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057670467
全国海事法院: 上海 南京 宁波 厦门 广州 北海 海口 青岛 天津 大连 武汉
律师团队
>>
  • 南京海事海商律师姜律师
  • 南京海事海商律师朱律师
  • 南京海事海商律师叶律师
  • 南京海事海商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海事海商律师团队专业处理全国各地海事纠纷、海商与物流、货运代理、国际贸易、海上保险、海洋与建设工程、涉外诉讼与仲裁,具有丰富的诉讼与仲裁办案经验,海事律师为国内外企业、单位和个人提供专业海事法律服务。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表演权属于人身著作权吗


南京海事海商律师 www.hs64.net


  表演权属于人身著作权吗
  
  不管是电视剧还是电影,还有小品,这些都存在着表演权,那么很多人就区分不了表演权与著作权,而且认为表演权属于人身著作权,那么表演权属于人身著作权吗?对于着这个问题,我们就为您简要分析一下,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一、表演权属于人身著作权吗
  
  表演权属于人身著作权。
  
  二、著作权的内容
  
  (一)发表权,即决定作品是否公之于众的权利;
  
  (二)署名权,即表明作者身份,在作品上署名的权利;
  
  (三)修改权,即修改或者授权他人修改作品的权利;
  
  (四)保护作品完整权,即保护作品不受歪曲、篡改的权利;
  
  (五)复制权,即以印刷、复印、拓印、录音、录像、翻录、翻拍等方式将作品制作一份或者多份的权利;
  
  (六)发行权,即以出售或者赠与方式向公众提供作品的原件或者复制件的权利;
  
  (七)出租权,即有偿许可他人临时使用电影作品和以类似摄制电影的方法创作的作品、计算机软件的权利,计算机软件不是出租的主要标的的除外;
  
  (八)展览权,即公开陈列美术作品、摄影作品的原件或者复制件的权利;
  
  (九)表演权,即公开表演作品,以及用各种手段公开播送作品的表演的权利;
  
  (十)放映权,即通过放映机、幻灯机等技术设备公开再现美术、摄影、电影和以类似摄制电影的方法创作的作品等的权利。
  
  (十一)广播权,即以无线方式公开广播或者传播作品,以有线传播或者转播的方式向公众传播广播的作品,以及通过扩音器或者其他传送符号、声音、图像的类似工具向公众传播广播的作品的权利;
  
  (十二)信息网络传播权,即以有线或者无线方式向公众提供作品,使公众可以在其个人选定的时间和地点获得作品的权利;
  
  (十三)摄制权,即以摄制电影或者以类似摄制电影的方法将作品固定在载体上的权利;
  
  (十四)改编权,即改变作品,创作出具有独创性的新作品的权利;
  
  (十五)翻译权,即将作品从一种语言文字转换成另一种语言文字的权利;
  
  (十六)汇编权,即将作品或者作品的片段通过选择或者编排,汇集成新作品的权利;
  
  (十七)应当由著作权人享有的其他权利。
  
  三、表演权的法律规定
  
  我国新著作权法在第36条规定:使用他人作品演出,表演者(演员、演出单位)应当取得著作权人许可,并支付报酬。演出组织者组织演出,由该组织者取得著作权人许可,并支付报酬。使用改编、翻译、注释、整理已有作品而产生的作品进行演出,应当取得改编、翻译、注释、整理作品的著作权人和原作品的著作权人许可,并支付报酬。期中并没有区分作品是否已经发表,而是不管发表与否,统一对待。
  
  表演权属于人身著作权,因为著作权的对象是一种智力成果,包括文学、艺术和科学领域等,范围是极其广泛的。他人表演要取得著作权人的同意,而且还要支付报酬。所以,遇到侵犯表演权纠纷,我们建议去平台咨询或委托专业的律师。
  
  


·商标代理机构备案怎么做?
      商标代理机构备案怎么做? 一、商标代理机构备案怎么做? 商标代理机构向商标局备案,应当填写商标代理机构备案表(按要求填写并经商标代理机构盖章、负责人签字,下同)并提交以下文件: (一)盖有登记主管部门章戳的工商营业执照、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副本的复印件,或者经公证的工商营业执照、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副本的复印件,并加盖商标代理机构章戳; (二)经办人有效身份证明文件的复印件。 二、商标注册代理机构合并备案怎么办理? 备案商标注册代...


·商标认证方式和其与商标注册的区别
      商标认证方式和其与商标注册的区别 一、商标认证方式 认证商标一般都是说商标局认证驰名商标或者地方认证著名商标的事情。 不同的地方的要求不同,所以认证方式也不同,按照地方的要求提交相关的文件,详情需咨询需认证商标的地方。 二、商标认证和商标注册的区别 1、商标认证 认证标志是质量认证机构准许经其认证产品质量合格的企业在产品的包装上使用的质量标志。《产品质量法》第九条规定:“国家参照国际先进的产品标准和技术要求,推行产品质量认证制...


·专利权人侵权损失怎么算
      专利权人侵权损失怎么算在专利侵权中,对于专利权人来讲,自己的利益多多少少都是会受到一定影响的,而对于因侵权造成的损失,是可以要求侵权人作出赔偿的。那这个专利权人侵权损失究竟该怎么计算呢?请在下文中和我们一起进行具体了解。 一、专利权人侵权损失怎样计算 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请求,按照权利人损失或者侵权人获利计算赔偿数额。人民法院不宜依职权自行确定计算赔偿额的方法。 权利人损失一般可以通过专利产品销售量减少的数量乘以每件专利产品的利...


·商标转让证明书补发注意事项有哪些?
      商标转让证明书补发注意事项有哪些?1、补发证明申请书填写的申请人名义、地址应与现商标注册人一致,商标注册号、类别应与原商标注册证明一致。2、如果补发证明与变更商标注册人名义同时办理,补发证明申请应以变更前的商标注册人名义提出。3、如果原商标注册人的印章已经作废的,在补发证明申请书上加盖变更后的商标注册人的印章,应提交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二、商标转让的流程是怎样的?1、买卖双方签订《商标转让合同/协议》。2、商标持有人办理商标公证...


·专利侵权要收集哪些证据
      专利侵权要收集哪些证据想要认定他人的行为对自己构成专利侵权的,那么专利权人必须要提供相应的证据,否则的话主张是不能得到支持的。那具体而言,专利侵权要收集哪些证据呢?若你对此也不是很清楚的话,请跟随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专利侵权要收集哪些证据 专利侵权证据可以从三分方面去收集: 1、有关侵权者情况的证据 了解侵权者确切的名称、地址、企业性质、注册资金、人员数、经营范围等情况,都是专利权人首先应该了解的,了解了这些情况对...


·日本专利分类有哪几种?
      日本专利分类有哪几种? 一、日本专利分类有哪几种 日本专利有三种:日本特许专利,日本实用新案专利和日本意匠专利。在中国日本专利费用的收取标准是专利代理费:依据各个代理机构的所处地域、专业水平和服务项目有所区别,下面我们以发明代理费:7000实用新型代理费2500外观设计代理费1000,缴费时限:发明专利的保护年限为20年,所以最长有20年的年费。 日本专利有三种:日本特许专利,日本实用新案专利和日本意匠专利。 1、日本特许专利—...


·专利中行政复议的程序是怎么规定
      专利中行政复议的程序是怎么规定的 我国设立的知识产权局,就是为了处理我国公民申请专利时后的一切事宜,国家知识产权可以对申请注册的专利作出符合国家规定的行政决议。同时对于我国公民来说,可以参照我国的行政复议法,对国家知识产权的相关工作人员的行政行为进行监督。如果认为侵犯自己权利的话,提起行政复议之前必须要知道,专利中行政复议的程序是怎么规定的? 专利中行政复议的程序是怎么规定的? 1、专利行政复议的提起 关于第一类专利行政复议,申...


·商标授权书怎么写?
      商标授权书怎么写? 商标授权书 商标使用许可人(甲方):________________ 商标使用被许可人(乙方):_____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四十条和《商标法实施条例》第四十三条的规定,甲乙双方遵循自愿和诚实信用原则,经协商一致,签定本商标使用许可合同. 一、甲方将乙注册的使用在________类________商品上的第________号商标许可乙方使用在________类________商品上...


·画作著作权转让使用权怎么做
      生活中,许多作品都是有著作权的,这也决定了我们不能随意使用他人作品。在获取作品使用权后我们才能够将其用在自己的作品当中。那么,画作著作权转让使用权要怎么做呢?接下来就由小编简单介绍一下。画作著作权转让使用权要怎么做呢?应当签署书面合同。有了著作权转让书面合同,意味着已经获得著作权人的许可,著作权人明确讲某一作品的某些权利授权给谁。另外,由于权利转让书面合同包含了许多重要的内容,包括转让的权利种类与范围是什么、转让的对象具体是谁、受让人被...


·商标转让费用多少钱?
      商标转让费用多少钱 一、商标转让费用多少钱,如何进行商标转让 办理一件商标转让登记的规费,也就是商标局收费是500元,如果委托知识产权代理机构办理,还会产生代理费,代理费一般在1000元至3000元不等,这与代理机构提供的服务水平、经验内容、定位标准有关。此外,如果通过一些平台或者中介机构购买商标,还会有购买商标的费用以及中介服务费,购买费用没有通说的标准,需要和商标的转让人协商确定,这可能与商标资源的稀缺性、商标本身的独特性、商标...


·商标侵权案赔偿规定是什么?
      商标侵权案赔偿规定是什么?商标的侵权赔偿标准在实施的新的商标法中有明确规定。《商标法》第六十三条规定:侵犯商标专用权的赔偿数额,按照权利人因被侵权所受到的实际损失确定;实际损失难以确定的,可以按照侵权人因侵权所获得的利益确定;权利人的损失或者侵权人获得的利益难以确定的,参照该商标许可使用费的倍数合理确定。对恶意侵犯商标专用权,情节严重的,可以在按照上述方法确定数额的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确定赔偿数额。赔偿数额应当包括权利人为制止侵权行为所支付...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南京海事海商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057670467 1305767046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