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057670467
全国海事法院: 上海 南京 宁波 厦门 广州 北海 海口 青岛 天津 大连 武汉
律师团队
>>
  • 南京海事海商律师姜律师
  • 南京海事海商律师朱律师
  • 南京海事海商律师叶律师
  • 南京海事海商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海事海商律师团队专业处理全国各地海事纠纷、海商与物流、货运代理、国际贸易、海上保险、海洋与建设工程、涉外诉讼与仲裁,具有丰富的诉讼与仲裁办案经验,海事律师为国内外企业、单位和个人提供专业海事法律服务。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软件著作权变更登记怎样操作


南京海事海商律师 www.hs64.net


  软件著作权变更登记怎样操作针对计算机软件,需要申请登记之后才能获得著作权。而日后,软件著作权人也是可以进行变更登记的,那么软件著作权变更登记该怎样来操作呢?我们将在下文中为您做详细解答。一、 软件著作权登记人或者合同登记人可以对已经登记的事项作变更或者补充。二、申请登记变更或者补充时,申请人应当提交以下材料:(一)按照要求填写的变更或者补充申请表;(二)登记证书或者证明的复印件;(三)有关变更或者补充的材料。三、申请登记软件的查询,申请人应当提交以下材料(一)按照要求填写的查询申请表;(二)所需其他材料;四、软件著作权变更登记所需时间,从登记机关受理之日起30个工作日。
  相关知识:怎样进行软件著作权转让
  1、申请人可以自己办理计算机软件著作权转让或专有合同登记,也可以委托代理机构办理登记。2、申请人应当将所提交的申请文件留存一份,便于在补正程序中保持文件内容的一致。3、办理软件著作权转让或专有合同登记可到登记大厅现场办理,也可使用挂号信函或特快专递邮寄到中国软件著作权登记部。4、申请表应当在线打印,请勿擅自更改表格格式;申请文件都应当按规定签章,签章应当与申请表中填写的姓名或者名称完全一致。5、申请人或代理人信息栏内的详细地址,请务必填写准确的实际联系地址,以便我中心邮寄证书或其它书面邮件。6、著作权人为企业法人或事业法人的应提交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副本复印件,并需加盖单位公章;7、著作权人为自然人的,应提交有效的自然人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复印)。并需提交非职务开发保证书或非职务开发证明。(下载《非职务开发证明》《非职务开发保证书》)。8、著作权人为外国自然人的,应提交护照复印件,及护照复印件的中文译本,并需翻译者签章。当事人需要变更软件著作权的,必须要按照规定办理相应的登记,其实也就是变更了软件著作权的所有人。根据相关规定变更软件著作权登记的是从登记机关受理之日起30个工作日之内完成。如果你对此还有疑问的话,可以直接来电咨询我们的在线律师。
  
  
  


·商标侵权时间过了一年半怎么办?
      商标侵权时间过了一年半怎么办?商标侵权时间过了一年半依旧可以申请诉讼。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诉讼时效为二年,自商标注册人或者利害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侵权行为之日起计算。商标注册人或者利害关系人超过二年起诉的,如果侵权行为在起诉时仍在持续,在该注册商标专用权有效期限内,人民法院应当判决被告停止侵权行为,侵权损害赔偿数额应当自权利人向人民法院起诉之日起向前推算二年计算。二、诉讼时效概念诉讼时效是指民事权利受到侵害的权利人在法定的时效期间内不...


·时事新闻是否受著作权法保护?
      时事新闻是否受著作权法保护?时事新闻是不受著作权法保护,因为这是根据我们著作权法当中的第5条所规定的时事新闻,它并不属于我们国家的,著作权保护的范围之内的,《著作权法》第五条规定,时事新闻不受著作权法的保护。何谓时事新闻,《著作权法实施条例》的规定通过报纸、期刊、电台、电视台等传播媒介报道的单纯事实消息。最高院《关于审理著作权民事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六条规定通过大众传播媒介传播的单纯事实消息属于时事新闻。因此,法律上只是...


·专利成果转化合同包含哪些内容?
       提到专利,很多人应该都知道,是指发明成果申请了专有权,是受法律保护的。而专利成果转化能有效促进专利技术得到更好的应用,刺激更多技术融合和创新,因此,对于专利成果转化合同的签订我国还是有相关法律进行管理的,下面是关于专利成果转化合同要具备的大致内容条款。 一、专利成果转化合同应包含的条款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节录)(1999年3月15日)第十八章 技术合同第一节 一般规定 第三百二十四条 技术合同的内容由当事人约定,一般包括以下条...


·商标许可使用常见方式有哪些?
      商标许可使用常见方式有哪些注册商标使用许可,是指商标权人将自己的注册商标许可他人使用的行为。商标使用许可的形式主要有三种:(1)一般使用许可。即许可人授权被许可人在一定期限、地域内,在指定的商品上使用其注册商标;与此同时,许可人还可以许可第三人使用该注册商标。(2)排他使用许可。即许可人授权被许可人在一定期限、地域内,在指定的商品上独家使用其注册商标的同时,承担在该期限和地域内,在相同的商品上不再许可第三人使用该注册商标的义务。(3)独...


·哪些行为不属于侵犯著作权的行为
      哪些行为不属于侵犯著作权的行为 究竟哪些行为不属于侵犯著作权的行为?其实我国相关法律中,并没有具体规定哪些行为不属于侵犯著作权的行为,而是对侵犯著作权的行为进行了列举,下面就让我们为您做详细解答。 哪些行为不属于侵犯著作权的行为 《著作权法》第四十六条和第四十七条对于侵犯著作权的行为分别做了规定。其中,第四十六条规定了下列侵犯著作权的行为: (1)未经著作权人许可,发表其作品。 (2)未经合作作者许可,将与他人合作创作的作品...


·专利法行政复议具体什么意思?
      专利法行政复议具体什么意思? 行政复议是行政法上的一项重要制度,其目的在于,给行政相对人在行政系统内提供一个针对违法或者不当行政行为的救济管道,同时,也给行政机关在行政系统内一个纠正违法或者不当行政行为的机会。虽说行政复议带有准司法性质,但其基本性质仍是行政行为,且是依申请的行政行为、要式行政行为。 专利行政复议是指针对涉及专利事项的具体行政行为提起的行政复议。此处所谓涉及专利事项,既包括国家知识产权局在审查授予专利权等过程中做出的...


·驰名商标保护的措施有哪些?
      驰名商标保护的措施有哪些?“驰名商标”(Well-known Trade Mark)又称为周知商标,最早出现在1883年签订的《保护工业产权巴黎公约》(以下简称《巴黎公约》)。我国于1984年加入该公约,成为其第95个成员国。和其他加入《巴黎公约》的成员国一样,依据该公约的规定对驰名商标给予特殊的法律保护,已经成为我国商标法制工作中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根据国家工商总局2003年4月17日颁布的《驰名商标认定和保护规定》,其涵义可以概括为...


·我国专利法所称的发明创造是指哪些?
      我国专利法所称的发明创造是指哪些?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第一章第二条:对“发明创造”作出了如下定义:本法所称的发明创造是指发明、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发明,是指对产品、方法或者其改进所提出的新的技术方案。实用新型,是指对产品的形状、构造或者其结合提出的适于实用的新的技术方案。外观设计,是指对产品的外型、图案或者其结合以及色彩与形状、图案的结合所作出的富有美感并适于工业应用的新设计。我国专利法规定,可以取得专利权的发明有两类,一类是产...


·怎么处理职务著作权归属问题
      怎么处理职务著作权归属问题作品分为很多种,包括委托作品、影视作品、职务作品等等,不同的作品,其著作权归属不同。那么该如何确定职务作品著作权归属呢?请阅读由我们整理的下文进行了解。 一、怎么处理职务著作权归属问题 所谓职务软件是指自然人在单位任职期间所开发的软件,主要是指以下三种情况下开发的软件:1、针对本职工作中明确指定的开发目标所开发的;2、开发的软件是从事本职工作活动中所预见的结果或者自然的结果;3、主要使用了单位的资金、专用设备、...


·购买商标注意事项是什么?
      购买商标注意事项是什么 一、购买商标注意事项 1、首先我们需确认商标所有者是否还存在,如果是企业我们需确认企业是否已经注销,如果是个人的我们需确认个人是否已经死亡。如果企业注销或个人死亡已满一年,那商标的所有权便消失了,这样的商标是不能购买的(转让中所作的声明公证便是确认所有人是否还存在的最好方法)。 2、在商标转让交易前,买家一定要对商标注册原件进行真实性的核实,最好到商标局查询一下该商标的相关情况,如查看该商标之前是否已经被转让,...


·商标转让合同生效要件有哪些?
      商标转让合同生效要件有哪些? 一、商标转让合同的成立和生效 商标转让合同的成立与否纯属于实事问题,其意义在于识别合同是否已经存在,该合同是此合同不是彼合同(即合同的类型化),以及合同行为与事实行为之间的区别。《合同法》明确规定,合同自承诺达到之日成立,就商标转让合同而言,商标转让合同自然也应当自承诺达到时成立。商标转让合同的生效则是指商标转让合同符合法定的生效条件(主体合法、内容合法、意思表示真实自愿、形式合法),依法对当事人有约束力...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南京海事海商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057670467 1305767046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