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057670467
全国海事法院: 上海 南京 宁波 厦门 广州 北海 海口 青岛 天津 大连 武汉
律师团队
>>
  • 南京海事海商律师姜律师
  • 南京海事海商律师朱律师
  • 南京海事海商律师叶律师
  • 南京海事海商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办理最高人民法院南京第三巡回法庭、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江苏省人民检察院、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申请再审、申诉、申请抗诉等法律事务,包括刑事案件申诉、民事案件再审、行政案件再审、执行案件申诉,具有丰富的刑事申诉、民事、行政、执行案件申请再审经验。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水利工程质量等级有哪些


南京海事海商律师 www.hs64.net


  水利工程质量等级有哪些?
  水利工程在我国有很多建设项目,各种类型的的水利工程对于人们的生活都有很大的影响,甚至还影响气候的变化。因此,确保水利工程质量达标就是十分严峻的问题。不同类型的水利工程也有不同的质量要求。下面我们就为您总结了水利工程质量等级的相关法律知识。
  
  一、水利工程质量标准等级划分
  
  工程质量标准等级应按分部工程、单位工程、合同段、建设项目逐级进行评定,分部工程质量等级分为合格、不合格两个等级;单位工程、合同段、建设项目工程质量等级分为优良、合格、不合格三个等级。
  
  1、分项工程评分值不小于75分者为合格,小于75分者为不合格;机电工程、属于工厂加工制造的桥梁金属构件不小于90分者为合格,小于90分者为不合格。
  
  评定为不合格的分项工程,经加固、补强或返工、调测,满足设计要求后,可以重新评定其质量等级,但计算分部工程评分值时按其复评分值的90%计算。
  
  2、所属各分项工程全部合格,则该分部工程评为合格;所属任一分项工程不合格,则该分部工程为不合格。
  
  3、所属各分部工程全部合格,则该单位工程评为合格;所属任一分部工程不合格,则该单位工程为不合格。
  
  4、合同段和建设项目所含单位工程全部合格,其工程质量等级为合格;所属任一单位工程不合格,则合同段和建设项目为不合格。
  
  单位工程所含各分部工程均合格,且单位工程得分大于或等于90分,质量等级为优良;所含各分部工程均合格且得分大于或等于75分,小于90分,质量等级为合格;否则为不合格。
  
  合同段(建设项目)所含单位工程(合同段)均合格,且工程质量鉴定得分大于或等于90分,工程质量鉴定等级为优良;所含单位工程均合格,且得分大于或等于75分、小于90分,工程质量鉴定等级为合格;否则为不合格。
  
  不合格分部工程经整修、加固、补强或返工后可重新进行鉴定。但出现过重大质量事故,造成大面积返工或经加固、补强后造成历史性缺陷的工程,其相应的单位工程、合同段工程质量不得评为优良,并视其对建设项目的影响,由竣工验收委员会决定建设项目工程质量是否可评为优良。
  
  二、水利工程质量评定标准
  
  评定标准:《水利水电基本建设工程单元工程质量评定标准》(一)SDJ249.1-88单元工程:主要检查项目全部符合质量标准。一般检查项目也符合标准规定。检测项目实测点合格率80%.检测项目大于=70%合格,大于=90%优良。
  
  分部工程:单元工程质量全部合格且50%以上优良,主要单元、重要隐蔽及关键部位的单元优良,且未发生过质量事故;中间产品合格,其中砼拌和物质量优良;原材料、金属结构及启闭机制造质量合格;机电产品合格。
  
  单位工程:分部合格其中50%以上优良;主要分部优良且施工中未发生重大质量事故;中间产品质量合格其中砼拌和物质量优良;原材料、金属结构及启闭机制造质量合格;机电产品合格;外观质量得分率85%以上(合格为70%以上);施工质量检验资料齐全。
  
  工程项目质量评定:单位工程全部合格,其中50%以上的单位工程优良,且主要建筑物单位工程优良。
  
  不合格单元工程处理:全部返工重作的,可重新评定质量等级,经加固补强只能评合格,造成永久性缺陷按合格处理。
  
  综上所述,水利工程质量等级根据不同的评级阶段分成不同的等级主要包括优、良、合格、不合格四个等级。评级主要是根据水利工程的质量评定标准进行打分,最后确定相应的等级。对于这方面如果还有疑问,请您咨询的律师们,他们会给您更为详细的答案。
  
  
  
  


·十一个月申请工伤认定是否还来得及?
      一般来货,在劳作过程之中意外受伤的,需要及申请进行工伤认定,确定是否伤势是否属于工伤,若鉴定属于工伤的,需要再行申请进行司法鉴定,确定受伤程度。但是有些职工在受伤后是一个月才申请进行工伤认定,此时,十一个月申请工伤认定是否还来得及? 一、十一个月申请工伤认定是否还来得及? 职工工作中遭受事故伤害11个月,申请工伤认定来得及。 工伤认定是社会保险行政部门依据法律的授权对职工因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是否属于工伤或者视同工伤给予定性进...


·新工伤鉴定赔偿标准2023是什么?
      为了最大程度上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工伤鉴定赔偿标准的出台为劳动者提供了法律上的支持与帮助,赔偿标准由于各类客观条件的改变也在不断更新,以适应市场的变化。那么新工伤鉴定赔偿标准2017是什么呢?下面就随我们一起来看看吧。 (一)医疗费 1、要求:治疗工伤所需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 2、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30条第3款。 3、备注:用人单位没有参加工伤保险的,不是必须到签有服...


·如何认定事实劳动关系合法
      众所周知,劳动关系是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签订劳动合同所成立的劳动关系,是受到法律保护的,双方都不能随意解除。然而也有一种劳动关系叫做事实劳动关系,事实劳动关系是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双方口头协议的,没有签订劳动合同,那么事实劳动关系合法吗?下面律师366我们将为您进行详细解答。 一、事实劳动关系 事实劳动关系是指无书面合同或无有效书面合同形成的劳动雇佣关系以及口头协议达成的劳动雇佣关系。事实劳动关系的确认需存在雇佣劳动的事实存在。“事实...


·没签订劳动合同辞退员工可以吗?
      没签订劳动合同辞退员工可以吗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经用人单位书面通知后,劳动者不与用人单位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书面通知劳动者终止劳动关系,无需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但是应当依法向劳动者支付其实际工作时间的劳动报酬。如果劳动者拒绝签订书面劳动合同,而用人单位又认为需要该劳动者,那么用人单位则同时要承担相应的风险,例如劳动者后期主张未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二倍工资。即使和该劳动者订立劳动者放弃劳动合同保障的权益,也因为违反强制性规定...


·建筑施工许可证办理需要的条件有几种
      建筑施工许可证办理需要的条件有几种申请领取施工许可证,应当具备下列条件:(1)已经办理该建筑工程用地批准手续;(2)在城市规划区的建筑工程,已经取得规划许可证;(3)需要拆迁的,其拆迁进度符合施工要求;(4)已经确定建筑施工企业;(5)有满足施工需要的施工图纸及技术资料;(6)有保证工程质量和安全的具体措施;(7)建设资金已经落实;(8)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十五日内,对符合条件的申请颁发施工...


·劳动法规定不签订合同怎么办
      劳动法规定不签订合同怎么办 劳动法规定不签订合同可以怎么办吗?劳动者在与所雇用单位试用期满后或者在与上一个劳动合同期满后,所在公司未予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或者不续签劳动合同,但仍要求继续工作的是可以要求赔偿和仲裁的,不过具体情况要具体分析。下面请看我们整理的有关这方面的资料,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一、劳动法规定不签订合同怎么办 1、单位严重违法,劳动合同法规定,建立劳动关系一个月内应该签订劳动合同 2、因为单位的违法行为,你可以随...


·电力工程质量事故的分析是怎么样的?
      电力工程质量事故的分析是怎么样的? 一个施工项目要获得最后的投产运营是需要一定的过程的,在前期需要进行规划,工程队的承包,还要对相对方进行资格审查,如果工程在哪一个环节没有衔接好,会导致最后工程没办法运营,关于电力工程质量事故的分析是怎么样的接下来让我们来告诉您有关的规定。 一、电力工程质量事故的分析是怎么样的? 1、电力工程项目质量事故分析 1.1复杂性 电力工程建设的时间长,所面临的因素也很多,因此质量也会被各种复杂因素而...


·2023年南京工伤待遇标准是什么?
      南京工伤待遇标准是什么 一、南京工伤待遇标准是什么? 1、治疗工伤所需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由国务院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会同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等部门规定。 2、经办机构与医疗机构、辅助器具配置机构在平等协商的基础上签订服务协议,并公布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辅助器具配置机构的名单。具体办...


·单位拖欠工资给补偿吗
      按照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劳动合同中的约定,单位每个月应该按时、足额的支付工资给劳动者,不然的话就有可能构成拖欠工资。那么在这种情况下,单位除了要及时发放工资外,单位拖欠工资给补偿吗?接下来,我们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单位拖欠工资给补偿吗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应当在劳动合同中约定工资标准,工资标准可以根据劳动者所在岗位或者所从事的工作确定。在我国目前的状态看,由于法律意识不强,一些企业违反国家劳动法律法规拖欠扣发工资或不依法给经济补偿金的现...


·装饰装修工程承包合同范本是怎样的
      装饰装修工程承包合同范本是怎样的? 现在通常情况下许多装饰装修工程都是委托给专门的有装修资质的公司来做的,为了维护各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也为了保障装修工程的正常进行,一般需要提前签署一份装饰装修工程承包合同,来约定双方的权利和义务。下面就来看一份装饰装修工程承包合同范本,了解具体如何约定合同内容。 装饰装修工程承包合同范本 ××市××装饰工程有限公司 装饰装修工程承包合同 合同编号: 二零一七年 月 日 发包方: (以下简...


·没签劳动合同前能毁约吗?
      没签劳动合同前能毁约吗?没签劳动合同前能毁约,单位没有订立合同并没有缴纳保险的,劳动者可以随时辞职,不需要提前30天,可以要求单位补缴保险并支付未签订合同期间的双倍工资,协商不成的, 可以到劳动监察部门或者申请劳动仲裁解决。用人单位未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认定双方存在劳动关系时可参照下列凭证:工资支付凭证或记录(职工工资发放花名册)、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的记录;用人单位向劳动者发放的“工作证”、“服务证”等能够证明身份的证件;劳动者填写的...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南京海事海商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057670467 1305767046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