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057670467
全国海事法院: 上海 南京 宁波 厦门 广州 北海 海口 青岛 天津 大连 武汉
律师团队
>>
  • 南京海事海商律师姜律师
  • 南京海事海商律师朱律师
  • 南京海事海商律师叶律师
  • 南京海事海商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海事海商律师团队专业处理全国各地海事纠纷、海商与物流、货运代理、国际贸易、海上保险、海洋与建设工程、涉外诉讼与仲裁,具有丰富的诉讼与仲裁办案经验,海事律师为国内外企业、单位和个人提供专业海事法律服务。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房屋交付占有改定是什么意思


南京海事海商律师 www.hs64.net


  房屋交付占有改定是什么意思?占有改定是指在动产交易中,出让标的物时,出让人基于生产、生活的需要仍需继续占有动产,此时双方可以通过协议,使受让人取得动产之间接占有,以取得现实交付而取得所有权。占有改定的构成要件是:1、让与人与受让人达成移转动产所有权的合意。一般通过买卖或让与担保的设定,使受让人取得动产的所有权。2、让与人成为占有媒介人,从而继续占有动产。动产所有权虽已转让于受让人,但让与人仍然是动产的现实直接占有人,占有改定的产生在于经济实践中经常发生的一种混合交易,所有权人将一项动产出卖给买受人,而买受人同时又将该物出租给出卖人。这样做的目的是为了使出卖人既可以获得卖价,又可以获得使用该物的权利;而买受人既可以获得物的所有权,又可以获得租金。同时满足双方当事人的需要,将法律关系简化,确定为占有改定制度。可见,受让人之所以同意以占有改定方式受让该动产,在于能使让与人继续直接占有、使用该物;如让与人以占有改定方式继续间接占有,则此目的难以实现,只能成立指示交付。3、通过特定契约使受让人获得间接占有。此处的特定契约并非订立单纯的无法律关系存在的间接占有契约,而是达成租赁、借用、保管、让与担保等特定法律关系的合意,否则,抽象的改定不能使受让人取得间接占有,故不能使其取得所有权。特定契约标志着占有媒介关系的产生,让与人正是基于特定契约才得以继续占有已经出让的动产。就占有改定的效力而言,它虽然作为观念交付的一种,但仍是交付方式之一,应产生与直接交付相同的效果,标明物权的移转。虽然占有改定的公示性欠缺难以反映出权利真相,但在与物权移转相关的风险负担上却与直接交付的处理原则相同。虽然让与人仍然继续占有动产,但当动产非因为让与人的过错而灭失时,由于受让人是真正的权利人,此时风险责任应由其承担。风险责任移转的时间,应界定在双方合意达成占有改定的契约生效之时。假若该契约无效,则不产生占有改定的效力。二、二手房中买方要注意什么?1、草率的签订买卖合同。二手房交易是一个复杂的过程,无论买方还是卖方,都很难轻易的相信对方的诚信。买方的风险最多,因为根据一般的交易习惯,往往都是买方先履行交纳定金、收付款的义务,然后才能办理过户手续。约定办理过户手续的流程、期限以及违约责任就变得十分重要。除此之外还要注意诸如户口、产权、抵押、税费等等一系列复杂的问题,在这种情况下如何最大限度的保障买方利益,就是首先要考虑并写入合同的事情。2、轻易的相信中介或者卖家的口头承诺。中介公司提供的是居间服务,它的主要内容包括房源和各项手续,居间促成买卖交易(一般以订立合同为标志),在这种情况下,中介人员为了赚取佣金,极力促成买卖交易,主动地帮助卖家掩盖买卖交易中的风险。卖家则急于出售房屋,取得购房款,也往往对房屋的抵押、承租、质量瑕疵、产权瑕疵等等问题进行隐瞒,知道大部分钱款进入卖方控制中,买方可能才发现这些风险,这个时候维权就比较晚了。基于以上原因,卖方和中介公司常常就一些问题作出虚假承诺,以打消买方的顾虑,促成交易。这些口头承诺在发生纠纷后很难作为证据提交给法院,导致很多业主因此吃了哑巴亏。同样的问题不光发生在二手房买卖交易过程中,也发生在生活的方方面面,在这种情况下,我们一定要要求对方把口头承诺写进合同。如果他不敢写,其中恐怕就有很大风险了。3、发生纠纷后言辞冲动或者避而不见。已经订立了买卖合同,如果合同是由律师订立的,那么律师一定为纠纷发生准备好了正确的应对策略,可以依据合同条款保证合同目的的实现。但是如果您是在中介公司的主持下,订立了中介公司或者对方出具的合同,发生纠纷的时候一定要注意控制自己的行为,以免带来不必要的麻烦。不动产交易根本就不适用于占有改定,法律上所规定的占有改定也是针对动产的交付。如果当事人非要约定以占有改定的这种方法完成房屋交易的话,我们可以考虑购买其他房产,因为交了钱不占有房子可能会产生的后果是很明显的,比如当事人再把房子卖出去。
  
  
  


·商业车险是什么?
      商业车险是什么,商业车险最高理赔金额是多少? 一、商业车险是什么 车辆商业险就是给私人汽车加上一份保障。车辆商业险详细内容:第三者责任险、盗抢险、车上人员责任险、车辆损失险、车身划痕损失险、自燃损失险、不计免赔险交强险是法律强制投保的险种,同时也是您和爱车的必要保障。 它在出现事故的时候能极大减轻您的经济负担,化解纠纷,最重要的是如果不投保,将无法上牌、过户、年检,一旦被查处,还会被扣车,并处于双倍保费的处罚!当然了,如果您的行车记录...


·怎么算交通肇事罪的赔偿
      交通肇事构成刑事犯罪的,需要达到一定的标准,而这里的标准无疑就是造成了比较严重的损害结果,包括给他人的人身或财产造成了损害。这种情况下除了要追究肇事者的刑事责任外,同时也要做出民事赔偿。那此时该怎么算交通肇事罪的赔偿呢?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怎么算交通肇事罪的赔偿 1、残疾赔偿金:死亡赔偿金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按二十年计算。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


·上海房屋租赁税应该怎么交
      一、 上海房屋租赁税是什么,由谁交?房屋租赁税里面含了多种税项,包括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个人所得税、房产税、印花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地方教育附加和教育费附加。根据我国相关税收法律和法规的规定,印花税由租赁合同两方或两方以上当事人缴纳,其他税费由出租人缴纳。现实生活中,房东为了减少交税带来的损失,大都不去办理房屋出租备案登记,也不缴纳房租租赁税。即使有房东缴纳税费,这部分税费大部分也转嫁到了租客身上。对于大部分个人租房居住的人来说,缴...


·现如今,很多不发达地区仍旧有很多人开摩托车,但是有大部分人都
      现如今,很多不发达地区仍旧有很多人开摩托车,但是有大部分人都不知道摩托车酒驾的处罚法规,以为摩托车酒驾处罚会比驾驶私家车轻,其实不然。摩托车跟轿车一样,两者都是属于机动车范围,那么,醉驾摩托车怎么除理?会有什么处罚?下面是我们整理的相关资料。根据《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公安部令第123号)中的内容规定可知,摩托车属于国家规定的机动车,关于醉驾摩托车行为的处罚,同样适用《道路交通安全法》的相关规定,如果醉驾摩托车行为触犯了《刑法》...


·违反规则的校车超载找谁
      违反规则的校车超载找谁我国大多数幼儿园都配置有专门的校车和司机,方便接送学生上下学。但是难免会存在由于校车或者是司机不够等原因,学校往原本坐满的校车里还要塞人的超载现象,这样很容易发生交通事故。然而校车超载找谁一直是难以解决的问题,那么校车超载到底该找谁?校车超载的相关处罚是什么?为您解答。 一、校车超载找谁? (一)教育局。学校在教育局的管辖范畴,校车超载是学校的过错,那么相关地方的教育局应该到学校调查情况,对学校进行管制和处罚。(...


·交通事故中撞坏牙齿算几级伤残?
      交通事故中撞坏牙齿算几级伤残? 九级伤残 (一)、颅脑、脊髓及周围神经损伤致: 1、轻度智力缺损或精神障碍,日常活动能力部分受限; 2、外伤性癫痫,药物不能完全控制,大发作一年一次以上或局限性发作平均每六月三次以上或小发作平均每月四次以上或精神运动性发作平均每六月二次以上; 3、严重失读或严重失写症; 4、双侧轻度面瘫,难以恢复; 5、半身或偏身型浅感觉缺失; 6、严重影响阴茎勃起功能。 (二)、头面部损伤致: 1、...


·买房子首付交了贷款下不来怎么办
      买房子首付交了贷款下不来怎么办交了首付后,要是贷款没办下来的解决办法如下:1、支付了首付,签订了贷款合同,如果是贷款额度不足,一般则要现金补足的;2、如果是贷款已经通过了审批,房款只是暂时放不下来,那么即使房主再着急,也只有耐心等待放款,不能“一房二卖”,将房子再卖给他人。3、如果贷款没有通过银行审批,可以通过向亲朋好友借款或者抵押贷款等方式筹齐房款付给房主。但如果无力凑齐房款,就只能解除《购房合同》了。4、在这种情况下具体的违约情况要...


·上市公司关联交易股东会决议是怎样的
      关联方交易是指关联方之间发生转移资源或义务的事项,而不论是否收取价款。关联方交易是一种独特的交易形式,具有两面性的特征,那么关于关联交易股东决议是怎样的呢?一、上市公司关联交易股东会决议是怎样的新《公司法》规定:上市公司董事与董事会会议决议事项所涉及的企业有关联关系的,不得对该项决议行使表决权,也不得代理其他董事行使表决权。该董事会会议由过半数的无关联关系董事出席即可举行,董事会会议所作决议须经无关联关系董事过半数通过。出席董事会的无关...


·上下班途中遇车祸算工伤吗
      在实践中,大多数劳动者都不是居住在单位附近,而是需要开车或者是坐公交去上下班,可近年来,交通事故却频频发生。那在法律上,劳动者在上下班途中遇车祸算工伤吗?要是你不清楚的话,请跟随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一、上下班途中遇车祸算工伤吗劳动者在下班途中遇车祸的算工伤。《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


·一、交通事故没有工作的有误工费吗?
      一、交通事故没有工作的有误工费吗?依据我国人身损害司法解释的规定,交通事故发生后,受害人如果没有固定工作的,是可以主张误工费的,可按当地人均工资标准计算误工费。1、家庭主妇:家庭主妇虽没在外挣钱,但他们的劳动对于家庭其他人员的工作有价值,能支持和保障其他家庭成员获得收入,误工可以参照当地一般家庭服务人员或护工的平均工资标准进行核定。2、无业人员:无业人员虽然暂时没有工作,但他们仍然有机会就业并获得收入,如果他们人身受到损害,这种获得的收...


·一、交通事故评残算法规定是什么?
      一、交通事故评残算法规定是什么? 一级伤残 (一)、颅脑、脊髓及周围神经损伤致: 1、植物状态; 2、极度智力缺损(智商20以下)或精神障碍,日常生活完全不能自理; 3、四肢瘫(三肢以上肌力3级以下); 4、截瘫(肌力2级以下)伴大便和小便失禁。 (二)、头面部损伤致: 1、双侧眼球缺失; 2、一侧眼球缺失,另一侧眼严重畸形伴盲目5级。 (三)、脊柱胸段损伤致严重畸形愈合,呼吸功能严重障碍。 (四)、颈部损伤致呼吸...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南京海事海商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057670467 1305767046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