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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办理最高人民法院南京第三巡回法庭、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江苏省人民检察院、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申请再审、申诉、申请抗诉等法律事务,包括刑事案件申诉、民事案件再审、行政案件再审、执行案件申诉,具有丰富的刑事申诉、民事、行政、执行案件申请再审经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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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律师费标准是怎样的


南京海事海商律师 www.hs64.net


  一、交通事故律师费标准是怎样的
  
  1、先行交费
  
  标的在20万元以下的案子按照4000-12000元/件计算;超出20万元以上的案子,参照律师收费指导标准规定的上浮比例计算。二审案件按照上述收费减半收取,执行阶段按二审收费标准收取。
  
  2、风险代理
  
  实行风险代理的客户,一律先行预付1000-5000元律师费,待一审、二审判决确定,办理执行后,按照实际取得金额的15%—20%支付,已收取的费用应予以扣除。
  
  3、交通事故调解:按标的额的8%左右计算,成都市内一般不低于5000元。市外不低于8000元,若调解不成,需要诉讼(仲裁)时,已收取的该费用可抵扣应收律师费用。
  
  4、计算赔偿清单:500元/件
  
  5、制作法律文书:600元/件
  
  6、代理伤残等级鉴定:600元/件
  
  7、办理财产保全:600元/
  
  8、代理车辆损失评定:500元/件
  
  9、调查肇事车的保险情况:500元/件
  
  10、搜集保险理赔材料:600元/件
  
  11、调查肇事者基本身份情况及财产线索:600-2000元/件
  
  二、交通事故诉讼费收费标准
  
  财产案件根据诉讼请求的金额或者价额,按照下列比例分段累计交纳:
  
  1、不超过1万元的,每件交纳50元;
  
  2、超过1万元至10万元的部分,按照2.5%交纳;
  
  3、超过10万元至20万元的部分,按照2%交纳;
  
  4、超过20万元至50万元的部分,按照1.5%交纳;
  
  5、超过50万元至100万元的部分,按照1%交纳;
  
  6、超过100万元至200万元的部分,按照0.9%交纳;
  
  7、超过200万元至500万元的部分,按照0.8%交纳;
  
  8、超过500万元至1000万元的部分,按照0.7%交纳;
  
  9、超过1000万元至2000万元的部分,按照0.6%交纳;
  
  10、超过2000万元的部分,按照0.5%交纳。
  
  实践中的交通事故往往是通过诉讼方式解决的,此时当事人委托律师来帮助自己处理是最好的,能够为自己争取更多的利益。而此时也会涉及到交通事故诉讼费的问题,具体的标准,我们也一并在上文中进行阐述,希望对你有所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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