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船员如何追讨劳动报酬?


南京海事海商律师 www.hs64.net


  由于船员职业的特殊性,实践中的很多船员都是作为外派船员被派遣到外籍船舶上工作,一个船员在派上船的过程中,往往会涉及到众多的船员中介机构,外派船员有时自己都不知道自己应当向谁要求支付工资,这就增加了船员索取劳动报酬的难度。

  

  在拖欠劳动报酬的情况下,船员首先要做的就是厘清自己的劳动关系到底是与谁建立的。如果是与船公司直接签订的劳动合同,那么就去找船公司.www.njLawyer.cn。如果是与船员服务机构签订的劳动合同,那么这就属于劳动合同法中所说的劳务派遣的情况,在这种情况下,船公司是实际用工单位,而船员服务机构是用人单位,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九十二条的规定,“劳务派遣单位违反本法规定的,由劳动行政部门和其他有关主管部门责令改正;情节严重的,以每人一千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的标准处以罚款,并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吊销营业执照;给被派遣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劳务派遣单位与用工单位承担连带赔偿责任。”因此,船员可以要求船公司与船员服务机构承担连带责任.www.njLawyer.cn。

  

  确定了索要劳动报酬的对象之后,接着需要解决的就是请求劳动报酬的金额。我国《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五条规定,用人单位未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或者国家规定及时足额支付劳动者劳动报酬、加班工资和经济补偿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劳动合同法》实施以后,由于这一条款主要是规定的是行政救济方式,支付加付赔偿金的决定权在劳动行政部门南京律师网。所以劳动者自力救济时这一规定往往无用武之地南京律师网。但是2010年9月14日起施行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三)》第三条规定“劳动者依据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五条规定,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用人单位支付加付赔偿金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这就为劳动者自力救济时主张支付加付赔偿金提供了法律依据www.njLawyer.cn。因此,船员向法院起诉要求支付劳动报酬时,还可以要求另行支付最高100%的加付赔偿金.www.njLawyer.cn。

  

  当然,如果船员认为向船公司请求支付劳动报酬有风险,那么船员也可以向法院请求扣押船舶,因为劳动报酬请求权属于船舶优先权的范围。但是因为船舶是移动的,船员一定要掌握了船舶的动态之后再向船舶所在地的法院请求扣船南京律师网。一般来说新加坡、香港等地扣船比较容易,而且需要支付的反担保也较低。。


·船员如何追讨劳动报酬?
      由于船员职业的特殊性,实践中的很多船员都是作为外派船员被派遣到外籍船舶上工作,一个船员在派上船的过程中,往往会涉及到众多的船员中介机构,外派船员有时自己都不知道自己应当向谁要求支付工资,这就增加了船员索取劳动报酬的难度。 在拖欠劳动报酬的情况下,船员首先要做的就是厘清自己的劳动关系到底是与谁建立的。如果是与船公司直接签订的劳动合同,那么就去找船公司.www.njLawyer.cn。如果是与船员服务机构签订的劳动合同,那么这就属于劳...


·船东对船员责任保险条款
      本保险为沿海内河船舶保险的附加险,并适用于沿海内河渔船保险。 一、保险责任 保险船舶在航行运输或停泊中船上在岗船员发生死亡或伤残,根据劳动合同或法律,依法 应由船东(被保险人)对船员承担的医疗费、住院费和伤残、死亡补偿费,保险人负责赔偿。 二、除外责任 1.战争、类似战争行为、叛乱、罢工或核子辐射所致船员的伤残或死亡。 2.殴斗、自杀、自残、疾病、违法犯罪行为所致船员的伤残或死亡。 3.船东的故意行为所致船员的伤残或死亡。 ...


·船员劳动合同纠纷是否必须经过劳动争议前置程序?
      2016年3月1日《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海事法院受理案件范围的规定》(法释〔2016〕4号)实施。

根据该规定“第二条24.船员劳动合同、劳务合同(含船员劳务派遣协议)项下与船员登船、在船服务、离船遣返相关的报酬给付及人身伤亡赔偿纠纷案件; ”,船员劳动合同纠纷不必经过劳动争议前置程序,可以直接在海事法院起诉。这无疑降低了船员劳动者维权的难度。


·船长、高级船员、船员是指哪些人?
      《中华人民共和国船员条例》 船员,是指依照规定经船员注册取得船员服务簿的人员,包括船长、高级船员、普通船员。
船长,是指依照本条例的规定取得船长任职资格,负责管理和指挥船舶的人员
南京律师网。 高级船员,是指依照规定取得相应任职资格的大副、二副、三副、轮机长、大管轮、二管轮、三管轮...


·船员劳务合同纠纷到哪个法院起诉?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事诉讼特别程序法》第六条第二款第(五)项规定:
“因海船的船员劳务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原告住所地、合同签订地、船员登船港或者离船港所在地、被告住所地海事法院管辖”。...


·哪个行政部门负责船员管理工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船员条例》第三条: 国务院交通主管部门主管全国船员管理工作.www.njLawyer.cn。   国家海事管理机构依照本条例负责统一实施船员管理工作。   负责管理中央管辖水域的海事管理机构和负责管理其他水域的地方海事管理机构(以下统称海事管理机构),依照各自职责具体负责船员管理工作。。...


·船员劳动关系是否适用《劳动合同法》?
      船员是指包括船长在内的船上一切任职人员。船员又称海员,包括驾驶部的船长、大副、二副、三副、水手长、水手和舵工等;轮机部的轮机长、大管轮、二管轮、三管轮、电机员、机匠长、机匠等;电信部的报务主任、报务员;事物部的管事、大厨、服务员、船医以及服务于船舶的人员等,全船由船长总负责。 根据《海商法》和《船员条例》的规定,船员的任用和劳动方面的权利、义务,《海商法》和《船员条例》没有规定的,适用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船员同样...


·船员劳动合同和船员雇佣合同的区别
      劳动合同是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的协议.www.njLawyer.cn。船员雇佣合同是船员作为雇员与作为雇主的航运公司或个体船民等之间签订的雇佣合同
南京律师网。在船员劳务外派情况下,与船员签订船员雇佣合同的有可能是船员服务中介机构。 鉴于劳动合同和雇佣合同的区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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