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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利权强制使用实施许可行为的类型有哪些?


南京海事海商律师 www.hs64.net


  专利权强制使用实施许可行为的类型有哪些?1、合理条件强制许可《专利法》第48条规定,专利权人自专利权被授予之日起满三年,且自提出专利申请之日起满四年,无正当理由未实施或者未充分实施其专利的;专利权人行使专利权的行为被依法认定为垄断行为,为消除或者减少该行为对竞争产生的不利影响的,可以给予实施发明专利或者实用新型专利的强制许可。2、公共利益强制许可《专利法》第49条规定,在国家出现紧急状态或者非常情况时,或者为了公共利益的目的,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可以给予实施发明专利或者实用新型专利的强制许可。第50条规定,为了公共健康目的,对取得专利权的药品,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可以给予制造并将其出口到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参加的有关国际条约规定的国家或者地区的强制许可。第52条规定,强制许可涉及的发明创造为半导体技术的,其实施限于公共利益的目的和限制垄断的目的。3、从属专利强制许可《专利法》第51条规定,一项取得专利权的发明或者实用新型比前已经取得专利权的发明或者实用新型具有显著经济意义的重大技术进步,其实施又有赖于前一发明或者实用新型的实施的,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根据后一专利权人的申请,可以给予实施前一发明或者实用新型的强制许可。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根据前一专利权人的申请,也可以给予实施后一发明或者实用新型的强制许可。二、对强制许可的限制规定1、除涉及垄断行为与公共利益限制给予的强制许可外,强制许可的实施应当主要为了供应国内市场;2、符合合理条件强制许可的时间条件以及从属专利强制许可时,申请强制许可的单位或者个人应当提供证据,证明其一合理的条件请求专利权人许可其实施专利,但未能在合理时间内获得许可;3、实施许可不适用于外观设计;4、取得实施强制许可的单位或者个人不享有独占的实施权,并且无权允许他人实施;5、取得实施强制许可的单位或者个人应当付给专利权人合理的使用费,或者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参加的有关国际条约的规定处理使用费问题;综合上面所说的,专利权的许可一般就是申请人可以不用专利权人的同意就可以使用此作品,但前提也是必须要符合法律规定的条件,而且还要有专门实施许可以的证明文件,这样在使用他人作品的时候才不会承担任何的法律责任。
  
  
  


·侵犯版权的后果有哪些?
      侵犯版权的后果有哪些?侵犯版权的后果侵犯版权的后果:根据著作权法的规定,侵犯著作权的法律后果包括:承担停止侵害、消除影响、赔礼道歉、赔偿损失等民事责任;损害公共利益的,可以由著作权行政管理部门责令停止侵权行为,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销毁侵权复制品,并可处以罚款;情节严重的,著作权行政管理部门还可以没收主要用于制作侵权复制品的材料、工具、设备等;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对于赔偿损失,著作权法明确规定:侵犯著作权或者与著作权有关的权利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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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专利申请费用要好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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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姻存续期间的著作权是否为共同财产
      婚姻存续期间的著作权是否为共同财产 一、婚姻存续期间的著作权是否为共同财产 鉴于著作权人身及财产的双重属性,对著作权的归属问题,应当区别不同的情况。婚姻法只规定了,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知识产权的收益,归夫妻共同所有。 关于著作权的归属有以下两种情况: 第一,夫妻一方婚前开始创作并在婚前完成的作品所获得的著作权,由创作作品的一方独自享有,其在婚前通过转让、许可使用等方式取得的收益属于其个人财产; 第二,婚后所得著作权由夫...


·不视为侵犯专利权的行为有哪些
      不视为侵犯专利权的行为有哪些《专利法》第六十九条规定: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视为侵犯专利权:(一) 专利产品或者依照专利方法直接获得的产品,由专利权人或者经其许可的单位、个人售出后,使用、许诺销售、销售、进口该产品的;(二) 在专利申请日前已经制造相同产品、使用相同方法或者已经作好制造、使用的必要准备,并且仅在原有范围内继续制造、使用的;(三) 临时通过中国领陆、领水、领空的外国运输工具,依照其所属国同中国签订的协议或者共同参加的国际条...


·专利权转让程序须知事项
      现今我国关于知识产权的保护越来越完善了,专利权作为知识产权当中非常重要的一种,它的注册以及转让以及消灭都有着非常严格的法律规定。在专利权的转让合同当中也有一些法律规定的注意试一下,那么在专利权的转让合同当中,这种特殊的技术转让的合同有着什么特殊的规定呢?如果想要转让自己专利权或者是从别人手中获得专利权的话,在订立合同的时候应当要注意什么样的事项,接下来就来介绍一下关于专利权转让合同的有关问题。在专利权转让合同的有关问题当中,最重要的就是...


·随着人们对商标价值的认同与企业创品牌意识的增强,强大的经济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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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哪些行为不认为侵犯专利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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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标挟持和恶意抢注的区别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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