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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在进入一家公司上班之前,都会签订一份劳动合同,这份合同上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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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现在进入一家公司上班之前,都会签订一份劳动合同,这份合同上有着各种工作上的待遇,比如假期、工作待遇等等,当这份合同有了争议时,该怎么办呢 ?接下来就带您来了解一下劳动合同争议的处理办法。
   劳动合同争议的处理办法
  劳动者可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或者劳动合同履行地的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申请仲裁。
  申请劳动仲裁,立案时需携带仲裁申请书、身份证复印件、相关证据、用人单位的工商登记信息或营业执照复印件。
  《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
  第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发生的下列劳动争议,适用本法:
  (一)、因确认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
  (二)、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
  (三)、因除名、辞退和辞职、离职发生的争议;
  (四)、因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福利、培训以及劳动保护发生的争议;
  (五)、因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等发生的争议;
  (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劳动争议。
  第二十一条 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负责管辖本区域内发生的劳动争议。
  劳动争议由劳动合同履行地或者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管辖。双方当事人分别向劳动合同履行地和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的,由劳动合同履行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管辖。
  第二十七条 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仲裁时效期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
  前款规定的仲裁时效,因当事人一方向对方当事人主张权利,或者向有关部门请求权利救济,或者对方当事人同意履行义务而中断。从中断时起,仲裁时效期间重新计算。
  因不可抗力或者有其他正当理由,当事人不能在本条第一款规定的仲裁时效期间申请仲裁的,仲裁时效中止。从中止时效的原因消除之日起,仲裁时效期间继续计算。
  劳动关系存续期间因拖欠劳动报酬发生争议的,劳动者申请仲裁不受本条第一款规定的仲裁时效期间的限制;但是,劳动关系终止的,应当自劳动关系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领导争议的解决途径
  1、和解
  和解是指合同纠纷当事人在自愿友好的基础上,互相沟通、互相谅解,从而解决纠纷的一种方式。合同纠纷时,当事人应首先考虑通过和解解决纠纷,因为和解解决纠纷有如下优点:
  ①、简便易行,能经济、及时地解决纠纷;
  ②、有利于维护合同双方的合作关系,使合同能更好地得到履行。
  ③、有利于和解协议的执行。
  2、调解调解,是指合同当事人对合同所约定的权利、义务发生争议,经过和解后,不能达成和解协议时,在经济合同管理机关或有关机关、团体等的主持下,通过对当事人进行说服教育.促使双方互相作出适当的让步,平息争端.自愿达成协议,以求解决经济合同纠纷的方法。
  3、仲裁仲裁、亦称“公断”,是当事人双方在争议发生前或争议发生后达成协议,自愿将争议交给第三者作出裁决,并负有自动履行义务的一种解决争议的方式。这种争议解决方式必须是自愿的,因此必须有仲裁协议。如果当事人之间有仲裁协议,争议发生后又无法通过和解和调解解决,则应及时将争议提交仲裁机构仲裁。
  4、诉讼诉讼,是指合同当事人依法请求人民法院行使审判权,审理双方之间发生的合同争议,作出有国家强制保证实现其合法权益、从而解决纠纷的审判活动。合同双方当事人如果未约定仲裁协议,则只能以诉讼作为解决争议的最终方式。
  以上就是有关于劳动合同争议的处理办法以及和领导争议的解决途径有关的相关知识。由上文可以看出,在出现劳动合同争议时,可以先和主要负责人商量,调节,如果不能解决问题,可以申请仲裁或是进行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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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劳动合同中劳动报酬的约定?
      《劳动合同法》第十八条规定:“劳动合同对劳动报酬和劳动条件等标准约定不明确,引发争议的,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重新协商;协商不成的,适用集体合同规定;没有集体合同或者集体合同未规定劳动报酬的,实行同工同酬;没有集体合同或者集体合同未规定劳动条件等标准的,适用国家有关规定。没有明确的工资标准,同时也缺乏实际工资发放记录。此时依据上述法条处理。如果按同工同酬处理,司法机关一般倾向于认为约定不明是用人单位造成的。如果劳动关系已经存续一段时间,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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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用期被辞退有工资吗 有工资。正常提供了劳动就有工资。
      试用期被辞退有工资吗 有工资。正常提供了劳动就有工资。1、依据劳动部印发的“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四十条规定:劳动者依据劳动法第三十二条第一项解除劳动合同(在试用期内解除劳动关系),用人单位可以不支付经济补偿金,但应按照劳动者的实际工作天数支付工资。2、按劳动部颁布的《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九条规定,劳动关系双方依法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用人单位应在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一次付清劳动者工资。3、如果单位不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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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国的劳动法是保护相关的劳动中的个人和相关用人单位的合法权益的一类法律,相关的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第一项规定,相关的劳动者在试用期内不符合用人标准的,用人单位有权进行解除这类劳动合同。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第一项有什么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的利益造成重大损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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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劳动法关于裁员经济补偿金怎么算公司裁员补偿标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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