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057670467
全国海事法院: 上海 南京 宁波 厦门 广州 北海 海口 青岛 天津 大连 武汉
律师团队
>>
  • 南京海事海商律师姜律师
  • 南京海事海商律师朱律师
  • 南京海事海商律师叶律师
  • 南京海事海商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办理最高人民法院南京第三巡回法庭、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江苏省人民检察院、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申请再审、申诉、申请抗诉等法律事务,包括刑事案件申诉、民事案件再审、行政案件再审、执行案件申诉,具有丰富的刑事申诉、民事、行政、执行案件申请再审经验。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交通事故责任方不赔偿怎么办?


南京海事海商律师 www.hs64.net


  当开车,车子遭遇了车祸, 报案之后对方被定为全责方,但当你给肇事司机打电话要求赔付维修费的时候,对方却迟迟以各种原因不愿意赔偿。此时,该如何处理呢?下面我们为您讲讲交通事故责任方不赔偿怎么办?的相关内容。
  一、交通事故责任方不赔偿怎么办
  1、首先直接去工商局(这个你要先弄清楚他的投保公司是登记在市局还是省局),弄清楚以后,到所在工商局有个企业信息科,花一块钱,拉一张对方保险公司的企业信息,盖章。
  2、去开具事故认定书的交警支队凭事故责任认定书拉出对方车主、驾驶员的信息(不需要盖章)。
  3、到地方法院,大厅办事人员会给你一个模板,填好起诉书,交50块诉讼费,把发票、定损单、责任认定书、维修清单以及起诉书复印4份,车主信息、驾驶员信息、保险公司信息一份,一起交给法院,拿到一张诉讼受理通知书。
  4、回去等消息,一般过几天,法院会给双方各打几个电话,试图调解,有时会成功,有时不成功,如果对方就是个无赖,不肯调解,调解无效,等15天以后开庭。
  在这个等待过程中,法院会和保险公司沟通,一般保险公司如果不愿意进入开庭环节,会让法院开一个协助办理函,把复印的材料盖上章以后邮寄给对方保险公司专门处理诉讼问题的人,对方收到以后,会立刻把钱打到法院,之后法院通知你去拿钱。
  基本上不用自己管什么,就是要跑几趟法院。
    《民法典》(2021年1月1日起实施)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二、法院判决过程
  另外,法院通知去拿钱的时候,数额小的一般是现金,数额大的可能是支票,不过你也可以要求现金,法院财务如果有足够现金一般也会直接给现金你,这样省得自己还要跑一趟银行。拿钱的同时,书记员还会要求你写一份撤诉申请(她会教你写),签字。过两天,会收到一张法院法律文书特快专递,也就是一份民事诉讼裁决书,内容大致就是什么案子,保险公司已经赔付,原告撤诉之类的,其实就是法院为此案划上一个句号,走一个法律形式。
  以上就是我们整理交通事故责任方不赔偿怎么办的相关知识,您心里是不是都吃了一个定心丸了呢!其实你只要掌握住一点,不是你的责任,无论他的保险公司怎么给他赔,都跟你无关!我们只需依法行事,用法律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如果您还有不明白的地方,还可以咨询我们的相关律师。
  
  
  


·我们从小被教育不要开车喝酒,但是现在还是有人在开车的时候喝酒
      我们从小被教育不要开车喝酒,但是现在还是有人在开车的时候喝酒。教育是一方面,当人们因醉驾被抓获的时候,要有悔过之心,这也是做人的基本道理。当事人醉驾被查获之后,有的民警会把醉酒驾驶车辆扣留起来。那么,醉酒驾驶车辆扣留多久,醉驾处罚有哪些?请看下文。 一、醉酒驾驶车辆扣留多久 单纯酒后驾驶,一般扣10日,最长15日。驾驶员缴纳罚款,车主就可以领回车辆。如果驾驶员和车主一致。只能等拘留后取回车辆。依据《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程序规定》第2...


·北京交通卡伤残军人可以享受优惠吗?
       一、北京交通卡伤残军人可以享受优惠吗? 北京交通卡对伤残军人是有优惠的,根据法律的规定,残疾军人依法凭《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军人证》免费乘坐市内公共汽车、电车和轨道交通工具的。有部分北京籍的残疾军人也是领取北京通IC卡的,那对于保护我们的《残疾军人证》是有好处的,也是方便于北京户籍的残疾军人进出公交、地铁、景区等场所的。 二、司法解释 北京市残疾人服务一卡通(北京通IC卡)发放对象:具有北京市户籍,持有第二代残疾人证的人员。...


·通常在租房的时候出租人会要求承租人交付一定数额的租房押金,而
      通常在租房的时候出租人会要求承租人交付一定数额的租房押金,而押金往往起的就是保证作用,要是承租人损坏了房屋内的设施,那出租人就可以适当扣除押金。而在交付了押金之后,出租人会开一个押金条,不过日后要是将租房的押金条丢失的话,应该怎么办才好呢?请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租房的押金条弄丢了怎么办 租房押金条是一个重要的原始凭证,如果丢失将会对租房者的利益有所影响。可以先和房东进行协商,看如何解决;如果是找的中介,也可以和中介协商解决。一般...


·房子交了定金就备案吗
      不是的,需要完成房产交易后。买卖双方进行房产交易后一个月内持房屋买卖合同和其他证件到房地产交易所办理买卖过户登记。去办理登记需要携带身份证、户口本、《商品房销售合同》等证件和资料。买卖双方接到交易所办理过户手续的通知后,应携带身份证、户口本、图章等,在交纳了手续费、契税、印花税后就可以办理过户手续。交易所会给买方发放房产卖契,原则上房产证需买卖双方共同办理。买卖双方或一方因故不能办理买卖过户手续和产权登记的,可出具委托书委托代理人代为办...


·期货交易管理条例66条规定的内容是什么?
      期货交易管理条例66条规定的内容是什么 经济高速转型时期必然会导致期货交易的日益发展的,虽然说我国现在的期货交易的发展空间和速度都非常的快,但也因为在法律制度方面缺乏强有力的监督,导致期货交易在过往发生过某些人员投机的行为,不过期货交易管理条例的出台对这种现象还是有所震慑力的。那么,期货交易管理条例66条规定的内容是什么? 期货交易管理条例66条规定的内容是什么? 第六十六条?期货公司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责令改正,给予警告,没收违法...


·交通事故伤残赔偿项目包括什么受害人因伤致残的
      交通事故伤残赔偿项目包括什么受害人因伤致残的,其因增加生活上需要所支出的必要费用以及因丧失劳动能力导致的收入损失,包括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以及因康复护理、继续治疗实际发生的必要的康复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赔偿义务人也应当予以赔偿。二、交通事故伤残鉴定什么时候做?《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四十条第二款规定:当事人因交通事故致残的,在治疗终结后,应当由具有资格的伤残鉴定机构评定伤残等级。故此伤残鉴定应待治疗终结,通...


·发生交通事故时
      发生交通事故时,首先应当及时报警,由交警部门出面解决问题,作出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确定是哪一方负主要责任。1.根据法律的规定,交通事故中受伤,但是没有导致残疾的,那么伤者可以要求赔偿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住院费等等费用。2.如果因为在交通事故中受伤导致残疾,还可以要求赔偿除上述七项以外的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还有因康复带来的康复费,护理费等等的费用。对于在交通事故中受伤的行为怎么进行赔偿?1.具体的赔偿标准没有统一的法律规定,但...


·交强险收费标准是怎样的
      交强险收费标准是怎样的交强险属于国家规定的机动车强制购买的一种保险,机动车车主肯定是要先交纳了相应的保险费用后,在发生交通事故造成第三人人身损害的,才能在责任范围内作出赔偿。那么您知道交强险收费标准是怎样的吗?我们将在下文中为你做详细解答。一、交强险收费标准是怎样的交强险的基础费率共分42种,各种车型保险费率各不相同。但对同一车型,全国执行统一价格。对于最常见的6座以下的私家车,新车第一年的交强险是950元。需要车主注意的是交强险和车船...


·交通事故伤残鉴定的终止情形有哪些
      交通事故中要是有人要受伤的话,那么在对事故进行处理的过程中,才需要进行伤残鉴定。而申请进行伤残鉴定的,也需要注意避免出现导致鉴定终止的情形。那到底实践中能够造成交通事故伤残鉴定的终止情形有哪些呢?我们马上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交通事故伤残鉴定的终止情形有哪些 鉴定机构在进行鉴定过程中,遇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终止鉴定: 1、发现委托鉴定事项的用途不合法或者违背社会公德的; 2、委托人提供的鉴定材料不真实或者取得方式不合法的; 3、因...


·购房者交了首付款怎样退房
      在生活中,每天都有大量的人购买商品房,但有些购房者由于各种各样的原因,在向开发商交付了首笔房款之后,却想要退房。那么,从法律的角度来看,交了首付款怎样退房?我们通过下面的文章进行了解。 一、交了首付款怎样退房? 如果购房人是因为不可抗力或者开发商的严重违约行为而要求解除买卖合同,譬如说开发商没有按照规划建房或是逾期交房等,则购房人可以依据买卖合同和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解除买卖合同而无需承担违约责任,或者据此与开发商协商解除买卖合同。 ...


·什么是挂靠车辆劳动关系?
      在物流运输行业中,车辆挂靠是很常见的。通常企业在没有属于自己单位车辆的时候,会租赁个人车辆,将个人车辆挂靠在公司进行运营。此时,挂靠车辆和车主直接就形成了双方的合作关系,什么是挂靠车辆劳动关系?下面,我们一切来了解一下挂靠车辆之间所形成的法律问题。 1、挂靠单位与挂靠车辆的车主之间的关系问题 根据《道路运输条例》的规定,从事道路客运或货运的,必须要取得运输许可证后,方能进行道路客运或货运经营活动。非个体工商户的个人购买的车辆之所...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南京海事海商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057670467 1305767046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