动的规则和方法。如果是进行智力活动的工具、设备、装置等产品则可以授予专利权。 4.疾病的诊断和治疗方法。用以诊断或治...


·恶意抢注商标投诉索赔有什么规定?
      恶意抢注商标投诉索赔有什么规定?《商标法》第63条规定:“侵犯商标专用权的赔偿数额,按照权利人因被侵权所受到的实际损失确定;实际损失难以确定的,可以按照侵权人因侵权所获得的利益确定;权利人的损失或者侵权人获得的利益难以确定的,参照该商标许可使用费的倍数合理确定。根据我国《商标法》第15条第2款规定,就同一种商品或者类似商品申请注册的商标与他人在先使用的未注册商标相同或者近似,申请人与该他人具有前款规定以外的合同、业务往来关系或者其他关系...


·商标被子抢注应该怎么维权 一、商标被子抢注应该怎么维权?
      商标被子抢注应该怎么维权 一、商标被子抢注应该怎么维权? 1、对尚未注册成功的商标,可以提出异议。 如果发现您的商标被他人抢先注册,但抢注者的申请尚未获得批准,可以通过提出异议的方法进行救济。根据我国《商标法》的规定,申请商标应当先由国家工商总局商标局进行初步审查,通过审查的进入公告期,公告时间为3个月。在这3个月内,符合条件的主体可以提出商标异议。那些被抢注商标的创业公司可以在这3个月的时间里,通过专业的商标代理机构准备证据材料...


·商标恶意抢注的条件具体有哪些
      商标恶意抢注的条件具体有哪些1、申请人因与被申请人存在代理或者代表、贸易、合作、地缘(地域)或者其它关系明知或者应知被申请人的商标。2、被申请人因申请享有在先权利的商号、作品、外观设计、姓名、肖像等具有知名度或者其它因素明知或者应知他人在先权利的存在。3、申请人主张被申请人构成恶意抢注其商标行为的,需要考虑申请人商标的独创性。4、被申请人因作为公共资源的旅游景区名称、产地名称具有知名度而明知或者应知该名称的存在。5、争议商标注册后,被申...


·现在商标权质押贷款少怎么回事?
      现在商标权质押贷款少怎么回事? 一、什么叫商标权质押 商标权质押贷款是企业融资的一种手段,目前国内多省市地区都鼓励企业利用多年来积攒的无形资产来进行融资合作,各大商业性银行也对一些信誉度较高的企业发放质押贷款,主要体现在曾获得省著名商标 中国驰名商标的企业居多。 商标专用权质押贷款是一种具有创新意义的信贷品种,是指具有品牌优势的企业用已经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局依法核准的商标专用权作质押物,从银行取得借款,并按约定的利率和期限偿还借...


·申请减免日本专利年费制度是怎样的?
      申请减免日本专利年费制度是怎样的?一、减免对象 日本减免制度的减免对象包括个人、法人、研究 开发型中小企业、大学或大学的研究者、独立行政法人、 公立实验研究机构、地方独立行政法人、高校技术转 移等不同的类别。二、减免申请书的提出时机 一般而言,需要在提出审查请求或者缴纳各种费 用的同时提出。但是,同时提出比较困难的情况下,前 后相差几天也是允许的。不过,如果想利用自动支付系 统的话,最迟在缴费期限之前75天必须提出减免申请。 另外,个人...


·销售商是否需要对专利侵权赔偿?
      销售商是否需要对专利侵权赔偿?销售商如果是以盈利为目的进行生产销售,且对于侵犯他人的专利权是属于之情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如果是以盈利为目的进行生产,将产品进行销售,不知道是没有经过专利权人许可而生产出来的商品的话,那么如果能够证明这种商品是有着合法来源渠道的话,就可以不承担赔偿责任。二、法律规定是什么?第一,就算自己是生产当中的一部分,或者是承诺销售的销售商,如果生产或者是销售的这种阶段专利的产品的话,要看自己对于这个产品的来源是不是有...


·抢注外文商标的中文名可以添加吗
       抢注外文商标的中文名可以添加吗 抢注外文商标后,中文名是不能直接添加上去的。商标申请注册后不能任意变更商标图样。如你希望增加中文,应当重新进行查询,并重新提出注册申请。如果你们的商标是已经长期使用的,对方涉嫌恶意抢注的,可以依法向商标局陈述。 商标被恶意抢注应如何应对 1、当被抢注商标进入初步审定公告,提出异议。 法律依据: 《商标法》第三十条 对初步审定的商标,自公告之日起三个月内,任何人均可以提出异议。公告期满...


·什么是商标权?商标权的保护要件包括?
      什么是商标权?商标权的保护要件包括? 商标权的保护要件其实您想问的是商标权的保护,商标作为人们日常生活中随处可见的商品标志。其必然会得到国家的重点保护,那么商标权是如何保护的呢? 一、商标的构成要件 1、应当具备法定的构成要素。 在我国能够作为商标之构成要素的包括:文字、图形、字母、数字、三维标志和颜色组合,以及上述要素的任意组合。国外允许的声音商标和气味商标在我国均不能作为商标进行注册的。 2、商标应当具有显著特征。作为商标...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南京海事海商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057670467 1305767046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