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057670467
全国海事法院: 上海 南京 宁波 厦门 广州 北海 海口 青岛 天津 大连 武汉
律师团队
>>
  • 南京海事海商律师姜律师
  • 南京海事海商律师朱律师
  • 南京海事海商律师叶律师
  • 南京海事海商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办理最高人民法院南京第三巡回法庭、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江苏省人民检察院、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申请再审、申诉、申请抗诉等法律事务,包括刑事案件申诉、民事案件再审、行政案件再审、执行案件申诉,具有丰富的刑事申诉、民事、行政、执行案件申请再审经验。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外商独资企业投资增资的流程是什么?


南京海事海商律师 www.hs64.net


  外商独资企业投资增资的流程是什么
  
  企业不管是增资或者是减资,都必须在我国现行法律体系之下依法按照流程进行,相对来说,外商独资企业如果要增资的话,肯定首先也需要知道外商独资企业投资增资的流程是什么?而且对于这一点,实际上我国很多境内创办企业的企业家也是比较关心的一个问题,毕竟外商独资企业适用法律和我国境内的企业是不一样的。
  
  一、外商独资企业投资增资的流程是什么?
  
  外商投资企业增资,外商投资企业增加注册资本的具体规定,应按照对外贸易经济合作部和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关于外商投资企业调整投资总额和注册资本有关规定及程序的通知》执行。
  
  其主要内容是: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企业,不能调整注册资本:调整后的注册资本数额不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企业有经济纠纷且进入司法或仲裁程序的;中外合作经营企业合同中规定外方可先收回投资,且已回收完毕的等。
  
  企业增加注册资本的具体程序应是:企业向审批机关提交董事会决议和董事长签署的申请书等文件;审批机关在接到上述有关文件后,以书面形式作出是否同意的答复;经审批机关审查同意后,企业按照变更登记的有关规定,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申请办理变更登记。
  
  二、外资企业增资申请流程
  
  第一步:办理批准证书变更手续
  
  提交材料:
  
  1、资金申请报告
  
  2、董事会决议
  
  3、章程修改案
  
  4、营业执照复印件
  
  5、批准证书原件(正本及副本)
  
  获得文件:增资批复(备案表)及增资后的批准证书
  
  第二步:办理营业执照变更手续
  
  提交文件:
  
  1、增资申请报告
  
  2、增资后的批准证书(副本1)
  
  3、增资批复(或备案表)原件
  
  4、董事会决议
  
  5、章程修正案
  
  6、营业执照原件
  
  获得文件:注明增资金额的收件通知书
  
  第三步:办理外汇登记手续
  
  提交材料:
  
  1、资金申请报告二份
  
  2、增资批复(备案表)复印件(公司盖章)
  
  3、增资后的批准证书复印件(公司盖章)
  
  4、原营业执照复印件(公司盖章)
  
  5、外汇登记证原件
  
  6、资本项目业务申请表(在外管局领取)
  
  7、章程修正案(合资合同修正案)
  
  8、工商局出具的注明增资金额的收件通知书
  
  获得文件:增资后的外汇帐户
  
  第四步:汇入增资额度20%的外汇现金并办理验资手续
  
  第五步:凭验资报告到工商局办理正式的增资手续
  
  总体来看,外商独资企业投资增资的流程还是比较简洁清晰的。首先需要企业向审批机关提交相关会议决议和董事长签署的申请书,当地的审批机关在接到相关文件以后就会做出批复,一般向外商独资企业投资增资的这种事情,只要符合国家规定,在接到批复以后,依法向工商局申请变更登记就可以了,企业增资国家肯定是大力提倡的。
  
  


·企业上市前并购重组运作的意义何在?
      企业上市前并购重组运作的意义何在?按照中国证监会规定,发行人应当是依法设立且持续经营时间在三年以上的股份有限公司,或者有限责任公司按原账面净资产值折股整体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上市前进行并购重组,主要是为了解决独立性问题、同业竞争问题、关联交易问题以及保持公司的股权清晰等,通过并购重组以及公司改制,使得企业能够符合证监会对上市公司主体资格的要求,为上市打下良好基础。 1、突出主营业务 主板要求主营业务突出,创业板要求主要经营一种产品。...


·公司的股东权益包括哪些?
      公司的股东权益包括哪些?股东权益的主要内容包括:股本、资本公积、盈余公积、未分配利润等,代表了股东对企业的所有权,反映了股东在企业资产中享有的经济利益。1、股本:即按照面值计算的股本金。2、资本公积:包括股票发行溢价、法定财产重估增值、接受捐赠资产价值。3、盈余公积:分为法定盈余公积和任意盈余公积。法定盈余公积按公司税后利润的10%强制提取。目的是为了应付经营风险。当法定盈余公积累计额已达注册资本的50%时可不再提取。4、未分配利润:指...


·法人独资企业股东会决议范本怎么写?
      法人独资企业股东会决议范本怎么写? 法人独资企业一般来讲是不需要开股东会的,因此很多人对股东会这方面的知识就不够熟悉,一旦发生特殊原因开股东会之后,您都不知道法人独资企业股东会决议怎么写,其实股东会决议也是非常简单的,只需要把相关事项写清楚即可,下面为您带来了一篇范本,给您参考。 股东会决议 根据《公司法》和本公司章程第章第______条的决定,本公司与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召开了第______次股东会,会议召...


·分公司可以签租赁合同吗?
      分公司可以签租赁合同吗?分公司可以签署租赁合同。《公司法》第14条规定:“公司可以设立分公司。设立分公司,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登记,领取营业执照。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资格,其民事责任由公司承担。”分公司,在业务、资金、人事等方面受总公司的管辖,在法律上不具有法人资格,从根本属性上来讲,其属于总公司的一个分支机构。分公司虽然没有独立的财产和法人资格,但只要分公司经过工商部门的登记后,领取了营业执照,分公司可以作为《民事诉讼法》上的其他组织成...


·关于变更公司法定代表人的议案的流程有什么?
      在我国,公司只要是进行注册了以后,就会有法人代表,代表公司行驶权利和义务。同时企业法人变更登记也是可以进行变更的,只是变更的程序会比较麻烦,了解关于变更公司法定代表人的议案的流程会有利于以最快的效率完成变更,省下时间。 一、企业法人变更的资料 1、由法定代表人亲自签署的《企业法人变更登记申请书》文件原件(要求企业加盖公章);2、公司《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文件(要求企业加盖公章)以及指定代表或者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证明件的复印...


·新公司法利润分配规定是什么?
      投资者购买公司股份,就是为了获取收益,公司在良好运营的情况下会产生一定的利润。像股份有限公司每年都公布业绩,召开股东大会决定利润分配方案。我国公司法中特别讲到了利润分配,那么,新公司法利润分配规定是什么?下面我们听听我们是怎么说的。 一、新公司法利润分配规定是什么? 企业实现的利润总额按国家规定做相应调整后,应先依法缴纳所得税,利润总额减去缴纳所得税后的余额即为可供分配的利润。除国家另有规定者外,可供分配利润按下列顺序分配。1、被没收的...


·山西省省属企业改制内容有哪些
      山西省省属企业改制内容有哪些?为了大力促进国有企业的改革,更好地发展经济,促进山西省的进步,于是山西省相关部门根据当地情况、国家法律法规制定了山西省省属企业改制,以下就是它的具体的内容了,如果有人是山西省的或是感兴趣的您可以看一下哈。 一、指导思想和基本要求 1、企业改制要充分运用国家和省的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最大限度地安置原有职工,减少失业人员;最大限度地给予优惠,切实落实好职工安置的政策措施和资金。2、企业改制应制订职工安置方案。...


·公司福利制度范本内容是什么?
      每个人都可能进入公司,那么进入公司就会有工资,公司为了激励员工工作的积极性,那么公司就会有一系列的福利制度,那么我们对公司福利制度内容了解多少呢?那么我们为您详细介绍公司福利制度范本内容是什么。 公司员工福利制度范本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使本公司员工的薪金管理规范化、国际化,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公司有关职薪、薪金计算、薪金发放,除另有规定外,均依本制度办理。 第三条 本公司员工的职薪,依其学历、工作经验、技能、内在潜...


·常见企业经营范围包括哪些
      常见企业经营范围包括哪些 企业在设立的时候,需要同时确立好自己的经营范围,这需要写在营业执照上面,同时日后实际开展经营活动的时候也是要在这个范围内进行的,当然之后也允许变更经营范围。那究竟常见企业经营范围包括哪些呢?接下来,本站我们就这个问题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科技类 1、常见的科技类公司有:科技、信息技术、网络科技、科技发展等公司。 2、科技类常见的经营范围有:技术开发、技术推广、技术转让、技术咨询、技术服务;销售自行开发...


·科技型中小企业融资的解决途径是什么
      科技型中小企业融资的解决途径是什么 由于国家促进中小企业的发展,为市场经济注入活力,所以制定了很多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措施。因此,大量的中小企业发展起来。由于中小企业的类型不同,可以分为不同的企业类型,其中科技型中小企业就是中小企业的一种。那么,科技型中小企业融资的解决途径是什么?我们针对这个问题为您详细介绍一下。 科技型中小企业融资的解决途径是什么? (一)提升科技型中小企业的自身素质 1、完善法人治理结构。科技型中小企 企业要...


·滥用管理公司、证券职权罪判几年?
      滥用管理公司、证券职权罪判几年?滥用管理公司、证券职权罪的判刑年数是可以视具体情况来进行判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四百零三条规定:国家有关主管部门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徇私舞弊,滥用职权,对不符合法律规定条件的公司设立、登记申请或者股票、债券发行、上市申请,予以批准或者登记,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上级部门强令登记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实施前款行为的,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南京海事海商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057670467 1305767046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