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057670467
全国海事法院: 上海 南京 宁波 厦门 广州 北海 海口 青岛 天津 大连 武汉
律师团队
>>
  • 南京海事海商律师姜律师
  • 南京海事海商律师朱律师
  • 南京海事海商律师叶律师
  • 南京海事海商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海事海商律师团队专业处理全国各地海事纠纷、海商与物流、货运代理、国际贸易、海上保险、海洋与建设工程、涉外诉讼与仲裁,具有丰富的诉讼与仲裁办案经验,海事律师为国内外企业、单位和个人提供专业海事法律服务。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漏诊医疗过错的赔偿是怎么进行的


南京海事海商律师 www.hs64.net


  漏诊医疗过错的赔偿是怎么进行的 一、漏诊医疗过错的赔偿
  漏诊是医疗过错行为的一种表现形式,并不是医疗事故。从法律的角度说,医疗过错可以是造成医疗事故的原因,也可以是鉴定为不属于医疗事故的医疗损害事件,在司法实践中通常混称。《医疗事故处理条例》对漏诊没有具体的规定。但从医疗事故的有关解释来看,医疗事故是由医学会组织鉴定认为构成事故的医疗损害事件,构成医疗事故有三个条件:医疗过错、医疗过错与损害结果之间有因果关系、医学会组织的鉴定。
  如果漏诊等医疗过错行为没有对患者造成损害,即患者的损害不是医疗过错行为造成的,而是由于患者疾病本身导致的必然结果,或者其他非医疗过错行为的因素造成的,医院没有违反正常的医疗护理常规规范,则不构成医疗事故。换句话说,只有漏诊的医疗过错行为成为患者损害后果的原因,又经过医学会组织的鉴定认为构成的,才属于医疗事故。对于漏诊中不属于医疗事故的医疗过错损害,受害人可以根据我国最高人民法院的人身损害赔偿案件司法解释规定的标准进行索赔,这个赔偿标准比国务院《医疗事故处理条例》规定的医疗事故赔偿标准高出很多。
   二、什么是医疗事故
  医疗事故是指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在医疗活动中,违反医疗卫生管理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诊疗护理规范、常规,过失造成患者人身损害的事故。医疗过错是指医疗事故以外,由于医院的过错,造成患者人身伤害的过错。医疗事故与医疗过错在适用法律上存在差异,从而在鉴定、赔偿数额等存在明显不同。前者主要依据国务院颁布的医疗事故处理条例,后者主要适用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医疗事故的鉴定机构是医学会,医疗过错的鉴定机构是司法鉴定机构。按照医疗事故赔偿所得要低于按照医疗过错赔偿所得。
  之所以对医疗事故与医疗过错的区分,除了与目前法制现状有关外,很重要的原因与目前医疗事故鉴定缺乏公正有直接的联系。由于医疗侵权的特殊性、复杂性,此二元制的现象将在很长一段时间持续存在。
  关于漏诊医疗过错的赔偿的问题,我们在进行处理的时候,首先要进行判断漏诊的时候,对于患者造成的后果的严重性,然后再进行判断赔偿的问题。另外,漏诊本身就是一种行为比较恶劣的情况,我们在进行处理的时候,一定要严肃进行处理。
  
  
  


·医疗美容纠纷?
      医疗美容纠纷有哪些 ?一、医疗美容纠纷有哪些 随着美容业的蓬勃发展,美容导致毁容的案件不断增多,医疗美容纠纷也随之增多。医疗美容纠纷主要包括以下类型: 1、医疗失误导致美容纠纷。一是医生技术水平欠佳导致美容失败。二是医生未征得受术者同意而在手术中忽略了受术者的要求而导致的纠纷。三是医生为了增加经济效益或极力鼓动就医者做美容手术而导致的纠纷。 2、患者原因导致美容纠纷。此类纠纷可分为患者期望值过高和舆论影响了患者的美感两类。 3...


·北京医保报销比例是多少
      一、北京市医疗保险的报销比例 1、补充医疗保险报销的原则就是社保没有报销的那部分再从补充医疗中报销。比如,门诊1800以内部分及1800以上社保报销比例以外的部分、住院1300以内的部分及1300以上社保报销比例以外的部分。 2、补充医疗能报销多少是根据单位自己选择而定的,比如,门诊单位可以选择在社保报销以外在报销60%、或80%甚至可以选择90%等等,住院也一样,可以选择在申报报销以后再报销90%、95%等等,这而比例在投保时进行...


·医疗过错鉴定可以自己申请吗
      医疗过错鉴定可以自己申请吗医疗过错鉴定可以自己申请,按《民事证据规定》第4条第8项的规定,医疗机构的医疗行为是否有过错,医疗行为是否与损害结果存在因果关系。其举证责任在医方。但对其主张的事实进行举证,既是当事人的义务,也是当事人的权利。患方当然可以向医学会提出医方是否构成医疗事故的鉴定申请,或者向相关鉴定机构提出医方是否存在医疗过错的鉴定申请。即使医方已经提起了医疗事故鉴定,患方仍然可以提起医疗过错鉴定。审判机关无权加以限制。如果发生医...


·四级医疗事故赔偿的计算方法是什么?
      四级医疗事故赔偿的计算方法是什么 四级医疗事故虽然没有给当事人造成伤残的,但是给患者造成了明显的人身损害的。根据《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的规定,这时要对当事人进行赔偿的。那么四级医疗事故赔偿的计算方法是什么呢?我们整理了以下内容,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根据我国医疗事故相关条例的规定,确定为四级医疗事故后可根据以下参照计算四级医疗事故赔偿费用。 一、医疗费 “按照医疗事故对患者造成的人身损害进行治疗所发生的医疗费用计算,凭据支付,但不包...


·医疗纠纷调解有哪些
      医疗纠纷调解有哪些技巧?在第三方的主持劝说下,医疗纠纷的双方当事人自愿协商,可以就相关医疗纠纷作出调解处理。但是在进行医疗纠纷调解的时候也有一些的技巧的。究竟这些技巧是怎样的呢?请跟随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具体了解。1、主持调解的组织要特殊因为患方在医疗纠纷中表现有对医方严重的不理解和对抗情绪,如果是患方主动要求帮忙调解的,证明患方相信你会给予支持,你进入调解就有主动权,否则就不然了。若由医方申请律师组织调解,患方也许会认为律师是收费的,...


·医疗事故赔偿案件中的举证责任倒置是什么
      举证责任倒置是为了平衡当事人利益,更好地保护受害人权益而建立的举证制度。“谁主张、谁负责证据”的证据制度在民事诉讼中得以实施。然而,由于医疗过程的高度技术性和信息的不公开性,诸如疾病诊断和手术记录等证据材料几乎完全掌握在医生手中。患者远离证据来源,获得证据的可能性几乎为零,如按照“谁主张,谁证据”的原则,作为原始证据。病人和受害人必须承担败诉的后果。举证责任的倒置并不是逃避举证责任:(一)原告人作为病人,仍有责任提供证据,证明他确实在被...


·司法鉴定与法医鉴定有什区别
      现在很多人的法律意识逐渐提高,很多人在遇到纠纷时都会选择向法院上诉,用这样的途径保护自己的合法利益。鉴定又分为很多种,比如司法鉴定,医疗鉴定,法医鉴定等等,司法鉴定主要用于诉讼案件,法医鉴定主要运用于刑事案件,司法鉴定与法医鉴定有什区别? 一、司法鉴定与法医鉴定有什区别 司法鉴定是指在诉讼过程中,对案件中的专门性问题,由司法机关或当事人委托法定鉴定单位,运用专业知识和技术,依照法定程序作出鉴别和判断送一种活动。 包括了很多内容,...


·城乡居民医保新政策是怎样的
      随着我们人均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对医疗保险也就越来越关注,医保使我们城乡居民有了看病住院的保障。现在我国医疗保险制度也相对比较完善,那么有关城乡居民医保新政策的内容是什么呢!还有很多人不太了解,本文我们将针对这一问题,为您整理资料。 城乡居民医保新政策 一、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多少钱 【北京】城镇老年人个人缴费金额每人每年360元;学生儿童个人缴费金额每人每年160元;城镇无业居民个人缴费金额每人每年660元,其中残疾的无业居民个人...


·医疗期满解除劳动合同规定可以吗
      员工在医疗期间仍然和用人单位保持劳动关系,那么医疗期满解除劳动合同规定可以吗?劳动合同在员工和用人单位之间起着很重要的作用,用人单位根据实际情况向员工支付经济补偿,下面我们就一起来了解关于劳动合同方面的知识,请继续阅读。 医疗期满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吗? 医疗期结束后,如果劳动者仍然无法继续工作,用人单位可以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但是需要支付劳动者经济补偿金和医疗补助金。 经济补偿金的标准为每工作1年支付1个月工资;医疗补助金的标准...


·(1)医疗费。
      (1)医疗费。 按照医院对当事人的交通事故创伤治疗所必须的费用计算,凭护支付。 结案后确需继续治疗的,按照治疗必需的费用给付。 (2)误工费。 当事人有固定收入的,按照本人因误工减少的固定收入计算,对收入高于交通事故发生地平均生活费三倍以上的,按照三倍计算; 无固定收入的,按交通事故发生地国营同行业的平均收入计算。 (3)住院伙食补助费。 按交通事故发生地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出差伙食补助标准计算。 (4)护理费。 伤者住...


·医疗纠纷鉴定程序是什么
      医疗纠纷鉴定程序是什么1、诉前准备工作。医疗纠纷发生后,患方应第一时间和医务科联系、投诉,要求复印诊疗病历,并会同医方代表一起共同封存病历(包括诊治病历、住院病历、手术同意书、会诊讨论记录等所有资料),向医务科索要《医疗纠纷投诉表》回执。完成上述工作后,患方便可选择适用何种法律方式解决纠纷了。2、诉讼。提起诉讼后,法院会安排时间进行第一次开庭,该次开庭主要确认医患双方的诉讼主体资格、对双方提交的病历资料进行质证,经过质证的病历将在第一次...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南京海事海商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057670467 1305767046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