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057670467
全国海事法院: 上海 南京 宁波 厦门 广州 北海 海口 青岛 天津 大连 武汉
律师团队
>>
  • 南京海事海商律师姜律师
  • 南京海事海商律师朱律师
  • 南京海事海商律师叶律师
  • 南京海事海商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办理最高人民法院南京第三巡回法庭、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江苏省人民检察院、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申请再审、申诉、申请抗诉等法律事务,包括刑事案件申诉、民事案件再审、行政案件再审、执行案件申诉,具有丰富的刑事申诉、民事、行政、执行案件申请再审经验。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每一个楼盘基本都有回迁房,一般回迁房的售价都普遍低于商品房的


南京海事海商律师 www.hs64.net


  每一个楼盘基本都有回迁房,一般回迁房的售价都普遍低于商品房的售价,在房价高居不下的今天,殊为不易,因而受到了市场的青睐,但是同时也引发了不少纠纷。如果从法律角度分析的话,这个回迁房能购买吗?接下来,我们就来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回迁房能购买吗
  回迁房分两种情况:一种是业主已经持有房产证;另一种是业主只持有回迁协议。(一)业主已经取得房产证这些回迁房是完全可以做二手买卖或租赁交易的,因为在二手交易的过程中,《房产证》是房管局认可,并受其监督的。所以,有《房产证》的回迁房都是可以正常在交易所过户转名的。(二)业主手中只签订了回迁协议只有回迁协议的,在做二手交易时是不能在房地产交易所做公证过户和改名的,回迁协议只是双方达成的协议,而未获得房屋主管部门的认可,如果购买这种房屋,需要双方在进行交易时,在公证处做公证交易,待《房产证》出来后才能做真正的过户交易。
  二、购买回迁房要注意哪些问题?
  签订合同时,要注意以下几点:(一)确定由谁承担相关税费。尤其值得注意的是,回迁房的买卖涉及两次税费的缴纳:一次是原房主取得房屋所有权证书是需要缴纳的税费,另一次是原房主转让时产生的税费。(二)在交易时,购房者应防止一房两卖。(三)一定要约定房产过户和交房的时间,签订回迁房买卖协议时,要写明自取得房产证多少之日起办理房屋所有权的转移手续。(四)买方要留尾款。没有房产证的房屋买卖存诸多风险,如果买房留有尾款(做好是大额尾款),而卖方认为违约所得小于尾款时,买方的违约机会将会大大降低。(五)要求卖方的配偶签名。由于这类房屋多为夫妻共有,因此,为了保证交易的效力,购房者应要求卖方的配偶在房屋买卖合同上签字。(六)尽量要求卖方的第一顺序继承人签字。因回迁房房产证的取得具有一定的不确定性,在取得房产证之前,若卖方发生不测,该回迁房就可能作为遗产由继承人分割。因此,回迁房买卖协议中要尽量让卖方的第一顺序继承人签字,以表明对卖方出卖行为的认可和对继承权利的放弃。因为回迁房的价格要比商品房的价格低很多,因此很多人在有购房打算的时候,往往都会先考虑回迁房。此时要注意了,回迁房毕竟与商品房性质不同,虽然也是允许买卖的,但此时购房者所要承担的法律风险可能就会比较大。关于回迁房能购买吗这个问题,我们就为您介绍到此,要是有什么问题的话,可以直接来电咨询我们的专业律师。
  
  
  


·哪些情况下商品房买卖合同会终止 无论是怎样的
      哪些情况下商品房买卖合同会终止 无论是怎样的合同,其实有成立生效,那自然就有可能出现终止、解除的情况,对于商品房买卖合同来讲也不例外,但这属于比较特殊的合同了,因此导致商品房买卖合同终止的情形可能也不太一样。那究竟哪些情况下商品房买卖合同会终止呢?请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吧。 一、哪些情况下商品房买卖合同会终止 《房地产买卖合同》的解除条件: 1、当事人协商一致解除; 2、约定的解除条件成就; 3、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


·北京购房资格需要什么材料
      在国家的首都北京购买套房子可谓是实属不易,对拥有北京户籍的人们来说可能并不是件难事,可对于外地人想在北京购买套房子可有些头疼了,暂且不说资金的问题,就哪些条条框框就足以让很多人望而却步了。那北京购房资格需要什么材料呢?让来帮您解答。一、北京是认贷认房的限购城市,购房前要求购房资质审核 购房资质审核中,以家庭为单位其包含:购房人及其配偶、未成年子女计算为家庭成员,成年子女不算在内;该家庭具有购房资格时,可以购买房屋,房屋产权可以落在家庭任...


·房屋权属司法鉴定项目有哪些?
      司法鉴定是法律上一种非常常见的鉴定方式,司法鉴定也能够在房产方面进行,对于房屋权属司法鉴定相关项目以及价格您都了解了吗?今天我们针对这个问题为您简单的讲解一下。 房屋质量检测项目: 建筑工程司法鉴定价格 房屋质量检测业务范围根据检测目的不同分为以下七大类,其内容基本囊括了关系房屋质量的所有项目,房屋质量检测单位对报告的真实性、可靠性负责。建筑工程司法鉴定价格 1、房屋完损状况检测 2、房屋安全检测 3、房屋损坏趋势检测 4、房屋...


·继承老人房子怎么过户办理
      继承老人房子怎么过户办理 一、继承老人房子怎么过户办理 通常法定房产继承应先到被继承房产公证处办理房产继承公证,再到房产交易中心办理房产继承手续。 (一)、继承公证 继承公证需要带两个证明和两个证件 1、到被继承人所属派出所开被继承人的死亡证明; 2、到死者所在单位(或者居委会、村委会)开具继承人证明; 3、继承人的身份证明; 4、被继承的房产证或其他证明文件。 (二)、到房产交易中心办理房产继承所需提交资料 1、房...


·卖房没签合同违约金怎么办
      卖房没签合同违约金怎么办 一、卖房没签合同违约金还有么 没有合同,就不可能有约定违约金,不能起诉主张支付违约金。 主张违约金,没有事实和证据支持,肯定会败诉。 民事诉讼法 第六十四条 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 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因客观原因不能自行收集的证据,或者人民法院认为审理案件需要的证据,人民法院应当调查收集。 人民法院应当按照法定程序,全面地、客观地审查核实证据。 第六十五条 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


·离婚房屋过户需要手续费吗?
      离婚如今已变得非常普遍,同时近几年我国的离婚率也在逐渐增高,而离婚过程中要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来进行,在离婚时候夫妻双方遇到了主要问题是关于财产分割问题,在婚姻法中有对于财产分割的详细说明,那离婚房屋过户需要手续费吗?以下介绍仅供参考。 离婚房屋过户需要手续费吗? 以下是对于离婚房屋过户所需要缴纳的费用介绍: (一)契税 1、购买的房产超过144平米的需要缴纳的契税是:房款的3%; 2、购买的房产不超过144平米的需要缴纳的契...


·不按期交付商品房纠纷的处理
      在商品房预售合同纠纷中,预售方不能交付或不按期交付商品房的纠纷也占有相当大的比例。这种纠纷的形成原因是多方面的。有的是因为预售方的建房资金不到位而引起的,有的是因为预售方将商品房转卖给第三人引起的,等等。对于这类纠纷,较难处理的问题是判定继续履行合同还是解除合同。 在预售方不能按合同交付房屋的纠纷中,多数预购方都要求预售方退还房款(解除合同)并承担违约责任。当然,也有的预购方要求预售方继续履行合同并承担违约责任。对于这类纠纷,我们...


·2023婚姻法离婚房产分割有什么规定?
      夫妻因为各种原因离婚,离婚时可能会对财产分割问题方面有疑问。很多夫妻对这个问题存在分歧和矛盾,那么本文就针对夫妻离婚的财产分割,列举出各种方法,供您参考了解。你知道2017婚姻法离婚房产分割有什么规定吗?接下来让我们一起来通过本文看一下吧。 一、婚姻法离婚房产分割有什么规定? 婚姻法分割房产分割的是夫妻共同财产,所以房产的分割首先要明确什么夫妻共同财产以及夫妻共同财产的范围。明确了夫妻共同财产,接下来就来说说新婚姻法房产如何分...


·离婚房产协议书该怎样写?
      如今离婚已经不是什么新鲜事,有数据表明,我国的离婚率近几年逐渐增加并且有持续上升的趋势。而在离婚之中夫妻双方可以选择协议离婚或者法院进行判决离婚,主要来解决关于财产分割和子女的抚养权问题。那离婚房产协议书该怎样写?下面就详细介绍。 一、夫妻共有财产与债权债务分割协议 甲方: 乙方: 甲乙现因感情破裂自愿解除夫妻关系,并对夫妻关系存续期间产生的夫妻共有财产和债权债务经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1、甲乙双方承诺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没有共同债...


·解除房屋租赁合同的条件有哪些?
      因地方房源不稳定、不固定,解除房屋租赁合同的情况屡见不鲜。为维护出租人和承租人双方各自的权益,我们有必要要了解一下解除房屋租赁合同这个事儿。那么,解除房屋租赁合同的条件有哪些?哪些情况能单方解除?下文是关于解除房屋租赁合同的条件的详细介绍,请您继续阅读了解。 一、解除房屋租赁合同的条件 1、约定解除 房屋租赁合同的约定解除是指合同当事人认为解除合同比继续履行合同更有利于自身利益,根据合同自由的原则,经协商一致而解除合同。我国《民...


·二手房过户流程及费用怎么规定的?
      由于我国不动产以登记为主的原因,二手房买卖交易中必不可少的一项事情就是过户,只有完成过户这个程序,二手房才会完全属于购房者。同时,我国法律明确规定,二手房过户必须要缴纳一定费用,那么今天,我们针对“二手房过户流程及费用”为您做了以下解析。 一、二手房过户费 作为二手房过户流程一个重要环节,二手房过户费怎么算是二手房买卖注意事项中需要您重点了解的一个问题,其需缴纳的税种主要有营业税、契税、个人所得税、土地增值税、印花税、城建税、教育...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南京海事海商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057670467 1305767046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