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057670467
全国海事法院: 上海 南京 宁波 厦门 广州 北海 海口 青岛 天津 大连 武汉
律师团队
>>
  • 南京海事海商律师姜律师
  • 南京海事海商律师朱律师
  • 南京海事海商律师叶律师
  • 南京海事海商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海事海商律师团队专业处理全国各地海事纠纷、海商与物流、货运代理、国际贸易、海上保险、海洋与建设工程、涉外诉讼与仲裁,具有丰富的诉讼与仲裁办案经验,海事律师为国内外企业、单位和个人提供专业海事法律服务。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公司法人能作贷款人需要满足什么条件


南京海事海商律师 www.hs64.net


  公司法人能作贷款人需要满足什么条件
  正常情况下,公司在经营的时候,免不了需要向银行或者其他单位进行贷款。因此,在贷款过程当中,选择一个合适的贷款人就是非常重要的。在某些情况下,其实公司的法人也是能够作为公司的代表人进行贷款的,但是需要满足相关条件才可以。下面我们就为您介绍一下,司法人能作贷款人需要满足什么条件?
  
  一、公司法人能作贷款人需要满足什么条件?
  
  1、有固定的经营场所(需要现场调查,并提供经营场所出租缴费或房产证明),且经营的项目合法。
  
  2、正常经营时间满一年,部分贷款机构放宽要求,需要满6个月。
  
  3、经营状况相对比较良好,具有稳定的营收能力(需要提供近半年的对公流水做佐证)。
  
  4、借款主体责任人需要保持良好的信用记录。
  
  5、还需要在贷款行开设存款账户。
  
  二、需要注意的是,并不是说只要有营业执照就能办到贷款,除了要求满足上述的条件外,对营业执照本身也是有要求的:
  
  1、营业执照注册日期,一般的贷款机构要求6个月以上,商业银行要求是不小于1年,而外资银行更苛刻,要求3年以上。如果涉及到营业主体过户(企业或个体户转手过户给另一个企业或个体户),要求法人变更必须满一年。
  
  2、名称与经营范围,贷款机构也是有着明确的要求的。由于受到各类政策的影响,贷款机构一般设有禁止与限制性的行业,如果营业执照上的名称或经营范围恰好体现出了这些行业的话,贷款也是不容易通过审批的。
  
  3、营业执照上的注册资金有时候也是很重要的。注册资金也能体现出企业或个体户的硬实力,自然是越高越好。有些贷款机构为了降低贷款风险,甚至会提出注册资金不低于多少的要求。
  
  三、营业执照贷款需要准备的资料
  
  1、营业执照正副本、税务登记证正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正副本(三证合一只需提供营业执照);
  
  2、近三个月税票;
  
  3、公司章程;
  
  4、验资报告;
  
  5、近 3月上下游合同;
  
  6、销售票据或增值税发票;
  
  7、最近半年对公流水;
  
  8、近1 年的财务报表等(经营性贷款必要资料, 也可做消费贷款的佐证)。
  
  四、营业执照贷款一般流程
  
  1、借款人向贷款机构咨询营业执照贷款办理事宜;
  
  2、 按照贷款机构的要求提供营业执照贷款相关资料,并提出贷款申请;
  
  3、 等待银行或小贷公司审核,如果审批通过,则前往银行签订贷款合同。如果是抵押贷款,则还需办理抵押登记手续;
  
  4、 发放贷款,借款人按照合同如期偿还贷款本息即可。
  
  五、营业执照贷款利息
  
  贷款利息的高低往往并不固定,这与借款人的综合资质有关。不过,按照普通的经营类贷款的案例来看,营业执照贷款利息一般在2分左右(月息2%,对应24%的年利率)。
  我们可以看出,其实公司法人在为公司进行贷款的时候,最主要的要求还是针对公司本身来说的。因为毕竟公司贷款涉及到大量的资金往来,要求公司必须有固定的经营场所,正常营业时间为一年,经营状况比较好的,这样才可以顺利的贷到款。
  
  
  
  


·遇到了欠钱不还的人怎么办?
      遇到了欠钱不还的人怎么办? 一、遇到了欠钱不还的人怎么办? 当事人遇到欠钱不还时可以考虑请求支付令或者起诉两种方法。请求支付令是最方便有效的处理方法,向人民法院起诉的应当提交相关证据,书写起诉状。 一、支付令 (一)什么是支付令 支付令是督促程序。督促程序是指对于以给付一定金钱或有价证券为内容的债务,人民法院根据债权人的申请,向债务人发布支付令;如果债务人在法定期间内没有提出异议,债权人可以支付令为根据,请求人民法院予以强制执...


·合同补充条款的效力是怎样的,有哪些方面
      合同补充条款的效力是怎样的,有哪些方面 合同补充条款的效力 合同“补充协议”或者称为“协议补充”,是指当事人对于合同中的内容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而达成的协议。“补充协议”是相对于已经存在的合同而言的,“协议补充”就是通过协议方式补充已经存在的合同中存在的漏洞。因此,已经存在的合同与“补充协议”之间是主从关系。已经存在的合同是主合同,“补充协议”是从合同。已经存在的合同作为主合同不以“补充协议”的存在为前提,或者说不受“补充协议”...


·定期存单质押贷款利率是多少?
      定期存单质押贷款利率是多少? 一、定期存款质押贷款利率是多少? 各项贷款年利率%:一年以内(含一年)4.35;一至五年(含五年)4.75;五年以上4.90。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年利率%:五年以下(含五年)2.75;五年以上3.25。 各大银行存单质押利率是不相同的;工商银行、邮储银行等都表示,存单质押贷款利率,执行央行规定的同期同档次贷款基准利率,但不得超出同期基准利率的四倍。那么,央行规定的同期同档次贷款基准利率是多少呢?一年及以...


·对于涉嫌行贿的借贷纠纷民事法院应该怎么处理
      一、对于涉嫌行贿的借贷纠纷民事法院应该怎么处理?对于涉嫌行贿的借贷纠纷民事法院应该中止审理,将案件移交给公安机关。正在审理的民事案件,人民法院发现案件的全部或部分事实涉嫌刑事犯罪1、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经济合同纠纷案件中涉及经济犯罪嫌疑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十条的规定,法院应将犯罪嫌疑线索、材料移送有关公安机关或检察机关查处。但根据民事法律规范判断,当事人之间构成民事法律关系,且不影响民事案件审理的,民事案件可继续审理。2、审理中发现...


·公司保密协议条款相关的内容是什么?
      公司保密协议条款相关的内容是什么? 一、公司保密协议条款相关的内容是什么 公司保密协议条款是公司与其他个人、组织或者公司签订的合同中所规定的保密协议条款。在合同中,如果当事人双方约定了保密条款或者合同的性质需要执行保密义务,就必须遵守。下面就保密条款和知识产权方面介绍关于公司保密协议条款方面的内容。 1、双方应当对本协议的内容、因履行本协议或在本协议期间获得的或收到的对方的商务、财务、技术、产品的信息、用户资料或其他标明保密的文...


·公司委托收款协议怎么写?
      公司委托收款协议怎么写? 公司委托收款协议怎么写 委托收款协议书 甲方: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根据_________号《_________》及_________号《_________》的精神,_________市自来水总公司(以下简称甲方),敬请各用水单位(以下简称乙方)通力合作,共同保障水费款按时回收,以确保自来水生产和供应的正常运行,经甲乙双方协商,就收款方式达成协议条款如下: 一、甲乙双方同意...


·欠条起诉都需要什么材料?
      欠条起诉都需要什么材料? 在社会中,欠款纠纷经常发生,很多债务人写了欠条一直拖着欠款不还,债权人协商也是解决不了,只有通过诉讼途径解决,那么欠条起诉都需要什么材料呢?我们在下文就为您简要分析一下,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一、欠条起诉都需要什么材料? 1、提交起诉状,书写起诉状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起诉,由人民法院记入笔录。民事诉讼原告在举证期限届满之前有权变更、增加诉讼请求。 2、当事人应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3、当事...


·在我国非法集资后自首债务如何偿还
      在经济快速发展的今天,其实各地也发生过一些比较恶劣的因经济问题而引发的群体性事件的,究其根本都是因为非法集资行为在其中作乱,因为有些甚至是打着政府的名义在大肆的非法敛财。当然,不排除也有一部分犯罪嫌疑人有自首的想法,比较关注的还是在我国非法集资后自首债务如何偿还? 一、在我国非法集资后自首债务如何偿还? 非法集资债务偿还顺序如下 1、优先债权为第一清偿顺序。所谓优先债权,是指债权人在遗产上有抵押权、质权、留置权等情形的债权。享有这种...


·合同法定金条款
      随着《民法典》(2021年1月1日起实施)的颁布,《合同法》将被废止。合同法定金条款的问题在民法典第五百八十六条中有对应规定。民法典定金条款《民法典》(2021.1.1生效)第五百八十六条 【定金担保】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向对方给付定金作为债权的担保。定金合同自实际交付定金时成立。定金的数额由当事人约定;但是,不得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百分之二十,超过部分不产生定金的效力。实际交付的定金数额多于或者少于约定数额的,视为变更约定的定金数额。第五...


·夫妻离婚信用卡债务怎么举证夫妻离婚信用卡债务举证
      夫妻离婚信用卡债务怎么举证夫妻离婚信用卡债务举证是如果信用卡是本人的,可以带上身份证和银行卡去对应的银行拉对账单或账户流水,如果信用卡债务属于共同债务,在有足够相关证据的情况下,法院会判决共同承担债务。如果夫妻一方能够证明该债务确为欠债人个人债务,那么未欠债的婚姻关系当事人可以对抗债权人的请求。其主要目的在于此债务是夫妻共同债务还是个人债务。二、夫妻债务法律规定《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第一千零六十四条??夫妻双方共同签名...


·股权转让前的债权债务如何规避风险?
      股权转让前的债权债务如何规避风险? 一、股权转让前的债权债务如何规避风险 甲、乙是A有限公司的股东,甲是A公司的董事长,兼任A公司法定代表人。2011年8月,甲、乙将其持有的A公司的股权全部转让给丙。 2011年6月,C向B借款200万元,甲未经乙同意,擅自以A公司的名义为C提供保证担保。借款到期后,C未及时还款,B向法院起诉,要求C公司还款,并要求A公司承担连带责任。 A公司抗辩,甲擅自以公司名义对外提供保证担保,违反公司章程及法律...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南京海事海商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057670467 1305767046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