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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工伤医疗期及待遇常见问题


南京海事海商律师 www.hs64.net


  工伤医疗期是指职工因工负伤或者患职业病停止工作接受治疗和领取工伤津贴的期限。根据国务院《工伤保险条例》第31条规定,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工伤职工评定伤残等级后,停发原待遇,按照本章的有关规定享受伤残待遇。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仍需治疗的,继续享受工伤医疗待遇。

   《工伤保险条例》第29条规定的工伤医疗待遇包括:医疗费100%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工伤职工需要住院治疗的按照本单位因公出差伙食补助标准的7o%由所在单位发给住院伙食补助费;需要到所在地的市(县)以外就医的,所需交通、食宿费用由所在单位按照本单位职工因公出差标准报销。

     其中治疗工伤所需医疗费用及工伤职工到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进行康复性治疗的费用,要符合国家规定的工伤保险医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方可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对于不符合本条例规定和标准的工伤职工治疗非工伤引发的疾病不属于工伤医疗待遇范围的所需费用,原则上工伤保险基金不予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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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交通事故营养费和误工费天数如何确定?1、营养费的天数从受害之日起到伤情基本痊愈之日止。医疗机构的意见作为参考是《解释》规定的前提条件,医疗机构的营养意见应当是以辅助治疗的需要为前提的,如果医疗机构没有出具营养意见,可以推定为不需要辅助治疗的营养,不应对营养费进行赔偿。2、误工费计算天数依据医院的诊断证明或者司法鉴定机构的鉴定报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20条规定,“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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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交强险理赔的程序是怎样的 一、交强险理赔的程序是怎样的 被保险机动车发生道路交通事故的,被保险人可以要求保险公司赔偿保险金。保险公司应当自收到被保险人的赔偿要求之日起1个工作日内,向被保险人签发书面文件,说明赔偿标准,以及被保险人需要向保险公司提供的与赔偿有关的证明和资料。通常,被保险人需要向保险公司提供保险单、事故证明,以及其他与赔偿有关的证明和资料。 保险公司收到被保险人提供的证明和资料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应当对是否属于保险责...


·在二手房交易过程中,经常出现各种各样的纠纷,尤其是因产权不清
      在二手房交易过程中,经常出现各种各样的纠纷,尤其是因产权不清导致的纠纷,屡见不鲜。那么,如何防范这些纠纷的出现?其实可以通过实现了解购买二手房的一些注意事项来避免纠纷的发生。那一般在购买二手房的时候有哪些要注意的?这方面的内容,我们整理了相关资料,将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购买二手房的时候有哪些要注意的 1、在买房前要仔细查清房屋自然状况和权属情况。买房人在看房的时候,要查看房屋产权证、国有土地使用权证等证件原件,在签订买卖合同时,同...


·(1) 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
      (1) 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 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对超过责任限额的部分,由机动车一方承担责任;但是,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机动车驾驶人已经采取必要处置措施的,机动车一方按照以下规定承担赔偿责任: 1.机动车一方在交通事故中负全部责任的,承担100%的赔偿责任; 2.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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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交通事故人伤什么时候做伤残鉴定伤、残鉴定是指伤后伤残程度鉴定。伤、残鉴定的范围包括交通事故伤残、工伤事故伤残、意外伤害伤残、打架斗殴伤残。一般由司法部门(比如交警队、派出所、法院)根据医院提供的相关入院记录或委托伤残鉴定机构做相应的残疾鉴定。在治疗终结伤情稳定后可以鉴定。从鉴定机构的经验性判断鉴定时间来看,头部伤害一般要六个月以后,其他部位伤害一般要三个月以后才能进行。《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四十条第二款规定,当事人因交通事故致残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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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交通事故伤者乱要钱怎么办 如果不在赔偿范围内就不会赔偿的,下列情况下,应当由被保险人自行承担的免赔金额,保险公司不负责赔偿: 1、机动车损失保险中应当由第三方负责赔偿而无法找到第三方的 2、因违反安全装载规定增加的 3、被保险人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定选择自行协商方式处理交通事故,但不能证明事故原因的 4、投保时指定驾驶人,保险事故发生时为非指定驾驶人使用被保险机动车而增加的 5、投保时约定行驶区域,保险事故发生在约定行驶区域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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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车位适用买卖不破租赁吗?车位不适用买卖不破租赁,从买卖不破租赁原则产生的历史条件及各国立法规定来看,该原则应当不适用于动产租赁。动产租赁不应当适用该原则,其理由如下:第一、动产的种类繁多,且价值普遍较低,通过市场交易很容易取得,因此,没有必要给予动产租赁权以特殊的保护。第二、对动产租赁适用“买卖不破租赁”原则,不利于财产的流通,不利于充分发挥财产的效用,不符合物尽其用的财产利用原则。第三、租赁权的物权化应有一定的边界,否则不但有违租...


·交通事故中造成了人身损害的,势必要对受害人做出赔偿,而具体的
      交通事故中造成了人身损害的,势必要对受害人做出赔偿,而具体的赔偿项目包括了医疗费、营养费以及误工费等等,具体计算其中的误工费就要知道误工期,也就是误工的时间。那么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误工期是多久呢?详细内容请从下文中了解。 一、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误工期是多久 误工时间根据受害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据的证明确定。 医疗机构出据的证明,包括两个方面的证明: 1、治疗期间; 2、因受害人身体康复的需要必须的休息时间。该二个部分构成了一般情况下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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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国作为一个历史悠久且物产丰富的国家,不仅自然资源富饶,同事也存在许多自然灾害,比如地质灾害,而在地质灾害中又以地面塌陷最为显著。作为地质灾害,地面塌陷是无可避免的,那么由此引发的交通事故又该如何进行责任认定呢?地面塌陷道路交通事故责任认定的根据是什么呢?在下文中,将进行详细解答,请您继续阅读。 一、地面塌陷的类型 由于其发育的地质条件和作用因素的不同,地面塌陷可分为以下几种类型: (一)、岩溶塌陷 由于可溶岩(以碳酸岩为主,其...


·2018小的交通事故误工费怎么赔偿《最高人民法院
      2018小的交通事故误工费怎么赔偿《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触电人身损害赔偿案件若干问题的解释》第4条第2项误工费:有固定收入的,按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没有固定收入或者无收入的,按事故发生地上年度职工平均年工资标准计算。误工时间可以按照医疗机构的证明或者法医鉴定确定;依此无法确定的,可以根据受害人的实际损害程度和恢复状况等确定。《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试行)》第143条受害人的误工日期,应当按其实...


·赠与股份注册资本实缴由谁交?
      赠与股份注册资本实缴由谁交?由受让人来交纳实缴资本,股东对股权受让人隐瞒上述情况后转让该股权的,股权受让人作为新股东应当依据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出资义务,然后向股东追究违约责任。股东不履行或者不完全履行出资义务,将股权转让给受让人的,且受让人知晓的,股东和受让人应当承担连带出资义务。根据《公司法》司法解释(三)第十九条规定: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未履行或者未全面履行出资义务即转让股权,受让人对此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公司请求该股东履行出资义务、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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